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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璞:“眼前”反腐工作成效与民众“心中”的反腐获得感———作用逻辑与实证分析
发布时间:2024-03-22     来源:     作者:王璞

“眼前”反腐工作成效与民众“心中”的反腐获得感

———作用逻辑与实证分析

王璞

摘要:腐败治理工作成效是影响民众获得感的关键性所在,外部反腐成效如何具体影响和转化为民众反腐获得感,已成为亟需回答的现实命题。通过构建“反腐工作成效—民众反腐获得感”的理论分析框架,并基于实证数据对反腐工作成效与民众反腐获得感之间的作用机制进行分析,发现腐败治理的“客观状况”对民众反腐获得感产生了显著的积极影响,尤其是加大反腐力度会对民众反腐获得感提升起到促进作用,差异化的廉洁价值观念更是会影响反腐工作的整体效应。而且,纵深推进反腐工作能够提升民众社会经济地位并改善民众的公平感知,有助于提升政府民生服务回应力,进而起到保障和增强民众反腐获得感的现实作用。因此,为进一步保障和提升民众反腐获得感,政府须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以民众的实际需求为抓手,精准化反腐工作“供给”,保障民生事业有序开展,全面提升政府廉能工作质量。

关键词:反腐工作成效;社会经济状况;社会公平;民生回应力;反腐获得感

一、引言

中国共产党坚持执政为民,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1]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是共和国的坚实根基,人民是我们执政的最大底气”[2],提出惩治“蝇贪蚁腐”、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3],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4]等一系列实践理念。这一理念既是我国政府在反腐工作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至上历史经验的具体体现,也是对政府腐败治理成效评估的“延伸”。

关于反腐获得感的理论解读,学界也已进行了一定的探讨。董瑛认为反腐获得感是指正风反腐工作为民众带来的客观所得以及综合感受。[5]曾明等人认为反腐获得感是以公共价值为基础,对政府廉政工作进行的综合评价,主要衡量的是反腐工作的实际效力。[6]郭剑鸣经过研究后发现,反腐获得感主要关注的是反腐工作为民众带来经济实惠、发展机会、健康生活环境等方面的内容。[7]文宏则将反腐获得感解读为民众对政府的重拳反腐工作的切实感受。[8]此外,大量学者对反腐获得感的影响因素和生成机制展开了探讨。囿于反腐获得感尚属新理念、新课题,且反腐获得感与民众清廉感知、反腐工作认知等方面具有紧密联系。因此,本文以其为镜鉴提高研究深度。梳理后发现,现有研究多是从结果出发来探讨影响反腐获得感的具体因素。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反腐力度。该因素是影响民众对反腐工作成效评判的基础性所在,加大反腐力度对于清理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能够起到现实作用,但也带来多重社会影响。高压反腐工作能够起到打击腐败的作用,重塑民众对反腐工作的信心。[9]但同时,反腐力度的提升也会增加腐败案例的公开量,短期内民众难以“识别”政府反腐工作成效[10],容易影响民众对反腐工作的信心[11]。其二,腐败经历。有研究指出,当民众有过行贿、被索贿、敲诈等个体经历时,会对政府反腐败工作的评价较差、对政府反腐工作产生消极认知。[12]同时,民众自身的反腐容忍度和腐败经历共同作用于其对政府清廉状况的评判。[13]其三,宏观政治经济因素。如地区民主水平、财政预算、经济绩效等因素都会影响民众的反腐获得感。[14]其四,个体因素。尤其是受教育程度、年龄、社会经济状况等个体因素更是会对民众反腐获得感起到内部影响。[15]

我们发现,在民众反腐获得感的形成过程中,腐败治理工作起到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但现有研究多参照“腐败(清廉)感知”来分析反腐获得感及其影响机制,其中较少研究深入讨论客观成效与主观获得感之间的辩证关系,更缺少实证层面的直接证据。此外,现有研究忽视了从“供给”到“获得”的转化过程及其个体层面的差异,未能有效把握民众对反腐工作的实际需要和现实期望,并以此对反腐获得感进行解读剖析,导致现有研究对“反腐工作如何增强民众获得感”的现实之问难以给出明确的回答。由此可见,当前学界在反腐败成效与民众反腐获得感之间关系问题上的探讨还存在一些争论,尤其是关于反腐工作供给即客观反腐工作成效与民众反腐获得感间的深层关系还远未达成共识。鉴于此,本文以反腐工作成效为切入点,综合梳理其对民众反腐获得感所带来的影响,同时结合马克思的需求理论,构建了“反腐工作成效—社会经济状况改善—反腐获得感”、“反腐工作成效—公平状况—获得感”、“反腐工作成效—政府民生回应力—反腐获得感”的“期望确认”理论分析模型,并结合样本数据分析反腐工作成效与民众反腐获得感之间的作用逻辑,以期为相关议题的深入探讨提供参考。

