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共损:理解技术治理的新视角——基于S市智慧社区的多案例研究
王欢明、甄可晴
摘要:科技作为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支撑力量,技术治理已成为众多城市新的治理方式,但在目前治理实践中却存在着一些价值共损问题。通过对S市20个街道的智慧社区项目进行实地调研,并对访谈资料进行扎根分析,探究出技术治理中价值共损问题的解释框架。具体而言,技术治理的价值产生与否受“战略三角形”中使命、支持与合法性、运作能力三个因素影响,也受到供需匹配度、主体互动矛盾这两个方面的共同影响,该五条路径缺一不可。研究结果表明智慧治理实践中要精准识别供需方特点,确定各主体清晰的行动目标,给予充分的组织支持,提高主体运作能力,处理好各主体合作中的矛盾冲突。
关键词:技术治理;数字治理;智慧社区;价值共损;战略三角形
一、问题提出
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将科技作为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支撑力量,技术治理成为一种越来越火热的新型社会治理方式。2021年出台的《“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中指出,要积极推动数字化服务普惠应用,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手段,鼓励支持新技术赋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智能、更加便捷、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纲要专门设置“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章节,对加快建设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营造良好数字生态作出明确部署。由此可见,治理的技术化是治理现代化转型总体性进程中一个不可忽视的维度,技术正逐渐成为推进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治理工具。然而,随着技术治理实践的不断发展,大量应用问题愈演愈烈,如过于重视技术投入而忽视人的实际需求,不仅对隐私安全产生威胁,而且还会严重影响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基层社会的多元性而产生的碎片化“技术孤岛”使得本就严重的数字鸿沟不断拉大;许多公共服务投放在实践中以搁置、半途而废以及项目烂尾的失败命运而告终,造成极大的资源浪费等,这些问题恰恰可以被视作技术治理中产生的价值共损现象,但治理主体却往往对这种价值共损关注度不够,对技术治理的投入过于乐观,忽视已存在的症结。
Lo¨lc Plé和Rubén Chumpitaz Cáceres最早提出价值共损的定义,他们认为在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一个或多个服务生态系统行为者的福祉下降就是一种价值的损失。在服务生态系统视角下,价值在动态、复杂的环境中产生并受其影响,强调社会情境价值、文化情境价值以及价值的动态性。价值共损视角并不局限于企业管理,技术治理同样也是一个复杂的生态系统,且有基于特定系统而产生的动态价值,这一价值会受到多主体互动、内部资源分配以及服务提供行为偏颇等因素影响而遭受损失。因此,文章引入价值共损到技术治理这一公共管理领域,并将文中的价值定义为在技术治理系统中,多方主体参与合作共同达成合作目标,各方都在合作过程中感受到了收益的增加。这种定义不是单纯以经济利益为衡量标准,而是强调主体的主观获得感和满足感,若没有达到预期共识目标,或者任意一方感受到收益不增反降就形成了一种价值共损。
事实上,技术治理背后蕴含了多元主体共同整合资源、投身服务的诸多利益和诉求。而现有研究大多不能解释存在于技术治理应用中的现实问题,多聚焦于分析特定的技术应用与治理的关系,缺少综合性的考量,尤其是对于其中的负面问题更加缺乏成熟的论述和机制设计。因此,本研究将在一个更为广阔的视野中进一步探讨技术治理的问题,找出更完整的解释框架。文章立足实际问题,从价值共损的角度出发对技术治理这一领域出现的困境进行解读,使用马克·穆尔(Mark H. Moore)“战略三角形”理论,并在此基础上加入供需不匹配和主体互动矛盾的视角,构建出我国技术治理中价值共同损坏的新解释模型,力求回答以下问题:价值共损在技术治理中如何产生?有哪些因素导致治理过程中的价值共损?各要素之间关系是怎样的?应如何进行把控?
