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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治文献||纪检监察学学科发展史——兼论中国特色纪检监察学的建制化过程和路径
发布时间:2024-12-25     来源:《河南社会科学》     作者:钟泽林

纪检监察学学科发展史——兼论中国特色纪检监察学的建制化过程和路径

王希鹏

摘要纪检监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纪检监察学是中国共产党在以不断深化的自我革命理论和实践应对长期执政面临的现实考验中孕育产生的,是在新时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伟大实践中发展完善起来的。纪检监察学学科发展经过酝酿、探索、发展、成熟等阶段。下一步,应当重点推进纪检监察学学科建制化,明确学科逻辑起点和学科定位,加强学科意识和学科规范建设,构建中国自主的纪检监察学知识体系,实现观照中国现实与引领国际学术话语相统一。

关键词纪律检查;国家监察;纪检监察学;学科建制化

学科是关于事物规律性认识的相对独立的知识体系,推动学科建制化是一门学科建立、发展与完善的必然过程与路径。纪检监察学学科的创设不是偶然的,也不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才出现的,而是中国共产党在与世界马克思主义政党命运比较和以不断深化的自我革命理论和实践应对长期执政面临的现实考验中孕育产生的,是在新时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的伟大实践中发展完善起来的,是纪检监察理论、制度和实践在学科建设上的集中体现。研究纪检监察学学科必须以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为导向,在推进学科建制化视角中去考量,才能深刻把握纪检监察学学科形成的历史必然性和未来发展方向。

一、纪检监察学的发展历程

研究纪检监察学学科的发展历程与形成过程是纪检监察学学科的重要基础性问题。纪检监察学理论研究伴随中国共产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而展开,一部纪检监察史就是纪检监察理论研究和学科发展史。

(一)纪检监察学学科酝酿阶段

纪检监察学的知识积累从党成立时就已开始,在长期的革命战争年代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我们党开创性地构建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契合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体制的以党内监督、人民监督和党派民主监督为主要特点的监督体系。中国特色监督制度的开创以及纪检监察的丰富实践探索为纪检监察学提供了重要的实践基础、理论准备和知识储备。

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就把反对消极腐败、建设廉洁政治作为自身的重要奋斗目标。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共产党人围绕监督、反腐、廉洁形成一系列思想成果,提出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一个答案——“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提出“铲除贪官污吏,建立廉洁政府”廉洁目标,强调“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提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一贯方针等,为深入开展纪检监察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基础和政策策略基础。在该阶段,纪检监察机构不断探索,党内监督机构和(行政)监察机构实行双轨并行体制,党内监督机构经历了中央监察委员会(1927年)、中央审查委员会(1928年)、中央党务委员会(1933年)、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1949年)、中央监察委员会(1955—1969年);(行政)监察机构经历了中华苏维埃工农检察部(1931年)、工农检察委员会(1933年)、华北人民监察院(1948年)、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1949年)、监察部(1954—1959年),为深入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奠定了重要的政治和组织基础。我们党始终重视反腐败和廉洁法规建设,1926年,中国共产党颁布第一个惩治贪污腐化分子的专门性文件《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1927年,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党章决案》,首次专章规定党的监察机关;1928年,中共中央发布《巡视条例》,标志着党的巡视制度正式确立;1950年,中共中央政治局批准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细则》;1952年,颁布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反贪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1955年,中央监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央监察委员会工作细则》,为深入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奠定了重要的制度基础。

在该阶段,纪检监察的突出特点是高度重视思想教育,开展持续深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纪律教育,这既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鲜明优势,也奠定了整个纪检监察的方法论基础。1950年,时任中央纪委书记朱德同志强调:“党内的教育工作是主要的,必须不断地提高每个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水平,才能使他们克服和避免错误。”在科学理论和政策策略的指引下,党的纪检监察理论研究特别是党的纪律研究方面,形成了一系列代表性成果。比如,1948年朱允一编写的《论军队纪律》;1958年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办公厅编辑组编写的《党的纪律和党的监察工作基本知识》;1958年白文祥编写的《怎样执行党的纪律》;等等。