二、“眼前”反腐工作成效与民众获得感:解释性框架

(一)直接效应

在反腐获得感影响因素方面的研究中,腐败治理成效对民众反腐获得感的作用受到了学者们的持续关注。现有研究大体认同公权力腐败是抑制民众获得感的主要因素,不管是中高层党政人员腐败还是群众身边的微腐败行为都会削弱民众的清廉感知,动摇民众对政府反腐工作成效的支持力度;同时腐败行为的加剧会扭转社会交往方式,导致腐败行为的“文化”化。在此情况下,民众对政府反腐工作的评价往往更趋于负面,从而引发他们对政府腐败的“负面想象”。由此可见,腐败行为对民众反腐获得感具有削弱作用。而高效的反腐工作则能有效治理腐败存量、抑制腐败增量,解决公权力滥用、人情寻租等腐败问题。[16]因此,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的关键在于反腐行动及其实际成效。相关研究也表明,“打虎”“拍蝇”等一系列反腐败工作提升了民众对反腐工作的认知状况。一方面,中国政府采取的反腐措施有助于提升民众对反腐工作成效的认可。[17]另一方面,政府的反腐败行动也切实提升政府的治理水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反腐败工作就在身边,保障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18]

此外,也有学者提出政府的反腐败行动对民众政府廉洁状况感知的正面影响难以在短期内提升,唯有保持惩治腐败行动的持续性,才会让民众认识到政府反腐的政治决心和意志(politicalwill),进而全方位增强民众对反腐工作的信心。[19]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打虎”“拍蝇”“猎狐”多管齐下,大批腐败官员得到严惩,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得到了全面巩固,民众也逐渐从认识到认可反腐工作的成效。鉴于此,本文提出以下研究假设:

H1:反腐工作对民众反腐获得感会形成“拉升”效应。即反腐工作能够发现真问题,并形成强大震慑力,才能够让民众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反腐工作所带来的现实利好,进而能够体验到反腐获得感的“有感增长”。

(二)腐败治理的“溢出效应”

反腐工作的直接成效对于民众反腐获得感的提升起到促进作用,同样反腐工作所带来的一系列的正外部效应,即反腐工作的“溢出效应”,亦能够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依据马克思的需求理论,人的需求可以分为生存(生理)需求、谋生需求以及自我实现需求。[20]同样,中国的反腐工作的衡量标准亦是通过反腐工作是否让民众得到经济实惠、是否让民众享有更多的政治权利、是否让民众拥有更公平的发展机会。反腐工作尤其是腐败惩治工作成效关乎民众能否平等、充分、无障碍地共享反腐败成果,是影响民众反腐获得感的关键一环。聚焦反腐工作,反腐工作成效是影响民众反腐获得感的重要前因,即民众反腐获得感是其对反腐工作成效的结果呈现,尤其是随着“打虎”“拍蝇”工作成效稳定提升,有利于营造出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也有助于构建出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还可以直接或间接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这些都能让人民群众有不同层面的获得。

因此,借鉴需求理论,结合“经济民生”“发展需求”和“保障服务”等物质和心理层面的现实需求,[21]本文从社会经济状况、公平状况以及政府民生回应力等维度出发,分析反腐工作成效影响民众反腐获得感的进一步解释路径。

1.社会经济状况的中介效应

良好的反腐工作成效可以抑制寻租机会并加强权力约束,减少腐败对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危害,保障和改善民众社会经济状况,进而增强民众反腐获得感。具体而言,反腐工作的纵深推进有助于减少腐败对经济发展造成的“剥夺”,促进改革发展成果更公平地惠及人民。[22]一方面,民众生活水平与社会保障能力得到显著提升,有效改善了民众的客观社会经济地位;另一方面,经济与生活水平的提高也进一步满足了民众的生活需求,提升了民众的主观社会经济地位,进而增强民众的阶层认同感[23]与自我满足感。当生活水平不断提升、自我满足感不断增强时,民众才能够真正感受反腐工作成效的实际利好,[24]其反腐获得感也会相应地提升。因此,本文认为三者之间存在着“反腐工作→社会经济状况改善→反腐获得感”的影响关系链。鉴于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H2:反腐工作能够改善民众的经济社会地位,促进民众反腐获得感的提升。