二、文献回顾
(一)价值共损归因述评
目前我国对于技术治理的研究仍停留在效果分析和路径提升上,鲜有关注其中出现的应用问题,这些问题恰恰是一种技术应用于社会治理中产生的价值共损。价值共损这一概念出现以后,涌现出不同的归因视角,文章总结成以下三种:资源滥用导致的价值共损;消极的消费者行为导致的价值共损;组织者实力缺陷导致的价值共损。
第一, 资源滥用导致的价值共损,强调一种资源配置的错位或是资源的低效使用和资源紧缺的现象,这种情况会导致低水平的产出,极易出现价值的共损。Smith认为人力资源、财务资源以及信息资源的缺乏会引发价值共同破坏;Robertson等认为消费者或者电子健康供应商任何一方的资源缺乏或滥用,都会导致价值共损;Plé认为在价值创造的过程中,如果企业能够合理整合顾客资源,包括信息资源、情感资源、财务资源等,就能够实现价值的共创,如果这些资源整合不当就会产生价值的共同损坏;Vafeas等指出人力资本不充足会造成资源滥用问题,从而对价值产生负面影响;Quach和Thaichon认为对爱、地位等资源的使用不当,会在品牌和消费者间的互动中产生价值共损。
第二,从消极的消费者行为视角出发,强调顾客行为的不合规定、参与中出现不满情绪,以及不合理诉求对价值产生的负面影响。Stieler等认为如果足球比赛中主体不遵从各自的行为准则,就会产生价值的共损;Kashif和Zarkada通过对巴基斯坦银行业的研究,认为拥有优越感的顾客对雇员进行的辱骂行为,会导致资源的低效利用,造成价值共损;Nam等对猫途鹰网站社区中227位用户进行调查,发现消费者真实感受与网络口碑的不一致会导致消费者对该网站的不信任,导致一种负面口碑悬窗;Dolan等通过分析澳大利亚航空公司的社交媒体投诉事件,认为顾客的三种投诉行为(寻求解决方案、寻求支持以及社会参与)有产生一定的价值共损的可能。
第三,组织者实力缺陷是价值共损的原因,现有文献从组织者管理能力、资源掌握度、体制机制建设等多角度论述了为什么会出现价值共损的现象。Jrgensen和Bozeman认为机制的崩溃是造成价值损坏的原因之一;Echeverri和Skalén认为信息不及时的传递、管理制度的不合理以及组织结构不完善都会造成不充分的沟通,使得结果与预期不一致;Noordhoff等认为建立存在于客户和供应商之间的治理机制,有利于克服客户嵌入过程中的不良后果,好的机制能促进价值共损转化为共创;Mills和Razmdoost以教育资本为研究对象,认为即便是协调的网络关系,如果管理不善也会演变为不协调的关系,造成资源撤回,从而产生价值损坏;Fuentes发现工程之所以出现争议是因为项目经理对服务的重视程度不足造成了学生、学校和建筑公司等多方的价值共损。
技术治理涉及到政府、社会、企业等多方主体在合作中共同推动技术融入社会现代化治理的过程。目前已有研究大都把关注力放到一种乐观的期待上,但当数字技术不足以保持善治,技术赋能将转变为技术负能,给治理带来新的困境和难题。目前国内外现有研究对于价值共损的归因虽能解释部分价值共损问题,却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和滞后性:①这些原因情景太过具体,对于我国治理具体情境下的价值共损解释力不足;②大多文献仅仅指出了什么原因会产生价值的损失,并未挖掘这些原因之间的内在逻辑,这些因素为什么会导致价值共损的结果以及如何避免价值共损;③对于技术治理的价值共损理论支撑不够充足,引入技术后多元主体合作进行的治理有其针对性和独特性,而现有研究并未有以技术治理为背景的解释框架设计,以往关于价值共损的解释路径不能完全应用到技术治理当中去。
(二)引入马克·穆尔框架的适用性解释
本文引入马克·穆尔“战略三角形”这一概念,在此基础上构建出理论框架。该概念引入到价值共损解释框架中的适用性如下:
首先,从来源上看,马克·穆尔的研究是公共价值管理研究的起源,自20世纪90年代马克·穆尔提出公共价值“战略三角形”的行动框架以来,“公共价值管理”这一概念成为西方学术界关注的焦点,因此在这篇文章中价值共损中的“价值”一词与马克·穆尔提出的公共价值本就是同根。