(二)纪检监察学学科探索阶段

改革开放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行政监察机构恢复重建,我们党深入探索改革开放条件下监督制度建设,走出了一条不搞群众运动,通过强化正面教育、改革和制度建设,以健全专门监督机构为主要特点的监督新路子,纪检、行政监察方面研究成果涌现,行政监察学形成。

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清醒地认识到改革开放过程中可能出现腐败现象的严峻形势,提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包括“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廉政建设要作为大事来抓”;“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把反腐败贯穿于改革开放的全过程”;“反腐败要靠制度、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党要接受监督,要加强党内监督,“要有专门的机构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这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如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问题,丰富和发展了监督理论,为学科发展奠定了重要的思想基础。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直接推动了纪律检查研究。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政治路线,选举产生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自此,关于党的纪律检查的研究成果不断涌现,对纪检工作的体系化、学理化研究不断深入,党风、党的纪律、纪检心理学等研究兴起。比如,1986年,中央纪委教育室出版《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基础知识》;1987年,中央纪委研究室出版《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概论》;1987年,白志勋编写《党的纪检工作概述》;1988年,金宝生编写《党的纪律建设纲要》;1988年,李善塘编写《党风建设心理学》;1989年,王陈俊编写《纪检心理学概论》;等等。

同时,行政监察机构建立推动行政监察学学科建设。1986年12月,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设立监察部,此后对行政监察学的研究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并被作为一门重要学科进行建构和研究。一些学者对行政监察学的学科建构和学科体系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行政监察学是从行政管理学和行政法学中分离出来的一门新兴独立学科,它是系统研究行政监察制度和监察活动的运行和发展规律的学科”。1990年,魏天祺、樊增富合作编著《行政监察学概要》,率先在全国将行政监察作为一门学科进行研究和建构,此后多部《行政监察学》专著或教材出版。

(三)纪检监察学学科发展阶段

党的十四大以来,我们党努力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提升党政监督整体合力开展监督的有效模式,纪检监察相关理论研究成果丰富,以纪律学、廉政学、监督学等为主题的学科研究兴起,纪检监察学被作为一门学科提出。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一系列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要求,提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作出“反腐败斗争形势是严峻的”重大判断,明确“坚决遏制腐败蔓延”的目标任务,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这些重要论述进一步丰富发展了中国特色监督理论。随着改革开放深入推进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纪检监察的地位和作用愈加重要,纪检监察方面的研究呈现百花齐放、蓬勃发展之势。特别是1993年1月,党中央决定中央纪委与国务院监察部合署办公,“纪检监察”由此出现,这是中国共产党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监督体制的重大成果,体现了中国特色监督制度的鲜明特点和显著优势。1993年8月,合署办公后召开的第一次中央纪委全会——十四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第一次使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自此,“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两个词在实务界和学术界出现,并迅速成为研究的热点。CNKI检索显示,仅1993年和1994年,以“纪检监察”为主题发表的期刊文章就有上百篇。

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以及对腐败治理规律认识的深化,推进廉政建设成为重要内容。1988年年初,党中央提出了“经济要繁荣,党政机关要廉洁”的要求,“廉政建设”任务正式提出,这是党风建设走改革和制度建设新路子、推进反腐败标本兼治的重大创新和贡献。由此,廉政学、监督学等兴起,并迅速成为学术界新的学术生长点和研究重点。1991年,黎里在《学习与研究》上首次提出要创建“廉政学”,提出“把廉政作为一门学科来对待,创建和丰富这一政治学的分支——廉政学是十分必要的”。1995年,张伟斌发表《关于创建廉政学的思考》,指出“廉政学是关于廉洁政治特点、规律及其发展变化的理论,是研究国家政治如何保持廉洁、防止和克服腐败的学说”。1995年,谭世贵编写了国内第一部关于廉政学的专著——《廉政学》。1996年,赖绍沧等编写了《廉政学概论》。

同时,理论界着眼于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并借鉴国外关于公权力制约监督的相关理论,政治监督学、权力监督学、中外监督制度比较等也成为研究的重点,学术成果大量涌现。比如,《政治监督学》(赵浦根,1990年)、《社会主义监督学概论》(孙逸民,1990年)、《党政监督学》(智思亮,1993年)、《政治监督学》(吴丕,2007年)、《政治监督论》(陈国权,2000年)等。本研究采用信息可视化分析软件CiteSpace作为研究工具,对1989年至2012年CNKI中收录的以“纪检监察”为主题的核心学术期刊(CSSCI、北大核心)进行可视化分析,结果表明这一时期“纪检监察”“廉政建设”“反腐倡廉”“监督”等成为研究重点。

