五、提升公民监察认知度的路径思考
调研结果显示村(居)民的监察认知水平并不乐观,基于原因分析的结论,本研究认为应从公共事务关注度、参与度方面入手唤醒民众政治参与的内生动力。因此,结合现有的研究成果与实际调研情况,将从以下方面为监察站建设和深入推进基层监察改革提出政策性建议:
(一)创新廉政政策的宣传内容和方式
1.优化“左右协同”的宣传机制。一是推动机构、职能和人员全面融合。让监察机构以及村(居)委联动,在明确各自优势的基础上对职能进行划分,确定权责归属。村(居)委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对本地信息掌握更全面、了解更深入,因此能够针对性地收集与归纳信息。同时,由于监察站设置在村(社)一级,直接面向公民,因此能够对所有信息进行直接反馈并追溯信息的源头。二是创新协作方式。坚持党建引领,吸纳与社区结对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担任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通过建设联席会议、民情恳谈、议事协商等制度化平台,形成听民意、汇民智、解问题的治理闭环和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治理格局。
2.优化“上下联动”的宣传机制。一是利用自媒体多渠道推广监察活动,除了在官网、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媒体平台进行推送,也可以将精美的活动视频、海报发布于所在区域的垂直社群,持续进行高质内容输出。二是把监察站的价值观进行同步输出,打造耳熟能详的口号和拍摄优质的影视作品,一方面是用简明“生活方式型”口号向受众输出价值观,另一方面让监察站与公民就直接相关利益点进行沟通。三是力推“广州最美监察人”的先进事迹,通过个性鲜明的视觉形象进行宣传,发挥他们在获取信息、扩散信息等方面的优势,从而将信息更有效率、有效果地传达给社会民众。
3.优化“内外兼修”的宣传机制。一是推动监察站“整合形象宣传”模式的运行,重点打造“品牌形象识别系统”、“品牌文化推广系统”和“品牌管理控制系统”,全方位推广监察站特有的品牌形象,通过潜移默化的影响使监察文化渗透到公民生活的方方面面。二是运用多元的宣传策略去开展活动,通过大量典型案件、真实场景、职员说法等形式进行呈现,加深群众对基层监察工作的了解。利用动画效果和精简的页面内容让监察宣传更加“可视化”和“软性化”,更直接地呈现出监察站的职能亮点。
(二)重视社会资本的“感染”效应
1.推动感染效力“由点到面”扩散。一是通过扩大监察站工作人员的招聘来源范围,发挥多元人事结构的信息扩散优势,着眼于宣传者的关系特征及其自身社会地位状况,最大程度优化其对所接触社会网络的影响程度。二是完善线下与线上的反馈渠道建设。在畅通线下参与渠道的同时,善于把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与监察站职能发挥深度融合。开发建设网上办公系统、专门应用程序等平台,形成微端融合、服务联动的智慧政务网,让群众通过手机、电脑等终端参与讨论、投票、监督等活动,不断提高群众参与社区治理效能。三是建立一个“双中台”(数据中台+业务中台)系统整合各个渠道的数据,形成后台数字化系统。设置简单事项一次流转且在一个工作日解决,重要复杂事项一次流转且在三个工作日解决的办理流转审批限制。
2.推动感染效力“自上而下”渗透。一是通过开展“智能社会”的公益课程提升公民信息素养,利用村(居)委组织当地志愿者和监察站工作人员开展“智能信息小课堂”对智能化设备的使用方式进行推广,促使公民能熟练运用信息技术工具(网络、移动设备、电脑)对信息资源进行有效地反馈和收集,实现数字化的社区服务交流。二是建立以信息分享为导向、激励机制明晰的权利分配机制。把监察站的职能施行需求、群众的意见反馈需求和即时有益的物质精神回馈融合在一起,形成群众参与的自主动力。监察站把清晰的信息直接层层传递下去,把职能目标和稀缺性信息层层分解传输下去,通过这种造血机制,让社区的每一级群众都成为一个信息单元。
(三)培育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健全“参与安全”的流程管理。一是对监察站数据进行源头分类、保护控制和后期审计,对于敏感度不同的数据进行等级划分,推动监察站数据与 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信息技术进行融合,用数据链突破数据的“垄断”,另一方面利用等级隐私保护完善信息管理系统。二是以完善的制度保护信息提供者的安全,既降低风险成本,又形成规范化的数据分流。在监察工作人员转交办理民众事务时,对要求匿名的来访者信息全部进行二次显示处理,对于来访者的信息进行技术和制度上的保护。
2.建立“动员正义”的价值导向。一是协调联动监督格局,构建统一的监督体系。研究修订监察机构建立标准、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条例,通过稳共性及重特性的双重精准配置与调控,以统一化的标准、法规制度等调控措施为监察改革提供切实性的保障;在各区监察改革控制层面,要推进标准化的政策落实,也应着重关注各区域的现实差异。二是加强基层普法宣传教育,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引导其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化解矛盾、破解难题、维护合法权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保障群众权利,维护法律权威,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促进群众依法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3.增强“组织有效”的工作机制。一是完善公民参与的回应和反馈机制的保障,强化对于公民参与的进一步发展和公民社会的进一步培育。赋予监察站在村级监督机构中的统筹协调职能,在更深层面了解公民所需所想,建立监察站与村民代表、村居干部、社区委员等人员的常规会议制度,互相通报信息,形成内外协调联动、群众广泛参与的参与格局。二是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的教育大会,对于发现的问题逐条逐项建立整改清单,切实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强落实”,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监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