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是如何炼成的
Richard Swedberg
本文的基本观点是,由于缺乏对理论的关注,社会学、甚至更广义的社会科学如今严重受阻。研究方法已被证明在做研究时非常有用(这恰与理论相反),结果,它们主宰了现代社会科学。然而,关于理论的工作很少。有人建议,纠正当前方法与理论之间不平衡的一种方法是更多地关注“理论化”,即关注理论最终形成之前的实际过程,并以这种方式改进理论。今天,社会科学专业的学生主要接触的是已完成的理论,并不知道理论产生、设计的过程。需要教导学生如何用实际的术语构建理论(“理论化”),这样做的一个好方法是通过练习。这就是传统的研究方法教学方式,它帮助学生获得实践知识,而不是仅仅通过阅读来了解理论的全部内容。更广泛地来说,学生需要学习如何在利用经验材料的同时构建理论。本文包含了进行理论化时需要采取的步骤的建议。接受社会学和社会科学的全部培训(这是一个重要的先决条件!),接着,学生可以进行如下操作,从观察开始,在引入任何理论之前对研究主题有一个良好的经验性把握——为该现象命名——将名称转化为概念,或者引入一些现有概念以试图掌握该主题——在这一阶段,人们还可以尝试使用类比、隐喻,或许还可以使用类型学,既赋予理论以实体,又为其注入过程——最后一个要素是提出一个解释,在这一点上,借鉴皮尔士的一些想法可能会有所帮助,尤其是他的溯因(abduction)概念。根据学界准则,在针对经验材料进行恰当的测试之前,一个理论乃是未经证实的。有兴趣了解更多关于理论化的学生或可查阅休斯、米尔斯、维特根斯坦和马奇等人的著作。许多对理论化至关重要的问题今天也在认知科学中得到研究,对于那些有兴趣研究这类文献的人来说,阅读各领域的手册(handbook)是一个很好的起点。本文最后指出,更多的“理论化”不仅会补正理论与方法之间的平衡,它还将使社会学和社会科学更有意思。
一、引言
本文所传达的总体信息是正面积极的。我相信,在今天,社会科学(包括社会学)可以有一个重大的飞跃,并变得更加有意思。二十世纪,社会科学自二战以来已然取得重大飞跃,这些成就以研究方法为中心,主要与量化方法的引入有关。相比之下,社会学理论并没有取得类似的进展。诚然,二战以来,已经有很多杰出的个人做出了贡献,戈夫曼、布尔迪厄等人就是证明。但是,一般的社会学者建构和处理理论的技能并没有得到这样的发展,原因之一是理论并没有被有效地向学生传授。而研究方法的教学则不然,学生们可以学习质性和量化方法的课程,上完了课,他们就可以在研究中运用这些方法。
那么我们如何才能发展出像方法教学一样有效的理论教学方法呢?首先要明确的是,这肯定是集体性事业。很多难题有待解决,很多人的洞见有待纳入。在过去的五六年中,我自己也尝试为这项事业做出贡献,我将其称为“理论化”(theorizing)项目。
“理论化”这个术语可以使我们更好地理解理论如何被组合到一起、如何在经验性研究中处理理论、如何更有效地教授理论。“理论化”也是个动词,用以强调在研究中处理理论问题中过程中的试错与尝试。但我不赞同把“理论化”理解为名词的“理论”(theory),这会使人以为理论就是可以一劳永逸地完成、写在纸面上的那些静态之物。在拥有一个理论之前,你应该参与到“理论化”过程中,因此,本文的标题是“理论之前是理论化”(Before theory comes theorizing)。
在过去的五六年里,我进行了两类活动:我发展了一些如何理论化的初步想法,我也教授课程,像上方法课一样给学生布置练习作业。这两件事在我看来是紧密相关的,如果不能有效地教授理论化,那么有些重要的东西就流失了。我的第一篇文章发表于 2012 年,本质上,文章是按计划发表的(Swedberg 2012b)。我专注于“理论化”这个专用的术语,并试图将其与“理论”进行对比。我认为“理论化”属于发现语境,而“理论”属于辩护语境。发表了这篇文章后,我尝试让更多的跨学科的社会科学者参与进来,其成果为论文集《社会科学中的理论化》(Theorizing in Social Science, Swedberg 2014b)。差不多也是这个时候,我还下定决心把我的想法发展得更为细致,因此我在2014年出版了《社会理论的艺术》(The Art Of Social Theory)。
今天离我出书已有约莫两年时间,我有了更多时间来思考并推进我的想法。我的感觉是,“理论化”项目总体而言是合理的,基本上,它是一个可以教、可以学的实践性过程。但我也认为此中的很多问题都应该更好地来理解。在下文中,我将首先介绍理论化的一般路径,我这么做是要展示如何在理论化过程中更新、再更新理论版本。我将借此讨论两个主题,这两个主题虽不属于理论化过程本身,但与之密切相关。第一个主题是,我将发展出“理论化”的相关文献脉络,目前这尚不存在;第二个主题是如何教学理论化,在此我将在社会理论和教育理论之间建立更加密切的关系。
