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论文写作的灵魂
周安平
“问题”是论文写作的灵魂,有没有“问题意识”是判断论文好坏的最为重要的一项指标。但现实情况是,许多研究生在写学术论文时总是没有问题意识。所以,有必要弄清楚什么是论文的“问题”。
一、什么是论文
论文是一种文体,在这种文体中,作者通过说理的方式,向读者阐明自己的观点,赞成什么或反对什么。论文是作者与读者的一种对话,作者通过说理的方式来说服读者,使读者接受自己的观点,赞成自己所赞成的或者反对自己所反对的。作者写论文的目的,就是通过说理的方式来回答读者的问题,解开读者心中的困惑。
为了更好地说清楚什么是论文,我们将论文与教材进行区别来加以说明。
1.功能不同
教材是写给专业入门的人看的,它主要的功能就是传播学科知识。论文是专业内的人写给专业内的人看的,是作者向同专业人表达自己不同的观点,以期说服同行接受自己的观点。因此,学术论文又经常被说成是专业论文。概而言之,教材的功能在于传播,论文的功能在于表达。
2.内容不同
教材传授的内容是知识,而论文表达的是观点。当然,教材知识与论文观点是有联系的,这个联系表现在两个方面:①论文的观点建立在知识的基础上,知识是作者与读者的共识,是作者观点被证成的依据;②当论文的观点被越来越多的同行接受后,就很容易转化为共识,从而也就容易进入教材而成为知识。事实也是这样,教材中的很多内容都经历过这么一个过程,而这也正是专业论文,特别是理论性论文之所以重要的原因之一。
3.关系不同
教材是教师向学生传授专业知识的文本,是由上到下的单向度传递,所以教材的作者与读者的关系是不对等的关系。论文作者与读者的关系是平等的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双向交流与对话,作者没有超越于读者的优越地位。并且,论文已经假定了读者是同行,所以作者没有权威,只能以理服人。其实,论文说理之所以必要,就是因为有些读者不同意作者的观点,而作者又觉得有必要说服这些读者。概而言之,教材不免有“说教”的成分,而论文则只是说理。
4.体系不同
教材是反映学科内容的教学用书,它是通过对某一门学科的知识进行整理而得到的知识体系,一门学科应该涵盖哪些知识点,教材就要覆盖到哪些知识点,否则就不完整或不成体系。论文则不一样,论文不能面面俱到,而是抓住一点不及其余。这里的“一点”就是指“问题”这个关键点,并围绕这个“问题”,充分调动相关知识来解决它。概而言之,如果说教材的知识结构是一个网状结构的话,那么论文的知识结构就可以说是一个点状结构。
从上可知,论文与教材的区别落实到写作上就是:论文包含了一个非常清楚的问题,写作论文的目的就是回答这个问题。而教材的问题则没有论文那么突出,即使是围绕“问题”来展开知识点,问题也不只是一个,而是有多个。特别重要一点的是,回答问题并不是教材本身的目的,而是为了带出知识点,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论文中的知识点与问题的关系是:知识点是为回答问题而服务的;教材中的知识点与问题的关系则是:问题是为传授知识点而服务的。可以说,“问题”是论文的统率,是贯穿论文全文的线索;论文的材料、论文的结构和论文的语言都必须围绕“问题”来组织。
二、论文“问题”成立的条件
知道了什么是论文,那么就容易理解什么是论文的“问题”了。既然论文是作者与读者的对话,是作者对读者问题的回答;那么,作者在写论文时,就必须心中有读者,站在读者的立场想问题,即:读者会有什么问题?我这样阐述问题,读者会提出什么疑问?采用这种论证方式,读者会不会被我说服?作者心里必须始终装着读者,并始终围绕读者可能提出的“问题”来论证,以说服读者接受自己的观点。写论文的这种意识,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问题意识”。