随着纪检监察实践和理论研究的深入,纪检监察学学科建设成为共识。2008年3月10日,纪检监察学学科建设与课程设置专家咨询会在成都召开,时任中央纪委副书记李玉赋出席会议并讲话,明确提出要“加强纪检监察学学科体系建设,努力提高纪检监察队伍的整体素质,为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创造有利条件”。2009年颁布的《2009—2013年全国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提出:“加强纪检监察学学科体系建设。按照系统构建、突出重点、着眼长远、循序渐进的原则,以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廉政监督等学科为重点,加强对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的科学研究,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逐步形成既与国内外学科发展趋势相适应、又具有鲜明特色的纪检监察学学科体系。”

(四)纪检监察学学科成熟阶段

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于跳出治乱兴衰的“历史周期率”,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加强监督制约权力的顶层设计,深化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实现系统建构与集成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成熟完善,有力保证了权力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在创新理论和实践的重大推动下,党的纪律学、监督学、廉政学等研究持续深入,国家监察学、监察法学、党内法规学等成为研究热点,纪检监察学学科建设呼声高涨。

科学理论指引为学科建设提供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带领全党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围绕破解“如何成功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这个战略性问题,形成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这一重要思想破解了一系列重大理论命题,而且为之前较为分散的党的纪律学、廉政学、政治监督学等学科(方向)提供了共同的指导思想,提供了共同的价值目标——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提供了共同的制度路径——坚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提供了共同的研究领域——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这是纪检监察学学科形成的根本思想和政治保证。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学科建设形成系统的知识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基于对实现马克思主义政党长期执政历史使命、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深远考量,精心谋篇布局、亲自擘画推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经过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努力,中国特色监督形成了一个相互衔接、联动集成、协同协调的有机整体,构建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党的纪律检查、国家监察都是党和国家监督的重要主体,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和权力制约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的重要内容,相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是党和国家监督的重要保障,纪检监察学的知识体系形成一个有机整体。

纪检监察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为学科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实践基础。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纪检监察机关把握新时代和新要求,提出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和要求,推进理念创新、机制创新、工作创新、方法创新,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通规纪法、衔接纪法罪,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纪检监察的法治化水平极大提升。同时,法规制度建设为学科建设提供有力制度保障,在党中央领导下出台了一批标志性、关键性、基础性法规制度,全面推进纪检监察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等法律法规陆续出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印发施行,执纪执法权的运行机制和工作流程持续规范和优化。仅十九届中央纪委五年间,纪检监察主要法规制度共增加111项。相关法规制度对纪检监察学学科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规定,“加强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规定,“加强监察学科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设置监察专业或者开设监察课程”。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学学科建设。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提出“推进纪检监察学学科设置和建设工作”;十九届中央纪委向党的二十大工作报告提出“推动纪检监察学学科建设”;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作出“积极稳妥推进纪检监察学学科建设”的部署。纪检监察学研究成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研究的一道亮丽风景线。CNKI检索显示,2012年11月至2024年10月,以“纪检”“监察”为题的学术论文多达3.9万多篇,以“监督”为题的学术论文多达29.5万篇;同时,一些系统性研究成果不断呈现,比如《监察法学》(马怀德,2019年)、《国家监察学原理》(李晓明,2019年)、《纪检监察学基础》(王希鹏,2021年)、《监察法学原理》(莫纪宏,2022年)等。

二、纪检监察学形成的现实基础

纪检监察学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根植于中国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和建党百余年以来的伟大实践,是经过不同历史阶段实践探索推动理论研究和学科发展的结果。特别是在新时代纪检监察实践发展和理论创新的双重推动下,纪检监察具有丰富的学术研究支撑、坚实的学科培育基础,形成了独有的话语体系和相对独立的知识体系,纪检监察一级学科应然而生。