2.公平状况的中介效应

腐败是政府官员对于人民群众委托权力的私化和滥用,被称为“政治之癌”,其不仅会造成分配不公问题的持续恶化,而且也会导致社会资源浪费、政府公信力下降、贪腐文化盛行等现实不公问题频现,引发民众心理失衡和价值扭曲。[25]持续的反腐工作可以有效整治腐败行为及社会不公现象,一方面有利于调节初次分配与再分配的公平性,以保障分配过程的“机会公平”,减少腐败侵蚀空间;同时逐步缩小收入差距,加快“共同富裕”实现进程。[26]另一方面,对人情寻租、资源垄断等公权力谋私利行为的惩治以及腐败文化的肃清有助于建构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使民众切实感受到反腐工作的效果及社会公平状况的改善。公平公正的社会状况对民众个人成长与发展是基础决定性因素,其中合理且公平的收入分配保障了个人发展的物质经济基础,也是增强民众反腐获得感的关键所在。因而,反腐败工作的持续开展有效打击了腐败所导致的社会不公现象,重塑了社会公平状况,保障了民众自我发展的全面性和公平性,[27]为民众自我价值的实现提供基础,进而增强民众的反腐获得感。

因此,本文认为三者之间存在着“反腐工作成效→公平状况→反腐获得感”的影响关系链。鉴于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H3:反腐工作有助于改善社会公平状况,能够有效打破民众的“腐败想象”,进而增强民众的反腐获得感。

3.政府民生回应力的中介效应

部分公职人员滥用人民委托的权力,异化为社会资源的“掠夺之手”,导致政府部门“人情寻租”“效率低下”“办事冗余”等问题的发生,严重影响政府部门对民众现实问题的回应速度与效果,并且容易形成恶性腐败文化和负面“人情”价值观。长此以往,将会增加民众的办事成本,影响民众对反腐工作的信心和支持力度,并使政府公信力有陷入塔西佗陷阱的可能。

党的十八大以来,高压反腐工作成为中国政治的“新常态”,随着反腐败工作的持续纵深推进,优化了行政系统治理结构,使党政组织内部肃廉氛围和行政效率得以变革式发展,党政部门内人情寻租、形式主义、效率低下等现实棘手问题逐步得以解决;同时,通过打击行贿与受贿行为来挤压寻租空间,有效规范了公职人员的履职行为,[28]带动政府部门民生回应力大幅提升,并向社会层面释放了良性信号。此外,囿于不作为、懒作为的现实问题,政府服务效能受到负面影响,而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开展,逐渐塑造起了良性廉能“工作生态”,为此类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基础。因而,反腐败工作通过对政府部门内人情寻租等腐败行为的整治,可以有效整合和提升政府部门的民生回应力与效率,有效保障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进而增强民众心中的反腐获得感。

综上,本研究认为三者之间可能存在着“反腐工作推动→政府民生回应力→反腐获得感”作用关系链。基于以上研究,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H4:反腐倡廉工作有助于增强政府民生回应力,进而提升民众对政府反腐努力的正面评价,起到增强民众反腐获得感的作用。综合以上四个假设,本文的分析框架如图1所示。

三、数据来源与描述性统计

(一)数据来源与方法

本文将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的数据和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所做的《中国城市政商关系》数据进行匹配,整合为研究数据。通过对缺失样本的剔除,得到有效样本5640份。

(二)变量设计与描述性统计

1.因变量

本研究的因变量是“反腐获得感”。有鉴于现有的测量方式尚未达成共识,本研究借鉴文宏等人的研究经验[29],选取问卷中民众关于当地政府“廉洁奉公,惩治腐败”工作的看法作测量,该问题分为“不太好”“很不好”“很好”“比较好”等回答,分别赋值为1~4。综合表1描述性统计结果,有7465%的被访者认为当前反腐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这也再次说明了反腐工作取得了压倒性胜利并得到了民众的支持和认可。

2.自变量

本研究的自变量是反腐工作成效。对于该变量的测量,我们选取了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所做的《中国城市政商关系》中“政府廉洁度”数据。需要说明的是,该指标主要通过两个方面加以衡量:一是食品安全许可证代办价格①;二是百度腐败指数,即腐败新闻条数占总新闻条数的比重。在《中国城市政商关系》中,经过数据标准化处理,政府廉洁度数值越大,代表当地廉洁程度越高,反映该地反腐工作成效越好。