二、何为“理论化”
在我看来,理论化过程中的某些要素或步骤是独立的。我所说的“理论化”是指理论以其最终形式(通常是论文或书籍)呈现之前的过程。话虽如此,但为了避免常见的误解,应该立即补充一点,即没有扎实的社会学知识是不可能“理论化”的。想想吧:你不仅在社会学方面进行理论化,还有法学、经济学、历史学等方面进行理论化,这些学科中的每一个都有自己非常独特的理论化方式。因此,当我谈到社会学的“理论化”时,我指的是那些已经具备社会学及其理论基础知识的学生所从事的活动。这些理论知识应该与“理论化”一起教,还是分开教呢?虽然众说纷纭,但我以为由于而这紧密相关,理想情况下它们应该一起教授,或者至少以强调它们之间互补性的方式来教授。
快速了解理论化的重要性的一种方法是将其与科学哲学中众所周知的“发现语境”(context of discovery)和“辩护语境”(context of justification)之间的区别联系起来。这种区别背后的核心观念是,当你在科学发现过程中发展你观察到的主要事物时,你会遇到两种呈现你的洞见的方式:一种是遵循科学发现的时间序列,将你的发现呈现得直观、未经逻辑发展(发现语境),另一种则是违反时间序列,将你的发现转译为一种学界可以接受的语言,通常来说,它的形式是带着资料数据的假设推演(辩护语境)。如今,学生们几乎100%地接触的是辩护语境下的理论,换言之,他们只有在理论被发现、并被转化为可以出版发表的版本后才能接触到理论。每次当学生拿起一本书或读一篇论文时,这种官方版本的理论就下意识地灌输到他们的脑海中去。这意味着发现、发展理论的实际方式和试错过程实际上对学生来说都是隐形的。而且,这些隐形的知识是一种非常特殊的知识,它是一种实践型知识(a practical kind of knowledge),就像骑自行车或游泳需要具备的知识。同时,这也是一种个人型知识(a personal kind of knowledge),因为它只能由那些真的骑自行车和游泳、真的从事理论化工作的人才会思考。
理论化既发生在发现语境下,也发生在辩护语境下。你应当有能力进行理论化,这样你才能对自己研究的问题拥有洞见。在这一阶段,你需要掌握“理论”,这样你才能产生洞见,但是,你也需要知道如何根据学界认可的规则来建构理论。“辩护语境”下的理论和理论构建相对而言更易学习,在某些专著和论文中可以学到。“发现语境”下的理论化工作则在本质上不同,它所需要的实践型知识很难表达出来,某种程度上,这些知识言人人殊,它既难总结出来、也难教学。尽管如此,出于教学目的,理论化过程中的某些元素仍然可以分离出来,甚至可以按照某种顺序排列。准确地说,要想理论化,你就要知道如何使用概念、类比、不同的解释方法等等。
不过,在进一步讨论这些步骤前,我还要强调的一点是,在正式开始一项研究前,可以先进行我所谓的“预研究”(prestudy)来看看你想研究的主题是不是真的会如你所愿地让你发现新东西,这种做法在我看来谨慎而有好处。或者,你也可以按照常规的方法:先做一个研究设计,然后根据学界的规则来执行。但是,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这种方式只会带来更多相同的见解,而不是新的见解。其中一个原因是,许多研究设计的产生是因为研究者有一些直觉,并坚信它会产生一些有趣的结果。然而,根据我的经验,这种情况很少发生,这是因为研究者最初的直觉并未建立在对实际情况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因此,研究数据不会证明研究者直觉的正确,反而会把研究者带到其意想不到的方向。从个人经验来看,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常见的应对办法是研究者坚持最初的想法,并试图将越来越别扭的数据硬塞进自己的想法里。相比之下,当你以“预研究”开始你的研究时,你首先会快速但深入地研究你想要研究的现象,而不是按照自己喜欢的想法或者宏大的直觉——也不会系统化地、遵循社会学研究的常规规则。通过这种方式来触及(attack)一个研究议题——触及其它的每个方面,以一种快准狠(quick and dirty)的方式——你可以拥有发现新知的机会。一旦你对这些新知有了了解,你就可以将其理论化,并说出一些有意思的东西。如果你在“预研究”中确实发现了一些新东西,你就可以准备起草一个研究设计并测试你的理论是否正确。由于“预研究”不是基于代表性样本或根据现有的规则进行的,因此一旦以系统的方法处理数据,你发现的东西很可能就会消失。但是通过这种方式进行,你就有机会说出些新东西。另外,请注意,如果在预研究期间没有发现任何有趣的东西,那就没有太多理由根据传统研究设计开展全面研究。
三、理论化的步骤:观察、命名、概念、类比、提出解释
那么,在“理论化”过程中,哪些元素或步骤可以被分离出来,而且可以被教学呢?