一个问题能不能成为论文的“问题”,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读者有疑问
作者的问题意识首先体现在选题上。论文的问题是指读者想弄清楚的问题,因此,有没有问题,是读者说了算,是指读者有疑问。读者若有疑问就是读者不同意;如果读者同意,那就意味着读者没有疑问。所以,作者任何观点都预示了读者的不同意,比如题目为《论司法公正的正当性》,就预示了有人不同意司法公正具有正当性。由于几乎没有人认为司法公正不具有正当性,所以它就不是“问题”,或者说它是一个伪问题。选择一个伪问题作为论文选题,那就是自说自话,无病呻吟。
一般来说,对于作者的观点,不同意的人越多,它就越可能是个“问题”,就越值得讨论;因为讨论就回答了很多人的疑问。当然,对于论文的观点,有人同意,有人不同意,在不同时代、不同群体中的分布是不一样的,所以,作者在选择“问题”时就必须考虑论文是写给什么人看的。比如“上帝是存在的”,这对于基督徒来说不是一个问题,但对于非基督徒来说就是一个问题。再如“人情面子对于司法的影响”,这个问题显然是个中国式问题,所以对于中国读者有意义;但对于美国人来说就意义不大,因为美国文化中这方面的元素较少。这就告诉我们要定位清楚论文的目标读者。
检验读者有没有“问题”,最简单的方法,也是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将作者的观点转化为一个疑问句;再从读者的立场去想一想这个疑问句能不能成立;如果能够成立就是一个“问题”,不能成立就不是一个“问题”。比如论文题目《论司法公正的正当性》,站在读者角度来看,其疑问句就应该是:为什么司法公正具有正当性?由于几乎没有人提这样的问题,所以它就不是一个“问题”。事实上,作者的任何一个观点,都必须且可以转化为一个“为什么”。只有当这个“为什么”问得合情合理时,它才是一个“问题”,才可以作为论文研究的“问题”。
2.读者有兴趣
作者希望弄清楚的问题,只是“是不是一个问题”的问题,但“是不是一个问题”与“能不能作为一个论文的问题”并不等同。能不能作为论文的“问题”,还必须考虑到读者有没有兴趣。现实生活中经常会遇到这样一种现象,作者的某个观点,读者的确不同意或不知道,但他也没有兴趣去搞懂为什么是这样而不是那样。比如,鲁迅笔下的孔乙己,他追着小孩子们问:“你知道‘茴’字有四种写法吗?”“茴”字究竟有哪几种写法,这对于这几个小孩来说当然是一个问题,因为他们肯定不知道;但是,由于这些小孩并没有兴趣,所以,孔乙己的这个问题也就不宜作为问题。当然,有没有兴趣也与读者群体有关系。孔乙己的问题,或许汉语专业的人有兴趣。也就是说,以《论“茴”字的四种写法》为题写论文,发表在汉语专业杂志上可能可以,但发表在一般刊物则不可以。
有时候,读者的兴趣也是可以通过论文激发出来的。正如厂家生产的商品,有些是市场有需求,厂家根据市场需求来生产;但是,也有一类商品,是厂家通过商品本身激发了市场的需求。电脑就是这样,当厂家让顾客体验电脑后,顾客对于电脑的需求就产生了。论文也是这个道理,好的论文通过调动读者的兴趣,提升读者了解相关问题的欲望。一般来说,论文在开头部分对选题意义的阐述,或者逐步引导读者的思考,这在很大意义上就是为激发读者的兴趣而作的努力。
3.作者能回答
有了问题,并且读者也有兴趣,接下来就要看作者能不能回答问题了。作者的任务就是回答读者的问题,所以,能不能回答问题,是论文能不能成立的决定性因素。比如,对于某个案件的判决,某个学者不同意法官的判法,但他也不知道究竟该如何判,从写论文的角度看,就把问题确定为“该判决为什么是错的”,而对于“该案件究竟应该怎么判”这个问题则要避免。将不能回答的问题排除出论文,其办法就是对题目进行限缩。比如,如果前面两个问题都能回答,那么题目就可以是《某案判决之思考》,既思考它“为什么不该这样判”,又思考它“应该如何判”。但是,如果只能回答前一个问题,而不能回答后一个问题,那么题目就可以是《某案判决之批判》,只批判“不该这样判”,而回避“应该如何判”。