(一)纪检监察基础理论不断丰富发展

纪检监察学是集理论提出、阐释、形成、创新过程为一体的系统工程,纪检监察学的形成首先得益于纪检监察基础理论的发展与成熟。一是理论基础深厚。纪检监察学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同时综合运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系统学科,其理论渊源包括马克思主义权力监督理论,中华优秀传统监察制度和廉洁文化,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监督反腐的重要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论述等,为纪检监察学学科建设提供了根本理论指导。二是理论来源丰富。在纪检监察学学科探索和发展完善的过程中,实务界和学术界不断吸收借鉴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党建学、政治学、法学、公共管理学等学科的重要理论和研究方法,为纪检监察学提供了理论滋养。比如,马克思主义理论关于国家学说、政党理论、纪律建设思想、权力监督理论等,中共党史党建学关于党的纪律检查史、党的建设理论等,政治学关于廉洁政治、权力监督制约理论等,法学关于依法治国、监察法学、法治反腐等,公共管理学关于国家治理、行政管理等,都为纪检监察学学科建设提供了理论支撑、理念方法与宽广视角。三是理论体系完备。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史无前例的力度、深度、广度进行了伟大的自我革命,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完善中国特色纪检监察理论体系,形成了由党的自我革命理论、全面从严治党理论、党和国家监督理论、党风廉政建设理论、一体推进“三不腐”理论等构成的完备理论体系。这些理论内容丰富、层次分明、结构完整,形成了一个有机整体。四是理论特色鲜明。纪检监察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光辉典范,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比如,党的自我革命理论、党内监督理论等,充分体现了纪检监察理论体系的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

(二)纪检监察学学科体系不断培育

纪检监察学学科体系是基于把握纪检监察内在规律进行不同知识分类,建构而成的纪检监察学知识结构系统。“为学科构建体系,从某种意义说,意味着要使直观认识上升到理念,要把经验知识凝练为范式,要使理论思想升华到新的更高境界。”经过长时间的培育与发展,纪检监察学学科体系逐步建构。一是形成了相对完整的知识体系。在纪检监察实践发展和理论创新需求的推动下,党的纪律学、监督学、廉政学、国家监察学等相关学科或研究方向在共同价值目标指引下打通边界、聚焦融合,以及之前散落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党建学、政治学、法学以及公共管理学等学科领域的相关知识开始自发地汇集组合,成为一个有机整体。二是学术平台建设有力推进。一些高校科研机构整合纪检监察学学科资源,形成了具有多学科综合优势的学科平台,目前全国有170多所大学科研机构成立了纪检监察、廉政研究机构。比如,2010年中国纪检监察学院成立,其重要职责之一就是开展纪检监察学学科建设,2012年西安政治学院设立纪检监察系,开始招收本科生。此外,在纪检监察学术刊物、专业学会、学术论坛等方面都形成了一定规模。三是开展多层次学位学历教育。自2000年起,就有高校开始探索建设纪检监察学学科,国内多所高校在刑法学、政治学、行政管理、中共党史等二级学科下设立了纪检监察相关研究方向,开展了较长时间的人才培养工作。比如,2000年,湖南大学在其刑法学专业硕士点开设廉政研究方向;2012年,湖南大学根据学校自主设立权限,在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下设“廉政法制”和“廉政学”两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013年,云南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学院开始招收法学专业纪检监察方向的专科生和本科生;2014年,中国政法大学在政治学一级学科下设置纪检监察学二级学科;2018年,西南政法大学设置监察法二级学科,招收硕士、博士研究生。四是专项课题研究力度加大。近年,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持续加大对纪检监察类学术研究的支持力度。比如,自2009年始,教育部连续多年专门设立“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教育廉政理论研究)”。另据国家社科基金数据,1991—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中以“廉政”“纪律检查”“腐败”“监察”“监督”等为主题的项目有100多项;2012—2024年以“纪律检查”“监察”“腐败”“廉政”等为主题的项目达240多项。五是二级学科设置初步形成共识。《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在纪检监察一级学科下设置了纪检监察理论、党的纪律学、监察法学和廉政学四个二级学科。这四个二级学科的设置既从学科自身特点和规律出发,遵循学科的研究对象和内在逻辑,体现了知识体系的完整性,同时也充分尊重了高校科研机构已经形成的研究积淀和研究成果。