3.中介变量

(1)社会经济状况关于社会经济状况变量,本研究选取调查问卷中“您认为目前您本人的社会经济地位在本地大体属于哪个层次?”,该回答分为“下、中下、中层、中上、上层”,分别赋值为1~5。

(2)公平状况

关于公平状况变量,本研究选取调查问卷中“您对现在社会总体公平公正情况的评价”问题的回答,该回答为0~10的数值变量,即得分越高,对社会公平程度的认可度越高。

(3)政府民生回应力

关于政府回应力变量,结合问卷中有关“有服务意识,能及时回应百姓的诉求”问题的回答,即为“很不好、不太好、比较好、很好”,分别赋值1~4,得分越高代表评价越好。

4.控制变量

参考以往研究文献发现,民众反腐获得感受到个体特征、家庭特征以及外部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因此,本研究将年龄、性别、政治面貌、户口类型、个人收入状况、受教育程度、生活满意度、价值认同等变量纳入控制变量范畴。

所有的变量情况如表2所示。

四、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基准回归结果

本文的核心因变量民众反腐获得感是连续型变量,有鉴于此,本文采取Ordered-Logit模型(简称O-Logit),结合Stata软件进行综合分析,实证结果如表3所示。

由表3可见,模型1只包含基本的控制变量,模型2加入核心自变量,模型3是在模型2的基础上加入控制变量的全样本回归结果。具体分析如下:在控制其他变量的情况下,反腐工作成效变量的标准化系数为正,且在1%的水平上正向显著,作用方向与设想一致。即反腐败取得的成效越好,民众的反腐获得感也就越强,假设H1得到了验证。可能的解释是:客观反腐工作成效是形成和影响民众对反腐工作评判最为直观的方式和前因变量,更是影响民众反腐获得感的关键所在。反腐工作状况关乎民众能否平等、充分、无障碍地共享反腐败成果,是影响改革红利的关键一环。高压反腐工作有效挤压了权力寻租空间,阻断了腐败滋生通道,将权力腐败和寻租行为“扼杀”于萌芽状态,有效保障委托代理权力的廉洁性。具体来说,对于腐败工作,民众最先感受到的是外部反腐态势和工作状况,尤其是大规模腐败惩治行动能够达到快速清理腐败官员、彰显政府反腐败决心,有利于遏制腐败增量、消除腐败存量,进而促成民众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有机统一。同时,在高压反腐工作开展过程中,大量贪腐官员得到有效惩治,并通过宣传工作,使民众更为正面地认识和支持反腐工作。

从回归结果分析来看,各控制变量的影响效应基本契合预期假设。具体而言,群体的党员身份与其反腐获得感之间的关系虽不显著,但作用系数为正,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角色身份及群体文化所起到的培植作用。此外,民众收入状况、受教育程度与其反腐获得感之间存在显著负向相关关系,这也说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随着个体资本的累积提升,对外部政治环境和政府反腐工作成效的期望和要求也会随之提升。同时,生活满意度对民众反腐获得感起到显著的正向影响,这也说明获得是获得感的前提条件,唯有民众感受到更多反腐工作带来的利好,尤其是当自身生活状况有所改善的时候,才会逐渐转化为对反腐工作的正面评价。而廉洁价值变量检验结果显示,廉洁价值观越高的群体对反腐工作的认可度越高。

(二)拓展性分析

廉洁价值反映的是民众对廉洁文化的认同感和对腐败行为的抵制力,最能直接反映廉洁教育的现实作用,也是影响民众对反腐工作成效认知的重要因素。差异化的价值观念对民众反腐获得感的形成与塑造带来不同的影响,导致反腐工作对民众获得感的影响作用展现出差异化的特征。有鉴于此,本研究根据民众廉洁价值观念选择进行样本对比分析,以深化反腐工作成效与民众反腐获得感之间的内在机制。从表4中的实证结果来看,“外部”反腐工作成效对腐败价值“拥簇者”获得感的影响弱于廉洁文化支持者,这也说明腐败文化会削弱民众对反腐工作的认识和信心,冲击其清廉认知,引发民众对政府腐败程度的认知性偏差,甚至形成腐败严重化的逻辑推论,削弱其反腐获得感。而对于支持廉洁行动准则的民众而言,反腐工作成效对其反腐获得感起到更为显著的影响作用,说明塑造民众对反腐工作的信心,最根本的是要坚定其理想信念,培植社会民众廉洁行动的自觉意识。