或许有人要质疑,如果只知道错判了却不知道怎么判,那么就说明还不具备写该论文的能力。这样理解其实并不准确。比如,某个学者写论文,批评通过业主投票的方式来解决小区要不要拆迁的问题,其理由是业主对其房屋拥有所有权,由业主投票来决定所有权的归属,就相当于投票改变了法律;但他却不知道究竟应该采用什么合理的方式来决定拆迁。这种情况并不影响他写批评性的文章。学者只是从自己的角度来思考问题,提供自己的思路和自己的观点;他既不负有解决现实问题的义务,也没有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对于判案,学者不是专家,法官才是专家,学者的思考可以启发专家,但不能代替专家。由此也就可知,论文“问题”与论文对应的现实问题并不相同。写论文时,作者能够回答的问题才可以进入论文,不能回答的则必须排除出论文。
三、论文无“问题”的表现
有了问题,作者的任务就是围绕问题而与读者展开对话,其最终目标就是说服他(包括她,后面亦同)。为此,作者一定要去设想读者:他是怎么想的?他会怎么回应?他还有哪些问题?他被说服了没有?作者只有将读者心中所有的疑问都说清楚了,论文的目标才能实现,如果没有做到这一点,就说明作者没有问题意识。论文没有“问题”具体表现有以下几种现象:虚构问题、只说常识话、口号式文字表达、语言晦涩、为引用而引用等。
1.虚构问题
虚构问题就是,论文所假定的问题并不是读者提出来的,而是作者虚构出来的;虚构的问题也就是不存在的问题,所以也被叫作伪问题。比如,有人写论文分析“中国的封建社会为什么延续几千年”,这就是伪问题,因为史学界已经公认,中国的“封建”指的就是分封建国,而这个在秦朝建立后就已经结束了。当然,如果有人写论文分析“秦朝以后为什么不是封建社会”,这就不是一个伪问题了,因为的确会有读者提出这样的问题。再比如,有人写论文论证“民主与科学是五四运动提出来的”,这就是一个伪问题,因为并没有人不这样想。但是,如果将问题调整为“五四运动是如何提出民主与科学的”,这就不是伪问题,因为的确会有读者产生这样的疑问。
2.只说常识话
常识是论文展开论证的逻辑起点,而观点才是论文要论证的对象。因此,论文不能花力气去陈述常识,只讲常识是论文写作的最大忌讳。任何论文都预设了读者知道什么、不知道什么。读者知道的就不必讲了,不知道的才要讲。比如有一篇博士学位论文《论经济秩序的法治保障》,从题目来看,其问题应该是“法治如何保障经济秩序”,预设读者知道“什么是经济秩序”“什么是法治”。但是,这篇论文却用了很长的篇幅介绍“什么是经济秩序”“什么是法治”等常识性内容,这就不是在与读者讨论而是在自说自话了。
许多人写论文,第一部分往往是“对**的概述”。概述的内容其实就是常识性内容,而且“述”也不是“论”,这其实就是教材的写法。论文不能是知识的堆砌,否则就是在重复常识,没有新意。如有一篇题为《慈善制度研究》的博士学位论文,其提纲是:一、慈善的概念;二、慈善的特征;三、慈善的历史;四、慈善的功能;五、慈善的类型;六、慈善的法律规定;七、慈善的问题及其规制。在这七个部分中,一至六都是知识点的罗列,也就是业内的常识,这就可以看作是在写教材而不是写论文了。作者之所以会按教材体例来写论文,原因多为以下三点:一是不清楚论文与教材的区别,二是唯恐论文的字数不够,试图通过多写一些内容来扩充篇幅,三是作者的思想贫乏,以常识性内容来掩盖思想观点的贫弱。
3.口号式文字表达
研究生在写论文时很容易将公文报告的句式带进论文中来。比如有一篇关于慈善的博士学位论文,其中一部分的提纲是:(一)要推广和宣传好慈善;(二)要营造良好的慈善氛围;(三)要动员一切社会力量来从事慈善;(四)要在全社会中树立良好的慈善观念。整个这一部分就没有提出问题,作者只是一味地强调、再强调慈善,就像一个领导在单位发指示或作动员一样,全然不与读者说理。