首先是观察(observation)。这似乎有些违反直觉:难道“观察”属于理论的范畴,而非方法的范畴吗?在我看来,这句话对了一半。观察也属于理论的一个原因是社会学是一门经验性科学,在社会学中,你总是始于观察。第二个原因是观察过程的一些重要部分是基于理论考虑的。
关于观察,最重要的一条规则是当你以有利于理论化的方式进行观察时,它应当非常、非常地广泛。它应该包括研究物,而且也应该利用研究者以及其所研究的人的所有感受。而且你还应该努力挖掘更为广泛的信息资源——电影、诗歌、幻梦(dreams)、涂鸦、报纸文章或其他任何东西。这样做的原因是,你在这个阶段的目标是试图找到新的东西,而不是按部就班地照研究方法来。第二个要点是涂尔干在他关于如何进行社会学研究的准则中讨论的(Durkheim 1964:15,31)。亦即,你不应该在你的分析中重现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的类别,而是超越这些类别,试图找到社会事实(social facts)。第三个要点是,你所观察到的一切不能是那些属于“事实”(facts)的东西。这些通常必须从您观察到的内容中提取出来,这可能是一个复杂而困难的过程。这个程序已经被胡威立(William Whewell)讨论过了,他将此称为“事实分解”(decomposition of facts),最近STS学者也做了相关研究,特别是在研究科学家如何使用设备仪器和其他程序来产生事实或可供研究的“表征”(representation) (Whewell 1847: 33; Coopmans et al 2014)。正如你可能需要电子显微镜来生产、察看某些“事实”一样,你也需要知道如何生产、察看“社会事实”。在观察过程中,也很重要的是不要试着发展理论。很多人都有仓促下结论的倾向,尤其是当他们有自己喜欢的理论时。理论必须基于对所研究对象的彻彻底底的了解,在走到这一步前,绝对不要发展任何理论。
此时,假如你发现了一些有趣的东西,也就是一些你此前没有预料到的东西,或者是既往的学术文献没有提到的东西,例如,一个重要或谦虚的观点,无论是什么,在这个阶段你想锁定你观察到的新东西,不让它溜走。这时你可以做的一件事,给这个现象一个新名字。选择什么样的名称有不同的策略。有些人更喜欢用日常词汇中已然存在的词,而其他人则认为使用新词或相对较新的词更方便,比如拉丁语或希腊语词汇。另外,由于你研究的是社会学现象,因此,理想情况下自然希望新命名可以反映社会学特征。这样一来,将你的新观点纳入到社会学既有的传统中就变得容易了,比如,如果你把某事称为“母职惩罚”,那就可能不知道它指的是不是社会学的东西,但如果你把自己研究的东西称为“政治失范”,那么也就能将此安放在社会学文献脉络里了。
藉由“政治失范”这个词,我已经向前迈进了一点,从讨论一个名称变成了一个概念。两者之间的区别大致在于,科学概念是为特殊目的而构建的,而普通的命名则不是。研究者需要分析出现象中的核心是什么,一个科学的概念也需要进行严格的分析和定义。在“理论化”的这个阶段,介绍一个(或多个)已经存在的概念可能有助于更好地处理这种现象。例如,布鲁默 (Herbert Blumer) 的敏化概念(sensitizing concept)可以帮助我们既关注某些社会学事实,又进一步发展概念本身(Blumer 1954)。根据胡威立的联接理论(theory of colligation,),科学概念可以帮助我们将事实联系在一起。他说,这种方法就跟用一根线将许多珍珠串成一条项链的方法相同(Whewell 1847:48)。再如,韦伯的“理想型”(ideal types)概念。在这种情况下,你假设行动者有充分的知识,他们完全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以理性的方式行事。然后,你将这些假设与经验现实进行对比,并尝试解释两者为何不同。“理想型”会让你问一些你不会问的问题。
社会学家有时对发展一个概念或改进现有概念感到满意,并就此停下,但是对于一个完整的理论来说,还需要更多的东西。在这种情况下,有几种不同的办法。例如,你可以使用一个比喻,更好地理解事物是什么样的、以及它是如何运作的。还可以察看该现象是否与其他事物类似。社会学家经常在他们的理论化过程中使用比较的方法,但是当你用的是“类比”(analogy)法时,那就不一样了。你不是在寻找相似点和或不同点,而是寻找值得进一步理解的事物和你研究的事物之间的结构性相似处。当你借助类型学(typology)进行理论化时,也可以继续前进。同类但又不同的现象,经常在日常用语中混杂在一起。解决问题的一种方法是使用类型学。例如,“爱”有许多不同的形式,再比如,“金钱”和“资本主义”也是如此。巧妙地使用类型学概念可以帮我们更容易地了解现象由哪些元素组成以及这些元素如何变化。