其次,从定义和方法论上来看,穆尔指出公共管理者应该预见到一个充满政治冲突和技术变革的环境,并在这种背景下改革他们的组织,公共领域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是公共价值管理范式源起的客观背景。这篇文章涉及的技术治理领域属于特定的复杂情景,而其中的多元主体价值协商恰恰满足了基于特定复杂情景下的价值产生。且“战略三角形”以实用主义和演化主义方法论为基础,强调根据具体情境选择适合的管理模式,并不是兜售一种公共行政的“万能灵药”,笔者是遵从这一方法论对马克·穆尔 “战略三角形”框架进行了基于具体情景的演化。
最后,从价值分类角度来看,目前关于公共价值的研究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种是结果主导的公共价值,另一种是规范主导的公共价值。穆尔的“战略三角形”是以结果主导的公共价值,强调公共价值来源于社会价值,由公民和政府共同决定,核心内涵是政府的产出要满足公民的需要,实现对公民有价值的结果。这篇文章所指的价值同样是以结果为主导的公共价值,因此可以选用“战略三角形”作为有力的支撑框架。
但“战略三角形”的组织使命设定取决于公共部门的管理层或者政策制定者,鲜有个体微观层面上的指导意义。为弥补框架对于具体情景的解释限度,顺应穆尔提出的演化逻辑,笔者在原有“战略三角形”的基础上加入供需不匹配以及各主体互动矛盾两种视角对此框架进行优化和补充,增强“战略三角形”框架的实用性和解释力。
三、研究方法与数据
(一)研究方法
本文采用扎根理论的研究方法,以实地调研材料为基础,对技术治理进行解释性框架的构建,扎根理论是美国学者Barney Glaser和Anselm Strauss提出的一种质性研究方法,主张从经验资料中提取概念并构建理论框架,是一种归纳式的自下而上的研究过程。本文使用了Strauss和Corbin的程序化扎根理论,其在数据处理过程中会含有研究者的预设,这是属于研究者主观能动性的体验,具体的编码过程分为开放性编码、主轴编码、选择性编码这三大步骤,充分挖掘数据中隐含的因果关系,通过对原始资料进行归纳和提取,从而提出新的研究框架。下文将具体运用程序化扎根的分析技术,借助质性分析软件Nvivo 12,对原始资料进行开放编码、主轴编码以及选择性编码,提炼出适合我国技术治理的理论框架。
(二)样本选择
本研究选取S市智慧社区建设作为研究样本。首先,该市在近年来的技术治理中成果颇丰,并且提出要在2023年将S市打造成为数字经济国际创新合作典范之城。在智慧社区治理方面,S市一直紧扣“数字家园”主题,围绕人在社区的各类需求,打造人人与共、人人参与的数字化城市基础单元。在城市数字化转型“十四五”规划中,S市提出要“加快社区新基建,推进社区智能安防、智慧康养等终端设施合理布设……通过打造融合普惠的数字生活应用场景,加快形成需求精准响应、服务均衡惠及、潜能有效激发、价值充分实现的数字生活新图景,推动S市建设成为全球数字生活的新兴技术试验场、模式创新先行区、智能体验未来城,让人民生活更有品质、更为便捷、更加幸福”,其首个智慧社区建设示范点还发布了《数字社区导则》,引领着更多街道社区走向无障碍、数字化建设之路。但即使作为数字化转型的领跑城市,S市在实际建设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因此该样本具有研究意义上的典型性。
笔者于2020-2023年通过走访S市,将8个行政区内20个典型街道的智慧社区项目作为研究对象,采用实地调研的方法获取一手资料,整理出访谈资料共56份。访谈采用半结构化的方式,访谈时间大部分不低于一小时,形式包括座谈会、预约访谈、示范点参观、路边随访等多种方式,既能了解政府层面的机制建设,又能得知服务对象的真实使用感受和实际需求。根据理论饱和度的检验要求,本次研究先选取了36份调研资料用于编码分析,另外20份访谈记录用于饱和度检验。
(三)数据分析
1.开放式编码