论文与报告不同,报告是为了宣示立场、表达态度、发出指示、提出要求的,所以反映到句式上就是大量使用祈使句和排比句,并惯用数字来概括,以增强效果。
把论文写成报告也是论文写作的大忌,因为口号是不需要论证的,如“打倒军阀”,“打倒帝国主义”。但写论文就必须站在读者的角度来提问:什么是军阀?什么是帝国主义?为什么要打倒?怎样才能打倒?然后再回答读者这些问题。以口号式文字表达来写论文是不讲道理的表现,也是自说自话的表现。
4.语言晦涩
一般人以为,学术论文非常深奥,越是难懂就越说明作者水平很高。但这其实是误解。学术论文再高深也是写给同行看的,如果大多数的同行看不懂,那很有可能并不是作者的学术水平多么高,而是因为作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太差。论文是作者与读者在讨论问题,是回答读者心中的疑问;如果写出来的论文读者根本就看不懂,不知所云,那么也就说明作者写论文的目的没有达到。
论文写得让人读不懂,主要原因有二:①语法错误。因为句子表达不符合语法,所以读者无法理解。语法错误在论文常见的问题是:搭配不当、主语转移、标点符号一逗到底等。有些人写论文,句子特别长,句子一长语法结构就出问题了。这种现象在译著中常见,而初入学界的青年,又往往以之为榜样,久而久之也就邯郸学步了。②生造词汇。因为词汇是作者生造出来的,在汉语词典中找不到,所以读者也就无从理解。生造词汇的原因,或者是作者词汇量原本就不够,或者是作者故弄玄虚。从论文写作来看,如果说语法错误是作者没有能力与读者交流;那么,生造词汇就可以看作是作者不想与读者交流。
5.为引用而引用
作者通过引用其他学者的观点来佐证自己的观点,是非常有必要的;它既可以向读者表明自自己的研究与前人的研究具有理论渊源,同时也为后来的研究者检索文献提供方向。引用他人观点,从论证的角度来看,其唯一目的就是增强论证的说服力。“增强”的意思是,被引的文献在论文中充当的角色只能是“替补”而不是“主力”。也就是说,在论证中,作者自己的论证始终是论文的主力,也是论文要达到的目的;而引用则只是助力,是作者为了增强自身观点的说服力而引进的“外援”。因此,引用只有在有助于加强论证效果时才是有意义的,偏离了这一目的就是为引用而引用。
为引用而引用,也就是把引用本身当作了引用目的,主要表现就是大段大段地列举中外经典文献,名人名句一个接一个地注释。为引用而引用,就相当于是给论文灌水,稀释了论文的学术含量。由于为引用而引用完全偏离了向读者讨论问题的这一目标,所以这也是一种无问题意识的表现,自说自话而已。为引用而引用,其原因大体有以下三点:①作者对于文献食而不化,并没有真正理解所引文献的意义;②作者个人并无独立见解,只好拿文献来装点门面;③“字不够、注来凑”,人为地扩充篇幅。
四、论文“问题”的提出
论文的“问题”尽管是读者的问题,但其实是作者替读者提出来的;所以,作者提出问题也有可遵循的方法。从操作层面来看,作者提出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1.作相反的思考
“作相反的思考”,意即不随大流、不随主流,而要逆大流、逆主流。理由很简单,但凡随大流、随主流就提不出新的观点,人云亦云就是这样。如果没有新的观点,当然也就激发不了读者的问题和兴趣。因此,在大家都在跟风时,就应该作相反的思考。比如,当人们都在说“A正确”时,就要去思考“A或许不正确”。比如,当人们都在说“善治是个好东西”时,就要去想“善治是不是也有问题”。这样有意识地作相反的思考,问题就会逐渐明朗起来。而如果经过思考发现自己还能够回答这个问题,那么将这个问题作为论文问题的条件也就成熟了。