(三)稳健性检验

本研究选取两种方法进行检验。其一,更换变量。将核心自变量“腐败治理成效”进行更换,选择问卷中“您认为当前我国存在的最重大社会问题是什么”一题的回答,如选择“贪污腐败问题”选项,则代表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当前反腐工作成效较差,反之则代表相对良好。由表5可见,模型1为原结果,模型2为调整后结果。从结果来看,无论是主观层面的还是客观层面的反腐工作成效认知,皆显示出与反腐获得感之间的正向关系,这也印证了本文结论的稳健性。

其二,替换模型检验方法。为避免模型选择带来的差异性结果,本研究选择用OProbit模型法对原OLogit模型进行替换。由表6可见,模型1是原结果,模型2是调整后的回归结果。从表中结果可以看出,核心自变量与之前实证分析结果保持一致,这也说明本研究结果具备良好的稳健性。

(四)作用机制分析

为有效探讨反腐工作成效与民众反腐获得感之间的内在机理,本研究结合需求-确认理论框架,将作用渠道分为“社会经济状况”“公平状况”和“政府民生回应力”等维度进行验证分析。本文借鉴温忠麟等[30]提出的中介效应检验方法来验证“社会经济状况”“社会公平”和“政府回应力”对民众反腐获得感所产生的中介效应,其操作步骤如下:

Υ=cX+ε1(1)

Μ=aX+ε2(2)

Υ=c′X+bM+ε3(3)

上述公式中,Υ代表民众反腐获得感,M代表中介变量,X则代表反腐工作成效。具体的检验步骤为:第一步,若系数c显著,继续进行检验;第二步,若系数a、b都显著,进行下一步检验,若有一个不显著,进行Sobel检验;第三步,系数c′是否显著。具体实证结果和分析如下:

1.“反腐工作—社会经济状况—反腐获得感”解释路径

表7报告了社会经济状况中介效应检验模型。模型2结果显示反腐工作成效显著正向影响民众社会经济状况;模型3结果显示了社会经济状况发挥了“激励效应”,显著正向影响民众反腐获得感。这也说明,反腐工作有助于扫清经济发展障碍,改善和调节经济发展状况,尤其是通过优化资源分配、助力经济结构升级等方式,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和进一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在现实情境中,社会经济状况改善是民众对政府反腐工作的根本“诉求”,物质水平的不断提升会直接增强民众对现状的自我满足感,进而直接影响其自身的获得感。此外,反腐工作有效控制了民众办事“成本”,改变了“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局面,在整体上改善了民众自身经济状况,从而让更多的人认识到反腐工作带来的利好。[31]

综合模型1、模型2和模型3的检验结果,可以认为经济生活状况在反腐工作成效正向增强民众获得感的过程中发挥着显著中介效应,且为不完全中介效应。由此,假设H2得到验证。

2.“反腐工作成效—公平状况—反腐获得感”解释路径

腐败治理工作能够改善社会公平这一观点已经得到学界广泛的认可和支持,尤其是持续性的反腐工作能够解决改革发展成果分配不公问题,有助于规避腐败对民众造成的负面影响,进而抵消民众对政府腐败程度及反腐不力的负面张力。[32]同时,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有助于解决“草根失语”等难题,形成良性生态环境并塑造廉洁价值准则,进而促使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形成有机统一,增强民众的反腐获得感。

表8报告了反腐工作成效中介效应模型。政府反腐工作会提高民众公平感知。模型3检验结果显示,公平状况在1%的统计水平下显著增强民众反腐获得感。由此,综合模型1~3检验结果可以发现,公平感知在反腐工作成效正向增强民众获得感的过程中发挥着显著中介效应,且为不完全中介效应。至此,假设H3得到验证。

3.“反腐工作成效—政府民生回应力—反腐获得感”解释路径

腐败会导致行政部门滋生“官僚化”和形式主义等问题,尤其是会造成“门难进”“事难办”等问题,严重制约政府民生服务质量。相反,随着反腐工作的纵深推进,党政系统的政治生态和制度环境得到极大改善,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得以显著提升。同时,高压反腐工作有助于调整和改善政府部门行政资源供给能力和办事效率,改善政府为民服务的“注意力”分配格局,重塑政府“公共形象”,进而增强民众反腐获得感。

表9报告了政府民生回应力中介效应检验模型。模型2检验结果显示反腐工作对政府回应力提升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模型3检验结果显示政府民生回应力在1%的统计水平下通过显著性检验,发挥显著“转化”效应。故而,综合模型1~3的检验结果,可以认为政府回应力在反腐工作成效影响民众反腐获得感的过程中发挥显著中介效应,且为不完全中介效应。

