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民参与反腐败的认知梗阻:基于 G 市的调研
(一)G 市基层监察体制改革扫描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二条提出,“各级监察委员会可以向本级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和单位以及所管辖的行政区域、国有企业等派驻或者派出监察机构、监察专员”。2018 年底,G 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落实上级部署,完成了全市 11区、138 个街道的监察组挂牌工作,并在 4 个区开展监察职能向村(社)延伸的试点。翌年 2 月,试点工作基本完成并向全市推开。6 月,全市各区 2821 个村(社)监察站全部挂牌,并取得了不错的效果。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市监察站共接待群众近 20 万人次,开展走访 33 万多次,列席重大会议 4万多场,收集群众各种诉求 2 万多条,发现了一批违规经营出租集体资产、接受承包商宴请等问题。[19]
(二)G 市居民的监察认知现状
课题组通过滚雪球抽样的方式向全市居民发放问卷,并在 G 市各区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协助下扩大问卷的调查范围,共发放问卷 538 份,有效问卷 478 份,有效回收率 88.85%。同时,通过私人关系联系街道工作人员、监察站工作人员进行深入访谈,以期获取更细致、深入的资料,以便掌握监察站运行的详细情况。2020 年 8 月至 2021 年 3 月,课题组先后前往 p、b、h 和 y 区与街道、监察站工作人员访谈,共获得 31 篇深入访谈资料。统计发现,调查对象年龄呈正态分布,以 20-39 岁为主;男女性别比为 38.5:61.5;近一半调查对象(46.8%)的政治面貌为群众;户口所在地大多数(60.3%) 在 G 市。从调查反映出的情况上看:
1.群众对监察站的关注程度不足。为了打通基层监察与村(居)民的“最后一米”,监察站办公室多设立在各村(居)委会大楼内,在实地距离与信息传递的桥梁上进一步贴近群众。但调查结果显示,未听说过监察站的调查对象数量高达 57.7%,出现了村(居)民对监察站“相见”不“相识”的尴尬局面。在 G 市八个区进行线下调研时,多位受访谈者表示“未听说过监察站”,“我们这些 30多岁的都不知道,那些小一点的在上学不会关注社区的信息,老一点的也不管这种,其实知道的人还是很少的”(受访者 BGJJ7)。某位在街道工作的受访者甚至也表示没有听说过监察站这个机构,“在街道环监所工作,没有听说过这个监察站……一栋楼就有很多个部门集合在一起办公,其实各个地方是不一样的,看场地怎么方便怎么来……我们那边没有监察站”(受访者 BGFJ9)。
2.群众对监察站的了解程度不深。为测算公民对监察站的了解程度,研究以监察站办公地点、时间、流程、人员组成、组织关系和设立意义这 6 个信息作为了解程度的具体测量指标。研究发现,在听说过监察站的调查对象中,仅分别有 16.7%、18.2%、21.2%、17.7%、24.7%、18.2%非常了解监察站的办公地点、时间、流程、人员组成、设立意义和组织关系,指标达到“较了解”或“非常了解”的人数均未达“听说过监察站”人数的一半。可见,在超过半数调查对象“完全没听说过监察站”的基础上,“听说过监察站”的调查对象对了解程度也并不深入。
3.群众参与监察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在“听说过监察站”的调查对象中,64.1%的访谈对象表示“如果身边有人存在腐败或作风问题,无论这个人是否为自己的亲朋好友,都会选择举报”,愿意举报的更是达到了 84.6%;然而选择从不、很少主动向监察站反映问题的人数却占到了 77.3%。这说明,“言行不一致”现象普遍存在(见图 2)。有公民表示,即使知道肯定有作风问题也没有用,因为举报的问题会被“压下来”,去举报也只是“做无用功”,“没有作风问题都呆不下去,明白了吗?他们这边当个小队长都有作风问题,还不论支书的”(受访者 BGFL3)。对这种现象的判断是否为公民主观臆测?受访者也给出一些回答。“有问题上级下来检查,到区那一级就停下来了,说没问题,根本不会到村”(受访者 BGAS5)。“全村人上访也没有用啊, 到市里你都访不过去,到区里就回来了……这些东西都是听村民说的,上一届的书记就是他爸”(受访者 BGFL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