为了更清楚地理解“作相反的思考”,这里举一个例子说明。当年西安有一对夫妻在家里看黄碟,被警察抓住而处罚了。事件发生后,网上一边倒地声讨警察处罚不当。有一个教授就作了相反的思考,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即:警察的处罚具有正当性。为了维护他这个观点,他提出了自己的论证链条,即:警察处罚一定是有人举报;有人举报一定是有人知道他们在看黄碟;有人知道他们在看黄碟,就说明他们没有关好门窗;没有关好门窗,就说明他们家并不完全是私人领域,而是公共领域或半公共领域;在公共领域观看黄碟,警察当然就有处罚权。我们这里不讨论该教授的观点是不是正确,但仅从他提出问题的方法来看,其思考方向无疑是很有启发意义的。
2.请读者提问题
由于论文的读者是虚拟的,所以作者对于读者的提问就未必能够拿捏准确,此时请现实中的读者提问题就很有意义了。也就是说,要在现实生活中主动找读者进行讨论。作者观点能不能成立,是建立在能不能消除读者疑问的基础上。因此,现实中的读者提出来的疑问可以激发作者进一步思考,以使其论证更加周密。
有些作者常常有这样的认识,认为周围的人不懂自己的研究,与他们讨论自己的论文纯属浪费时间。这样的看法,其实是不正确的。论文的读者犹如市场中的顾客。顾客提出的意见,无论正确与否,都值得商家认真反省。同理,读者提出的意见,无论对还是不对,都是对作者的提醒。哪怕读者真的就是不懂,那也提醒作者去斟酌更好的表达方式,以尽量使读者不生误解。所以,经常参加学术研讨会,接受同行对于自己论文的评阅,是很有实际意义的。
3.换位思考
一般来说,一个人的观点总是很难摆脱其立场的,受到立场影响的观点当然也就很难保证客观和中立。比如彭宇案,由于法官判决彭宇败诉而引起了很大的舆情。在舆情中,大众普遍认为彭宇是做好人好事,而法官则被看作“不敢扶”的罪魁祸首。从论文写作的角度来看,就必须从被告彭宇的立场上跳开,不妨将自己设想为原告,此时观点及理由就可能会有所不同。这就是换位思考。无疑,换位思考可以帮助作者打开另一个思维角度,从而突破既有观点的窠臼。
换位思考的思维方式是:假如我是他,我会提出什么问题?我又应该如何回应这些问题?比如,如果我是彭宇案中的那位老太太,针对彭宇所声称的,我应该怎么回答?再比如,如果我是范跑跑,我应该如何回应公众的质疑,来为自己的行为辩护?再比如,我是警察处罚的那对看黄碟的夫妻,我又该如何来反驳那位教授为警察所做的辩护?可见,当作者在换位思考时,无论接受还是不接受对方的观点,都可以设想出对方可能提出的问题,并思考如何回答这些问题。这样进行几个来回,自己的论文在论证中就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了。我们经常看到论文中出现这样的句子:“或许有读者会质疑……”“或许有人会问……”等,这些句子其实就是作者在换位思考时的常用句子。
五、问题意识的培养
“作相反的思考”“请读者提问”“换位思考”,这只是提出问题的一般方法。这些方法能否被娴熟运用,还与作者的问题意识有很大的关系。一个人有没有问题意识与其是否具有批判性思维有关,因此,问题意识的培养也就可以转化为批判性思维的培养。批判性思维的培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用力:
1.同一主题文献集中研读
有很多同学反映,在读文献时,看什么都觉得作者的观点正确;也就是说,自己提不出反对或不同意的意见。一般来说,初学者都会经历这个阶段。但不能一直是这样,需要有意识地调整读书方法。最有效的读书办法就是,将同一主题的文献集中一起研读。比如,同样都是讲社会契约论,霍布斯的《利维坦》、洛克的《政府论》、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就讲得不一样。孤立看其中一人的,或许看不出所以然,读者很容易被作者带节奏。但是,如果将这几本书集中在一起读,那么读者对社会契约论就会形成较为完整的印象了,并且还会对他们的观点进行比较和判断:哪里讲得不对,为什么不对。这样,批判性的观点就慢慢形成了。