理论化的最后一步是提出解释。有许多不同的方法来解释事物,这取决于所涉及的科学。在同一门科学中也经常存在相互竞争的理论。例如,在社会学中,一些解释考虑了行为者行动的意义(例如,韦伯的解释社会学),而另一些则没有(例如,人口统计学或理性选择理论)。过程中的某些元素也以不同的方式处理,有时它或多或少被忽略了(比如在简单的相关性分析中),有时它则占据中心位置(如使用社会机制,例如 Hedstrom and Swedberg 1998;Beach and Pedersen 2013)。
想出一个好的解释是很难的。为了取得成功,你通常需要利用的不仅仅是逻辑推理能力,还有别的能力,比如想象力和直觉。在某种程度上,这对于理论化过程的其他阶段也是如此,但在这里尤为重要,因为解释构成了理论的核心。换句话说,好几种不同类型的思维能力都可用以产生解释。猜测、推断(speculation)、想象,这些能力在研究生教育中经常被忽视,但也许应该成为其中的一部分。通常某些杰出大师具备的独特才能往往却是一般的社会学家并未留意的思维方式,而原因仅仅在于它们被认为不属于科学的范畴。
四、构建“理论化”的文献传统
很明显,“理论化”和“理论”下的内容在几个重要点上有所不同。前者的重点是在利用经验材料时创建理论的实践。后者基于现有理论,这可以在已发表的文章和专著中找到。同样清楚的是,没有理论就没有理论化。在现有的社会学著作中,可以找到学科的奠基理论,以及最近进一步发展这些内容的尝试。然而,总的来说,社会学研究中关于理论化的内容很少。原因之一是大多数社会科学家认为他们的工作在已发表的研究中达到了顶峰,而在此之前的版本在本质上被认为是不完整的,是想自己留起来不给别人看的东西。的确,如今人们经常会把研究的原始资料数据保存起来以供研究,对质性和量化学者来说都如此,关于爱丽丝·戈夫曼 (Alice Goffman) 为《在逃:一个美国城市中的逃亡生活》(On the Run) 销毁数据的讨论表明,这甚至可能成为如今的常态(例如 Kotlowitz 2015)。但是对数据的保留并不能说明生产理论过程中的反复试验也要留起来不予示人。
时可以找到社会科学家的自传记述,其中包含一些与“理论化”有关的信息。这方面的一个例子是《工作中的社会学家》(Sociologists at Work),并且存在更多此类作品(Hammond 1967;相关书单,请参阅 Platt 2015)。这两部作品中的一些记录说明了如何进行理论化。但是,在这些学者自传中,他们总是更倾向于描述某些研究是如何形成的,而不是描述理论在研究过程中是怎么冒出来的。可以说,很多理论化工作是由沉默的知识组成的,尤其是,那些才华横溢的人往往会做正确的事,但是他们却无法解释为何这么做。重复一遍,我的意思是许多理论著作偶尔会提及理论化,但通常只是以一种附属的、次要的方式进行。如果你有空梳理一下韦伯或布尔迪厄的文集,你会发现一些在理论化方面非常有价值的洞见。然而,这是一项很费力和耗时的任务。我们基本上不太了解主要社会学家产生理论的实际方式,包括韦伯和布尔迪厄。
然而,对于理论化文献的匮乏还存在一个例外,即作为所谓理论建构运动的一部分而产生的研究(例如 Zhao 1996)。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许多美国社会学家试图概括一个理论是如何构建的,他们也开始教授关于这个主题的课程。在亚瑟·斯廷奇库姆(Arthur Stinchcombe)和赫伯特·布莱洛克(Herbert Blalock)等社会学家的参与下,整个事情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但大约十年之后就没有下文了,既没出书,也不再教课。1994 年的一次会议探讨了为什么会发生这种情况,但没有找到很好的理由(Hage 1994;可查阅 Markovsky 2008)。在我看来,发生的事情大概是这样的:当时几乎没有关于理论化的研究,这使任务变得更加困难。例如,虽然我们今天可以借鉴许多认知科学的研究,这些研究在你讨论理论化的各个方面时很有帮助,但在六七十年代情况并非如此。整件事也可能失去了动力,最终连斯廷奇库姆这样富有创造力的人也放弃了。尽管如此,他在这一类型中的两部作品——《构建社会理论》(Constructing Social Theories, 1968)和《社会历史中的理论方法》(Theoretical Methods in Social History, 1978 )——对任何对理论化感兴趣的人来说仍然非常有用。