(三)纪检监察学学术体系不断构建

纪检监察学学术体系是在学科建设中以纪检监察问题为导向开展的学术研究活动以及形成的学术系统成果。纪检监察领域取得了丰硕研究成果,为纪检监察学学科的建立提供了重要的学术支撑。一是具有了独立的研究对象。纪检监察具有独立的研究对象,即作为整体的纪检监察理论、制度及实践。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中,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纪委监委合署办公,执纪执法相互贯通,这必然要求将“纪检”与“监察”作为一个整体展开研究,深入研究其特有属性和运行规律,也必然会培育更多的学术生长点,推动更深入的理论和实践创新。二是形成了学科的基本范畴。基本范畴是一个学科话语体系的表达形式、学术体系的逻辑起点、学科体系的重要基石。纪检监察学的价值范畴主要包括党的领导、廉洁政治和自我革命,核心范畴包括监督、正风、肃纪、反腐,此外还有一系列的实践范畴。三是形成了学科的研究范围。随着对纪检监察认识规律的深化,纪检监察学的知识结构不断清晰,形成了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为导向,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理论为支撑,涵盖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以及纪检监察的理论、制度和实践等在内的研究范围。四是教材建设成效显著。改革开放以来,中央纪委先后出版多个版本的系列教材,如1988年前后出版的《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概论》《行政监察概论》《中国监察制度史》等系列教材;2002年前后出版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简论》《中国行政监察简论》等纪检监察业务简明教程;2007年前后出版的《纪检监察概论》《执法监察教程》等13本新编纪检监察业务教程;纪检监察一级学科正式设立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会同相关高校编写了《纪检监察学》《纪检监察原理》《党的纪律学》《监察法学》《廉政学》等多本统编教材。

(四)纪检监察学独有话语体系逐步形成

纪检监察学话语体系是在其理论与实践发展过程中按照一定的逻辑、规律和规则形成的一套符号化的有机话语的统称。一是纪检监察学话语体系具有原创性。纪检监察学话语体系是在继承和创新中国文化、中国精神和中国主张的前提下,在纪检监察思想观念、核心价值、本质属性、本体功能、制度安排和发展路径等方面提出的系统性主张和观点,是由纪检监察政治性话语、政策性话语、社会性话语和学术性话语相互作用而形成的完整有序的话语建制。二是形成了一系列标识性概念。标识性概念是纪检监察学话语体系建构的基础,承担着话语体系建构中叙事与表达的功能,揭示了纪检监察运行的本质与规律,蕴含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的深层奥秘。经过理论和实践发展,纪检监察形成了一系列立足中国具体国情而凝练出的标识性概念。纪检监察学学科的核心概念是“纪检监察”,纪检监察学学科的研究对象均与“纪检监察”有关或是围绕“纪检监察”展开。通过对2012年至2024年CNKI中收录的以“纪检监察”为主题的核心学术期刊(CSSCI、北大核心)进行可视化分析,利用CiteSpace软件进行关键词聚类,结果表明,这一时期学术界围绕“党的自我革命”“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纪检监察”“纪检监察学”“纪委”“监察”“监察权”“党风廉政”“反腐败”“权力监督”等核心概念形成了大量研究成果,这些标识性概念体现了中国特色纪检监察学话语体系的本土性、独特性和通约性。三是形成专有的专业术语。“纪检监察实践体系是纪检监察学知识体系的发源地、验证场和应用平台,为纪检监察学学科体系提供了现实的映射空间。”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的规范化、法治化和正规化水平不断提高,纪检监察领域形成了一系列体现实践体系及其运行机制的专业术语。比如,监督检查、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审理、纪检监察建议、国际追逃追赃等。这些专业术语既是实践话语,也是理论话语,充分体现了纪检监察的专业特色和鲜明特质。

三、新时代推进纪检监察学学科建制化路向

纪检监察一级学科正式设立后,下一步应遵守学科建设发展规律和国家学科建设规划,重点推进纪检监察学学科建制化进程,在继续推进纪检监察实践发展的基础上,完善纪检监察学学科的理论体系、知识体系、教材体系、组织体系等。