同一主题的文献当然包括观点对立的文献,而且后者对于批判性思维培养的效果更为直接。比如,有人认为人工智能虽然不是人,但基于其超越于人的能力而应该赋予其法律主体地位;与此相反,有人认为人工智能即使具有超越于人的能力,那也不是人而是物,不能作为法律主体。将这些赞成的和反对的文献集中在一起,同时读或集中时间读,那么,即使自己原来没有想法也会被激发出想法。原因是,观点对立的文献本身就形成了对话与交锋,这就迫使读者不得不去思考,要么赞成A,要么赞成B,要么都不赞成,总之一定会催生出自己的意见来。在阅读中,思考的机器一旦运转了起来,批判性思维的能力也就随着一点一滴地提高了。
2.研究A,也读非A
专业知识是一个作者写论文必不可少的基础,但同时也很容易造成柏拉图所说的洞穴效应,即:专业知识为我们建立起了一套稳定的知识系统,使我们以比较固定的方式来看待世界、认识自己,并在这个稳定的系统中应对问题。如此一来,思维也就被牢牢地禁锢了。因此,如果一个学者穷其一生只看本专业的文献,那么或许他的专业知识深厚,但由于洞穴效应的影响,他就会以为世界就是自己看到的样子,以为自己的思考就是唯一正确的思考。可见,只读某一专业的书,就会导致知识结构不合理。一个人的知识结构如果不合理,反映到思维上就可能是偏狭的、短视的和自负的。知识结构不合理的人,当然也就很难有批判性思维,因而也就很难写出有问题意识的论文。
只读本专业的书,往往生产不出好的论文;只有将阅读范围拓宽到专业之外的领域,才能催生出新的思想。批判性思维与一个人的知识视野有很大的关系,涉猎的专业领域越广,就越容易激发出创新性的想法。研究A,也读非A,就是指除了读本专业的书之外,还应当多看其他学科的书。比如一个法学学者,除了读法学书外,其他领域的书诸如社会学、政治学、历史学、哲学、伦理学等不同学科的书,都应该有所涉猎。涉猎范围越广,越容易产生新观点,批判性思维也就慢慢催生出来了。
3.参加辩论赛
辩论赛的规则一般是由主办方事先拟定好题目,然后由辩论双方抓阄确定正方和反方,再由正方与反方相互辩驳。辩论的目的不是追求真理,而是训练辩才,具体来讲就是,辩手通过辩论将自己的逻辑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很好地展现出来。在辩论中,无论是正方还是反方的主张,本身都没有绝对的正确与错误之分;而且,好的辩题恰恰是那些没有绝对答案的题目,因为只有这样才对双方都公平。由于辩论的观点并不是辩手自己的观点,所以辩手就必须抛开自己的真实想法,而将规定的观点作为自己的观点,这就迫使辩手高强度地运转大脑,说理能力由此就得到了训练;而这也正是辩手参加辩论赛的目的。
由于辩论是一种高强度的思维训练,要求辩手在极短的时间内驳倒对方的观点,因此,辩论对于辩手“找刺”能力的要求特别高。“找刺”就是指辩手要在短兵交接中迅速地捕捉到对方论证出现的漏洞,并迅速地组织反攻,将对方驳倒。攻守交替对于辩手的批判性思维要求特别高。可以这样说,具有批判性思维的人在辩论中容易占优;而反过来,辩论也很容易培养辩手的批判性思维,它迫使辩手从批判的角度来“挑剔”对方的观点。因此,经常参加辩论赛对于培养一个人的批判性思维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即便没有机会亲身参与辩论,但经常旁听这样的辩论,将自己代入其中一方去思考,同样也能使自己的批判性思维得到训练。
选自《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24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