一些在理论建构的标签下进行的工作并没有随着身份的改变而消失(比如 Zhao 1996; 亦可查阅 Willer 1996)。它变成了我们今天所说的形式理论(formal theory)和/或数学社会学(mathematical sociology)。然而,这种类型的研究并没有解决理论化中的所有问题,而通常只解决那些与建模相关的问题。尽管如此,理论家们不能忽视詹姆斯·科尔曼(James Coleman)、大卫·威勒(David Willer)和许多其他人的作品。今天关于理论化的知识如此之少,这一事实意味着非常需要这一类型的文献。需要理论化的教科书以及相关论文,同样,理论化是一项集体性事业,因此至关重要的是,许多社会学家的参与——理论家、方法学家、量化或质性研究学者等等。
与此同时,我想指出一些我认为他们的工作非常有价值的人,他们的见解需要被更好地了解和进一步探索。其中之一是哲学家、博学的查尔斯·桑德斯·皮尔士 (Charles Sanders Peirce, 1839–1914),他以对逻辑学、符号学和实用主义的贡献而闻名。皮尔士明确地处理了理论化,例如 1903 年,他在麻省剑桥发表的名为“如何理论化”的讲座中(Peirce 1903;亦可查阅 Swedberg 2012a)。“理论化”也是他“如何做科学”的一般模型的一部分,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对自然科学具有浓厚兴趣(关于皮尔士的社会学观点,可参见 Swedberg 2011)。
这个通用模型不仅很好地说明了皮尔士如何看待科学应该进行的方式,而且也很好地说明了他的观点,即在科学探究的不同阶段必须培养和借鉴不同的思维习惯。根据皮尔士的说法,你从密切的观察开始,一直观察到直到你发现了惊讶之事,也就是此前的科学发现无法解释的事物。接下来的一步是非常不同的。你现在必须想出一个观点来解释导致意外的事实——这就是皮尔士著名的“溯因推理”(abduction)。在他看来,这是整个研究过程中最困难、最敏感的部分。例如,你不能仅仅通过努力思考或利用现有知识来想出一个解释。他说,你所追求的是一些新的、尚不存在的东西。
获得解释的唯一方法是以某种方式进入你头脑中意识较少的部分(Peirce 1929)。因此,关键是要训练自己更好地进入思想中的这些部分,并将这种思维变成习惯。根据皮尔士的说法,要进入大脑的潜意识部分,需要做一些放松和白日梦(daydream)之类的事情。皮尔士坚持认为溯因仅在两个条件下有用。首先,必须可以经验性地进行测试;其次,测试必须成功。皮尔士将测试部分称为归纳,这个阶段之前是演绎,在此期间,研究人员试图从最初的想法或推理中演绎出假设来检验。因此,皮尔斯模型中的三个步骤是:溯因、演绎和归纳。
我发现皮尔士对我自己的理论化工作很有帮助,当我遇到问题时,我通常会试着看看他要说什么。例如,在处理因果关系、类比的本质等难题时,皮尔士非常有帮助。他提倡的视觉化思维也很有启发性。皮尔士说,当你想处理一个非常困难的问题时,你应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Peirce 1997:205-7)。首先,写下支持某个立场的所有论点,然后写下所有反驳的论点。然后你就将尝试弄清楚真相是什么以及需要使用什么方法才能达到它。这个过程要重复大约三次,中间很费时间。一旦做到这一点,并且如果你在大约 6 到 12 年的时间里每年都继续与这个问题作斗争,你就会对这个问题有一个非常稳固的看法。皮尔士反复说,之所以用这种费力又费时的方式,是因为他自己的“愚笨”(1997:206-7)。我提到皮尔士关于“愚笨”的这句话是为了表明,由于其困难,理论化可能是非常令人羞愧的经历。如果你听从皮尔士的建议,你会获得非常有用而扎实的知识。除了试图以某种方式进入你的潜意识之外你还应该做什么?根据皮尔士的说法,确实存在另一种方法,那就是利用你的视觉思维能力。他说,你可以通过将你的问题转化为一种非常特殊的视觉表现形式来做到这一点,即允许你想出解法的图表类型(参见 Peirce 1906;Swedberg 2015)。根据皮尔士的说法,这就是科学家们经常进行的工作方式。