开放式编码是一个将原始资料进行分解、归纳,进而概念化的过程。本文对所选取的56份访谈资料导入Nvivo 12软件中,进行逐字逐句的阅读,通过打散原始资料、形成概念、重新组合的操作,对调研材料进行编码(见表1)。第一步,从资料阅读中提取造成价值共损的原因,并比对异同,对各原因语句进行分类,将共同含义的语句标记为同一类标签,以这种方式提取出40个初始概念,标记编码前缀为a;之后进行概念化的步骤,将已分类出的40类语句进行反复的阅读,对比各标签的含义,逐步提炼可以概括价值共损解释原因的概念。同一原因的标签归于同一概念之下,标记编码前缀为A,并定义出完整的编码概念化含义,以此获得14个范畴。


2.主轴编码
主轴编码过程主要是建立范畴之间的相互关系,在开放编码的基础上,提炼和归类各范畴之间的相互关系,对它们之间的因果条件、内在联系等进行挖掘和梳理,并进一步归纳出主范畴。本文在这一过程中采用“因果条件—现象—脉络—中介条件—行动/互动策略—结果”的典范模型,利用Nvivo12软件对开放性编码阶段得到的14个范畴建立关联,通过梳理现象背景、彼此之间的关系与互动,不断对比各范畴的关系,将上文归纳的14个范畴归纳到5个主范畴之中,标记编码为B。通过主轴编码,从无序到有序,完整地展现了故事全貌,比如可以发现A1、A2、A3和A5之间编码过的语句都有共同点,即支持力,区别在于支持来源的主体不同,因此这几个范畴可以统一概括成“战略三角形”中支持与合法性这一要素,形成主范畴B1。通过反复观察软件中各节点的编码语句含义,对比各节点异同,进一步处理各节点关系,将范畴进一步提炼成了权威与合法性、运作能力、使命、需求识别精准度、个人与社会相互作用这五个主范畴(见表2)。

3.选择性编码与模型构建
选择性编码是一种系统性分析,此步骤将前两步产生的各类范畴加以归纳合并,选择其中涵盖力强的典范,形成一个更大的理论解释框架,这个框架往往有一个核心范畴。本研究通过研究主范畴和其他范畴之间的关系,建立起技术治理过程中价值共同损坏的解释框架(见图1)。

基于五个主范畴而形成的故事线可概括为:技术治理初期先对投放的公共物品性质及治理对象的需求进行识别,当投放的智慧公共品符合服务主体需求时,进入技术治理的运作系统,若不符合需求,供需不匹配直接造成价值共损的结果。进入建设系统后,根据马克·穆尔“战略三角形”,面对技术应用治理,组织使命不明晰、权威及合法性支持不足以及系统运作能力欠缺都会对价值产生负面影响,而个人、系统在时空中产生的各类互动矛盾没有得到适当处理也会造成价值共损的结局。这五条路径中任意一条的缺失都会造成技术治理中的价值共损。
此外,为了保证该框架的理论解释性,本研究将预留的20份调研资料进行理论饱和度检验,没有新概念和范畴被发现,说明本研究构建的模型达到理论上饱和。
四、 S市智慧社区实践案例分析
(一)“战略三角形”在技术治理中搭建失效
马克·穆尔创造了一个概念框架,以此来帮助公共部门管理者找到各种机遇,充分创造公共价值,其认为政府管理的终极目的是为社会创造公共价值,围绕这一目的,政府需要在相关工作展开前,首先确定组织的使命,并将使命传达给组织其他利益相关者。在确定目标后,组织进行战略执行:一方面要争取法律和政治上的支持,即该机构必须能够持续地从政治环境中得到授权和金钱;另一方面,组织必须具有运作和管理上的可行性,即该机构可以在其他各方的帮助下,顺利完成授权的行动。文章将这一理论应用到我国技术治理的价值共损问题当中,即“战略三角形”所构建的要求未能实现,将会造成技术治理中的价值共损。
1.共损前因:“使命-组织目标”不明晰
在技术治理具体实践中,治理初期,政府部门要针对社区实际情况来确定治理目标,如果治理目标不明晰,如T区Z街道访谈资料提到的:“你以什么为导向?你是给监管者用的,还是给老百姓用的?我们做互联网产品是以用户为中心还是什么?”(20210524,TZ03)治理工作没有重点,就使得各部门工作缓慢,浪费大量建设资源,造成价值的共损。Y区C街道也提出:“对,一年时间,我们究竟要打造什么样的品牌、创造什么样的概念,要先拿出来目标。”从中可知,使命要素是“战略三角形”的起始条件,目标的分散会使得治理合力难以形成,无法建立起强大的支撑力,价值的共损由此产生。
2.基础支撑软弱:“权威及合法性”缺失