(一)构建原创性、系统性纪检监察学理论体系

中国特色纪检监察学必须建立在原创性、系统性理论之上。厘清纪检监察学的学科定位,是构建纪检监察理论体系的基础。纪检监察学学科定位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监督制度是一个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为了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行和社会政治活动有序开展而规定的一系列强化对公权力运行制约与监督的规则体系。在中国,完善监督制度是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推进自我革命的重大命题,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自我监督是世界性难题,是国家治理的“哥德巴赫猜想”,“只有构建起具有中国特色的监督体系,才能巩固党的执政地位,跳出历史周期率”。“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新要求,不断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是以有效监督提升国家治理水平、破解监督难题的重大时代要求。马克思主义把历史和社会发展的过程视为一个客观的有规律的过程,“在这里也完全像在自然领域里一样,应该通过发现现实的联系来清除这种臆造的人为的联系;这一任务,归根到底,就是要发现那些作为支配规律在人类社会的历史上起作用的一般运动规律”。根据这个基本观点,纪检监察学把监督制度理解为一种客观的、按一定规律发展的社会现象,同时又把它看成一种受到各种物质条件制约的、反映了一定经济基础状况的相对独立的社会现象。纪检监察学是科学考察社会和历史的结果,也是中国共产党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的学理化和体系化总结。纪检监察学应当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为导向,为解决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推进自我革命、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效监督制约公权力等重大命题提供理论支撑。

根据纪检监察学学科定位,纪检监察学的理论体系应当包括以下方面:一是以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与方法为基石。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存在决定意识的认识论和方法来认知世界、判断现象、分析问题、看待发展,在现时代阐释马克思主义经典监督思想,让马克思主义监督思想丰富纪检监察学学科的知识宝库,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实践场景中不断创新、发展马克思主义。二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理论成果为指导。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论述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论述等在纪检监察学理论体系居于核心地位。三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理论是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监督思想同中国具体监督实际相结合形成的重大理论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共产党对世界政治文明的重大贡献。纪检监察学应当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理论,并通过深入的理论研究和学理阐释,不断丰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理论的思想内涵和科学体系。四是发展完善党的作风建设理论、党的纪律建设理论以及中国特色廉政理论、中国特色腐败治理理论等,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具体理论支撑。五是党的纪律检查理论、国家监察理论,为深入开展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提供具体理论支撑。六是纪检监察应用理论,为监督检查、信访举报、线索处置、审查调查、审理、巡视巡察、反腐败国际合作等职责任务提供具体理论支撑。

(二)加强学科意识和学科规范建设

学科意识和学科规范是推进学科建制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形成学术共同体的基础条件。学科意识是理论和实务界根据科学发展规律自觉开展学科建设所坚守的理念、信念。目前来看,纪检监察研究者对纪检监察的核心价值理念构建不足、对纪检监察的规律性认识不够,对学科的定位和性质等存在不同认识,特别是理论与实践的脱节,甚至两者各自为政、自说自话。因此,要树立纪检监察理论研究和实务人员强烈的学科意识,包括正确的归属意识、坚定的学科信念、强烈的学科使命感,以及习惯性地关注、分析和解答现实问题,自觉地运用学科理论和价值观念来思考和回答现实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并将其内化为自己的价值准则和行为准则。

此外,要加强学科规范建设。学科规范是学科共同体成员从事研究和实务工作所遵循的规则。目前对纪检监察学的基本范畴、理论体系和知识体系的研究还处于探索阶段,特别是当前的研究仍以对实务活动的归纳、解释为主,纪检监察知识生产、理论创新明显不足,长期来看会限制知识创新和人才培养的潜力。纪检监察学应当在遵循学科发展规律的基础上,确定学科建设不同领域应该具有的规则和规范,包括基础理论体系、人才培养体系、课程体系、教材体系、教学体系、评估体系、师资队伍等。在此基础上,通过有组织的教学科研活动引导理论和实务界瞄准纪检监察领域重要、紧迫命题开展科研攻关,探索新领域、新工具、新方法,形成新的理论概括、理论创新,在一系列重大命题上实现理论引领。