另一个在理论化方面鼓舞人心的人是维特根斯坦。他作品的中心主题是我们需要更好地理解语言在人类事务中的作用。这也是社会科学想要做好绝对要擅长的东西。与此相关,你必须观察人们如何以非常谨慎的方式使用语言(如Gert 1997)。在维特根斯坦看来,在充分观察正在发生的事情之前,推迟分析思考很重要:“不要思考,而要看!”(Wittgenstein 1953: 66e)。
一旦观察阶段结束,你需要为你的现象找到一个解释;维特根斯坦的写作方式以一种有趣的方式反映了这种探索。哲学家和社会科学家通常只提出他们的结论和得出结论的逻辑,而维特根斯坦的做法不同。他首先尝试从多个方面来解决问题——从正面、侧面,从任何能让他的思考前进的方面。所有这些都记录在他的文本中,而且他的思想几乎可以被读者看到。还要注意,这种方式使得维特根斯坦更有效地向前推进和理论化。他的理论写作风格的另一个有意思的特征是,只有当读者愿意进入维特根斯坦的思维方式并解决他正在努力解决的问题时,才能充分理解它。
这是维特根斯坦的一个典型陈述,需要读者加以思索:
“现在的人们认为科学家的存在就是为了指导他们,诗人、音乐家的存在是为了给他们带来欢愉。他们没有想到这些可以教给他们一些东西。(Wittgenstein 1980:36e)”
维特根斯坦说,我们可以从艺术家那里学到某些东西,但是不是也能帮助我们更好地进行理论化?我认为情况确实如此,艺术家和社会科学家之间的对话会很有帮助。例如,社会科学家和艺术家都非常仔细地观察他们想要再现的东西。一旦结束观察,他们研究的基本方式可有不同?或者他们是否有一些共同点(例如 Goodman 1976 中建议的那样)?
可以说,在皮尔士和维特根斯坦的著作中可以找到的关于理论化的洞见都具有普遍性,不仅适用于社会学,也适用于许多其他科学。但是,也有一些社会学家的工作与社会学的理论化直接相关。其中之一是埃弗里特·休斯 (Everett C. Hughes, 1897-1983 ),他以田野调查而闻名,并且是帕克的继任者,成为芝加哥学派的领袖。休斯没有写任何理论,但他对理论化的评论散布在其著作中。这造成了他对理论不感兴趣的印象(例如 Becker 1998:1-3,Shils 2006:52),然而,这是错误的。的确,休斯对社会学中“理论”标题下的内容嗤之以鼻,但是他本人通过阅读韦伯和齐美尔将自己训练成了一名理论家。多年来,他发展了自己的、非常微妙的社会学理论。在许多方面,这种类型的理论接近于本文中所谓的理论化,它基本上包括有关在尝试理解经验数据时如何使用理论的实用建议。
除了休斯的著作外,还有一个文本可以说明他的理论化想法。这就是休斯的学生霍华德·贝克尔(Howard S.Becker)的《社会学家的窍门》 (1998),通过与休斯在各种研究课题上的合作,贝克尔有机会看到他的实际行动。例如,根据休斯的说法,社会学家应该始终对有权势的人所说的话持保留态度(“怀疑任何当权者告诉你的一切”——贝克尔 1998:91)。社会学家知道,权力会让你从有偏见的角度看待事物;但就理论化而言,重要的是以实践指南的形式形成这样的见解——就像休斯在这里所做的那样。应该补充的是,这条特别的建议也很重要,还有另一个原因:它展示了如何把像权力这样的主题应用到理论化项目中。
休斯认为,要在实证研究中处理好理论,基本上要两种知识。你首先需要发展休斯所谓的“社会学之眼”(the sociological eye, Hughes 1984)。这类知识必须掌握得足够深,深到你可以不假思索便拿出来利用。如果你能本能地放大什么是社会——互动、结构、群体、制度等等——你就有了社会学之眼。根据休斯的说法,社会学家需要具备的第二种知识是概念。像许多社会学家一样,他似乎更感兴趣于向学生教授概念,而不是向他们展示完整的理论。根据休斯的说法,如果你想擅长社会学,了解大量概念是很重要的。休斯还说,你不需要对这些概念有很深的了解,对它们的含义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就足够了。获得这种“轻知识”(light knowledge)的一种方法是研究一本书的索引。根据休斯的说法,与有严格定义的概念相比,学生对在表述上有些松散的概念的反应更为积极。
米尔斯(C. Wright Mills)的作品也包含一些对对理论化非常有价值的建议。首先是《社会学的想象力》的附录《论治学之道》(On Intellectual Craftsmanship, Mills 1959:195-226)。它包含与《社会学家的窍门》 不同的方法来处理你需要拥有的知识,以便很好地进行理论化。然而,像贝克尔一样,米尔斯向读者提供了非常实用的建议。《社会学的想象力》是一部经典之作,经常被人以非常正面的方式提及。米尔斯所愤怒的对象——帕森斯、拉扎斯菲尔德和他们的学生——现在都不见了;现在很少有社会学家认为这本书针对的是他们所从事的社会学研究。但奇怪的是,在对此书的所有赞美中,几乎没有人关注它的核心:想象力。