五、结论与建议

(一)研究结论

“外部”反腐工作成效与民众“内部”获得感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效应?二者之间的深层影响机制是什么?本文以该现实命题为引,探索现实场景中反腐工作与民众反腐获得感之间的关系,并结合需求理论,引入社会经济状况、社会公平、政府回应力等变量建构需求-确认理论模型进行讨论。对研究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后,得出以下结论。其一,反腐工作成效对民众反腐获得感具有显著的促进效应。这也说明作为腐败现象的直接和最终受害者,民众对腐败现象有切肤之痛,唯有坚定不移地反对一切腐败包括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才能让民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反腐败工作就在身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打虎”“拍蝇”“猎狐”多管齐下,有效减少了腐败存量、遏制了腐败增量,大大减少了人民群众身边的腐败现象,切实提升了民众对政府反腐工作成效的认识和信心。其二,对样本进行分样本对比后发现,受价值判断和认知结构等因素影响,廉洁价值观念差异会引发反腐工作成效对民众反腐获得感影响的结构性差异。其三,基于中介效应模型的作用机制分析后发现:社会经济状况、社会公平和政府民生服务回应力在反腐工作影响民众反腐获得感的过程中存在着“反腐工作成效—社会经济状况改善—反腐获得感”、“反腐工作成效—公平状况—反腐获得感”、“反腐工作成效—政府民生回应力—反腐获得感”的逻辑关系链条。机制检验结果表明:反腐工作通过改善民众社会经济状况、推动社会公平良序发展和增强为民服务回应力等方式向民众释放反腐改革红利。

本文的理论贡献有两个方面。一方面,尽管反腐获得感及其影响因素方面的研究已经引起学界重视,但既有文献较少关注外部反腐工作成效如何影响及如何转为民众反腐获得感的具体解释场景。作为补充,本研究探讨反腐成效与民众反腐获得感之间的影响机制关系。另一方面,以马克思需求理论为支撑,本研究关注“社会经济状况”“公平状况”“政府民生回应力”多重解释路径,建构并验证了“反腐工作成效—社会经济状况改善—反腐获得感”“反腐工作成效—公平状况—反腐获得感”及“反腐工作成效—政府民生回应力—反腐获得感”的结论和需求-确认理论模型。此外,该结论既拓展了获得感生成的理论逻辑,[33]又聚焦于现实议题中“具体性因素”与民众反腐获得感之间的作用关系。

(二)对策建议

结合前文的实证分析结论,本文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其一,推动反腐工作“下沉”,切实解决民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打虎”“猎狐”主要涉及民众的整体利益,距离民众生活较远,民众不易感知,而“蝇贪”则直接“啃食”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为增强民众反腐获得感,须在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的同时,坚持以发生在民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重点,让反腐工作给老百姓带来更多获得感。

其二,提升反腐工作力度,为经济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腐败会侵蚀并阻碍社会经济进步,严重影响和制约民生事业的发展。因此,应有针对性地开展反腐工作,定位经济发展中民众最关注的腐败问题,做到反腐工作的“精准靶向施治”。同时,随着经济与科技的不断发展及反腐工作的常态化,后期反腐工作应紧盯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关键事件与时间节点,综合运用现代数字化科技手段,做到科技赋能下的“数字反腐治理”,有效对以往隐匿于经济发展关键环节中的腐败现象予以肃清,保障民生并护航社会经济的可持续高速发展。

其三,保障公平事业有序开展。在未来一个时期内,应当瞄准民众感受最直接且反映最强烈的问题,落脚在反腐败工作的实际进展和现实成效方面,把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与民众利益最密切相关的民生领域腐败问题作为反腐工作重点,保障改革发展成果分配的公平性,进一步回应民众对反腐工作的期望,避免资源固化造成的“马太效应”,发挥反腐工作的现实“红利”。

其四,坚持人民至上,切实提升政府回应能力。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坚持人民至上是“自我革命”的根本立场和价值取向,而政府回应是民主政治的重要体现,是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与坚持人民至上的重要实践。因而,随着反腐败工作的纵深推进,应进一步解决政府部门形式主义及人情寻租等问题,切实提高政府的综合回应水平及“注意力”分配格局,做到“凡事有回音、事事有回复、件件有着落”,全面提升政府廉能工作质量。

为方便编辑,参考文献及注释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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