(三)构建中国自主的纪检监察学知识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归根结底是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的重大论断,将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又向前推进了一步——三大体系以及其他相关的如理论体系、史料体系等“体系”,被进一步概括为“知识体系”。构建中国自主的纪检监察学知识体系,以体系化和学理化方式揭示纪检监察学学科研究对象的本质和发展规律,是纪检监察学发展成熟的必然过程。近年,纪检监察学取得的研究成果,在相当程度上得益于党的十八大以来波澜壮阔的党的自我革命、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发展完善以及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同时,在知识体系建构上也存在一些明显短板,比如,学理化不足,对纪检监察学研究更多的是阐释,使用的多是政治话语而不是学科话语,缺乏学科主体性和学术专业性;体系化不够,纪检监察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这三大体系仍存在“相对零散”“单打独斗”“自说自话”等问题。建构中国自主的纪检监察学知识体系,应在根植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进程基础上,与国家民族的文化传统、现实情境相契合,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与实践中蕴含的价值理念、基本理论、原则宗旨、组织体系、机制方法、工具手段等进行有效概念化、理论化,形成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的完整性、体系性解释。要强调的是,纪检监察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构建不是知识的简单累加、机械组装,而是将现有知识作为基础,加之中国实践的现实特点以逻辑贯通的方式组织起来。同时,要在充分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实践理论化与概念化的基础上,创新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政党属性和国家意志的新概念、新理论和新方法论。

中国自主的纪检监察学知识体系必须实现观照中国现实与引领国际学术话语权相统一。纪检监察学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关注中国现实、形成中国方案是其天然职责和重要使命。纪检监察学要关注实践中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回答和解决好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重大问题,以理论创新带动实践破题。包括: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纪律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防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等。要有针对性设置具有超前性的议题,注重前瞻性研究,形成更多系统性、战略性的对策建议。同时,要推动纪检监察学学科走上国际学术交流平台。纪检监察学学科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但并不是封闭的,监督、反腐败、廉政都是人类社会面临的共同治理难题。“反腐败与廉政建设日渐呈现为一个开放性的全球性问题,并且是不可回避又难以彻底解决的议题,完全凭一国之力难以解决,需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纪检监察学作为独立的一级学科应当具有普适性或通识性,注重在世界范围实现国际交流上的互通性,“在解读中国实践、构建中国理论上,我们应该最有发言权,但实际上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在国际上的声音还比较小,还处于有理说不出、说了传不开的境地”。在世界一流学科建设背景下,纪检监察学学科应当在推进善治和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的视野下,提炼标识性概念,打造易于为国际社会所理解和接受的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讲清楚反腐败的中国之路、中国之治、中国之理,持续增强中国反腐败国际话语权。纪检监察学只有在兼顾特色和共性的基础上,走向世界、走上国际学术交流平台,才具有更强的生命力和影响力。

(四)加强学科组织和制度建设

学科组织是支撑一个学科发展的物质基础,包括全国性的专业学会、专门的教师队伍、专门的教学研究机构、专业期刊、图书出版、基金资助、教育培训、图书馆收藏目录等方面。第一,推动纪检监察学列入国家学科分类标准。目前纪检监察学已经列入了《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下一步要推动纪检监察学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简表》,为基金项目、学术期刊及教育统计分类提供依据。第二,推进纪检监察学术机构和专业期刊发展。建立完善纪检监察学学术交流制度和会议制度,尤其注重建设国家和国际层次的学术研究机构及固定会议制度。比如中国已经举办多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廉洁丝绸之路专题论坛,并于2023年推出《“一带一路”廉洁建设高级原则》和“一带一路”企业廉洁合规评价体系。此外,要持续提高纪检监察专业期刊质量,办刊方向上兼顾学术性和应用性,推动开展更多前瞻性、政策性、应用性研究。第三,推动理论和实务界形成研究合力。纪检监察学学科的实践性很强,亟待理论与实践的有机互通,要探索建立高校、科研机构与纪检监察实务部门的常态联通机制,双方共同成立研究机构、共同开展课题研究、派纪检监察干部担任兼职导师或讲授专题课程等;要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开展跨学科研究,加强纪检监察学与审计、财经、金融、工程建设等专业的交叉研究,扩大研究视野、创新研究方法,及时应对各领域腐败治理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为方便编辑,文中参考文献及注释省略。
来源:王希鹏.纪检监察学学科发展史——兼论中国特色纪检监察学的建制化过程和路径[J].河南社会科学,2024,32(12):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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