事实上,想象力在其他社会科学中也没有得到太多研究,包括心理学,这有很多原因,但我想在这里指出的一点是,为了很好地进行理论化,你需要想象力。你需要知道什么是想象力,并把它变成一种习惯,就像皮尔士那样。根据萨特的说法,想象力使我们能够感知不存在的事物(Sartre 2004)。这是一个非常宽泛的定义,但从某种意义上说,当您进行研究并被事实包围时,您需要以某种方式理解这一切,想象力是能帮助你做到这一点的少数工具之一。
在米尔斯的著作中还有其他一些关于理论化的有趣想法。其中之一是他关于什么使一部作品成为社会科学经典的概念(Mills 1960)。米尔斯给出的答案如下是:使理论真正成为经典的是它能够激发研究人员在其帮助下创造新理论的能力。马克思、韦伯和涂尔干等大师的经典启发了许多新理论。在米尔斯看来,经典的另一个标志是,即使受经典启发而产生的新理论被证明是错的,经典理论也不会因此而被驳倒或终结。这是因为它仍然有能力启发他人进行理论化和发明新理论。
另一个有启发的人是马奇(James G. March)。他最重要的贡献可以在与 查尔斯·莱夫(Charles Lave) 合著的一部名为《社会科学模型导论》(An Introduction to Models in the Social Sciences,1975)的著作中找到。该书可谓建构理论的教科书,面向一般社会科学专业的学生,而不仅仅是社会学家。
这本书的写作风格是作者有意为之,目的是让学生学会理论化。学生们经常被告知不能一直阅读,而要“停下来思考”,以便采取下一步解决方案。根据作者的说法,其原因是他们所谓的格雷欣学习法则(Gresham’s Law of Study)。他们说,阅读会赶走思考。之所以如此,是因为阅读需要的是广为人知的能力,而思考需要的是更难的能力。马奇和他的合作者特别希望学生们学习的是如何进行推测。他们认为,为了产生好的社会科学,知道如何推测是至关重要的——猜测、想象并提出新的和奇怪的想法。保持逻辑和一致性是至关重要的,但这还不够。你还必须知道如何推测。“推测是社会科学的灵魂”(Lave and March 1975: 3)。
《导论》旨在作为“推测的实用指南”,它以模型及其使用为全书中心(Lave and March 1975: 2)。作者认为,教学生如何理论化的最好方法是让他们熟悉社会科学中的少数标准模型。他们还试图教给他们这些模型背后的逻辑,以便学生能够在新的语境中使用它们。莱夫和马奇专注于少数几个处理扩散、选择和适应的著名模型。这种做法可能会引起争议,有人说通过使用莱夫和马奇的方法,学生可能学到了运用标准模型,但不能学会自己如何构建模型(例如 Sorensen 1978)。这个指控有一定的道理。用模型进行理论化也确实存在一定的风险。例如,有时建模者会忽视社会学概念的作用,也无法将模型与社会学传统适当地联系起来。另一方面,模型构建也有其优势。一个模型通常试图涵盖某些现象的完整过程,可以透明地展示其各部分相互作用的方式。通常也可以对一个模型进行试验,看看当它的逻辑被推到极限时是否会发生一些有趣的事情。
我发现最后一个有价值的启发来源是认知科学。在过去的几十年里,跨学科的认知科学领域发展非常迅速,并产生了大量令人印象深刻的观点。遗憾的是,社会学家并没有充分利用这些。当然,社会学有其稳固的基础,并且没有理由用认知科学取而代之。事实上,需要的恰恰是社会学来纠正认知科学中忽视情境、普遍主义的倾向。但同样清楚的是,社会学家未能解决一些对理论化很重要的主题,而认知科学家却早已研究了几十年。其中两个主题是概念和类比。认知科学家还在社会学家活跃但没有创新的其他领域发展了一些重要的见解,比如对意义、记忆、情感的研究。在谈论这些进展之前,还应该指出,根据许多认知科学家的说法,人类具有天生的解释能力(例如 Gopnik 和 Meltzoff 2000)。这种能力遵循内部发展过程,在此过程中它还以复杂的方式与社会现实相互作用。“理论化”似乎就是这种能力的一部分。
虽然社会学家通常坚持关于概念的经典理论(或者是说,概念必须满足充要条件),但认知科学家已经确定,该理论无法解释“概念”实际上是如何被使用的。简而言之,语言游戏理论和认知科学中的类似理论比经典理论更善于捕捉正在发生的事情(例如,Laurence 和 Margolis 2011)。另一方面,这对科学概念的构建和使用有何影响,是一个需要更好地理解的话题。认知科学家也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试图了解人类如何使用类比,以及它们是什么样的(例如,Gentner 2003)。从一个主题中究竟提取了什么(所谓的“来源”),当它被映射到另一个主题(目标)时会发生什么?许多实验工作都是在类比上进行的,也存在关于像麦克斯韦这样的人如何尝试借助类比解决理论问题的认知历史研究 (Nersessian 2008)。社会学家研究情绪,认知科学家也是如此。然而,他们以不同的方式做到这一点;认知科学家对生物维度更感兴趣,而社会学家对它们的灵活性、变异性更感兴趣。例如,Damasio 和其他人已经确定,大脑中情绪控制区域受损的人缺少了一些重要的东西 (Damasio 2003)。这表明情绪在人类所做的一切中都发挥着作用,包括思考和理论化。我们需要更好地理解情绪的作用,简而言之,更好地理解理论化。
自韦伯以来,社会学家也对意义这个话题感兴趣,现在有关于这个主题的大量社会学和人类学文献。然而,很少有人对意义的“理论结构”进行分析,这是一个非常困难的话题。“意义”这个话题本身也有很重要的意义,因为“意义”是人类生存的核心,也是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重要区别所在。
认知科学家有时以近乎行为主义的态度对待意义,但也有例外。今天有一些认知科学家在研究意义(例如参见 Garddenfors and Johansson 2005;Gardenfors 2013)。人类填补认知模式缺失部分的能力是另一个有趣的研究领域。
记忆是社会学理论家可以从认知科学研究中学习的另一个领域。它还将我们带到另一个主题,即理论化的教学。两者有时重叠,原因在于理论化主要利用一种特殊类型的实践性知识,这种知识的存亡取决于学习、记忆的难易程度。虽然人们普遍认为认知科学家尚未发展出令众人满意的关于如何学习的科学,但他们的一些研究成果非常有趣,可用于改进教学。比如,如果你在不同的环境中学习,并且不停留在一个地方(即使这是你自己的书房或图书馆里最喜欢的地方),你会学得更多(例如 Carey 2014:61-2)。另一个洞见是,如果你想教学生类似五种不同类型的 X,如果你同时讨论所有五种,他们会学得更好,而不是先教一种再教另一种,依此类推(参见例如 Brown, Roediger III and MacDaniel 2014: chi.3.)。第三点,重复并非最有效的学习方式,检索才是(例如Brown、Roediger III 和 MacDaniel 2014:Ch.2)。如果你想记住一些东西,你不应该翻书查你划了什么线,相反,应该耐心点,在脑海中回想一下你读过的内容。
五、结语
如果这篇论文让读者觉得理论化应该在当今社会学的议程上占据重要位置,尤其是如果因此受到鼓励去发挥自己的理论化能力,那么我认为这篇论文是成功的。理论化是一项非常个人化的事业,因为它是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做的“学以为己”之事。简而言之,理论化具有明显的存在主义维度。这也是非常民主的,因为从原则上来说,你不应该让任何人为你构建理论,这样做的原因与康德在他的众所周知的论证中提出的原因相似,为什么你不应该让任何人为你思考(Kant[1784] 1970)。
但重复一遍,理论化也是一项集体性事业。它提出的问题在很多方面都是集体性的。例如,它们通常非常困难,因此需要很多人的意见,而且也需要时间。你还需要在许多不同领域取得进展,从认识论到教育等等。一些理论化工具也是集体性的,因为你需要与他人交流互动才能更熟练地使用它们。例如教学,如果不通过集体试错的过程,我们如何发展出有效的“理论化”练习,以在课堂上使用?你首先必须设计练习,然后使用它们,然后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计它们,等等。更一般地说,在理论化领域需要做的很多事情确实还有待完成。如果理论化要真正起步并成功地制度化,必须解决的主题还非常多,这当然不是一个人的任务。每个社会学家都要能够理论化,意识到这一点的人越多,理论化项目就会推进得越快,而社会科学也会变得更有意思!
作者简介:Richard Swedberg, 康奈尔大学社会学系荣休教授。
文献来源:The British Journal of Sociology, 2016, Volume 67 Issue 1, 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