在治理过程中,权威及合法性起了基础性支持作用,这种支持来源于多元合法性主体。其中政府层面的顶层设计必不可少,在治理过程中如果政府的政策文件不完善、政策机制不成熟会使得治理行为缺少合法性依据,容易出现权责不明、细节不明晰、工作开展受阻等问题,如J区L街道社区办主任说:“其实一些机制还是在摸索当中,如何真正地形成闭环,现在可能还有一些欠缺。”Y区访谈资料中也有提到:“社会治理这项工作,不得不由上而下进行顶层设计,如果都是从基层开始设计的话,大家的着眼点是不一样的。”企业层面的支持也不容忽视,公益性强的项目对于企业来讲盈利得不到保障,但如果企业收费过多也会使得公民难以支付高昂价格,在企业收益和居民支付力之间需要寻找到一个平衡,如P区W街道书记介绍:“我(企业)的收费就要上来,因为我收费不上来,我的成本就不能补齐。”Y区C街道也讲到:“现在这些大大小小的商户跟居民之间的矛盾,这里面涉及到产权等问题,其实也蛮麻烦的。”此外,居民监督反馈途径缺失,将造成治理行为乱象丛生,如CW居民区的书记说到:“他本来这个地方就准备把我们工作所用的平台都挂在这里,理念是很好的,但是没开通。”还有一个重要支持力来源,就是通过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委的领导优势和动员能力。如果缺少基层党建支撑,社区凝聚力也会遭受损失,力不从心加大技术治理阻碍,如X区L街道采访中提到:“我们虽然有临时党支部,可能会开一些定期的会议了解工程建设,但是在整合上面还是会有一点点欠缺。”
3.共损硬件成熟度:“运作能力”不足
运作能力维度则强调一种达成价值目标的能力,资源能否获得以及是否拥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对于价值目标的实现十分重要。在技术赋能社区治理过程中,沟通能力、资源能力、管理能力、技术能力缺一不可。不够先进、严谨的技术,以及存在于服务对象之间、投放方和居民之间过大的数字鸿沟会造成价值的共同损失,如P区C街道某主任说:“像支付宝什么的,都是老人很难上手。像以前论坛的那种,很多老人需要学习才能上手,所以要做很多工作。”还有Y区C街道也提到了技术发展不足导致的治理损失:“没有办法利用外面的链接点进来,这一点我们还是觉得不太方便。”在资源能力方面,不够充足的资金支持和相关人才的短缺都会共同造成价值损失的结局,如C区H街道居委会干部说:“维修资金都是居民自己出。我们老小区都是这样的,实际上有一些小区他根本就没有资金,根本就没有办法维修。”在管理能力方面,不全面、不持续的管理体制与管理人员的缺乏,以及部门之间的协作失衡都会引起价值的共同损失,如J区L街道的调研材料中显示:“比如像安防小区这一块,有些设施安装以后,后期运营方面存在一个断档。”Y区访谈资料中讲到:“居委干部在小区治理过程当中有什么亮点经验或者什么难点问题以及现在已经有化解的方法,这些东西其实是可以给大家共享和分享,如果能有一个发布的途径供我们推送,那么对治理工作的掌控也是一个好的方面。”而沟通渠道和沟通技巧也是必备的运作能力之一,沟通受阻会造成矛盾的累积,产生价值共损,如J区L街道社区办主任讲到:“12345容易打不通,社区这边自己建了一个系统,但由于12345结构化的问题,所以导致我们这个系统不好接进来。”根据图1所示,“战略三角形”中使命可以被看作是技术治理中重要前提,权威与合法性可以看作是技术治理中价值产生的基础条件,而运作能力可以作为保证价值产生的硬件指标。前提不充分、基础支撑不够、硬件欠缺都会造成最终价值产生共同损失,这部分解释了图1的“战略三角形”部分。
(二)技术治理中价值共损的关键条件偏离:需求识别不匹配导致投放失效
“战略三角形”所构建的使命、权威与合法性、运作能力这三条路径的确可以解释一部分的价值共损问题,但是目前在中国技术治理过程中存在着组织目标明确、支持力度恰当并且运作能力强的项目仍会产生价值共损的现象。这是因为在“战略三角形”运行前,投放者没有对服务对象的现实状况进行分析,导致智慧公共品供给不符合需求方发展逻辑。那么这种情况下,基层社区单位一直被投放着不恰当的技术治理产品,使得建设项目形同虚设,居民使用率低下、获得感较弱,不会达成预期目标,造成政府资源浪费。
本文认为对投放对象需求识别的精准度在治理初期就决定了项目的成败。供需的不匹配会触发价值的共同损失,如想避免此类情况,须在治理开展前期做好需求调研,明确投放智慧项目的性质和特征,并充分了解投放对象的类型和属性。在对研究资料整理分析基础上结合实际的调研发现,需求识别精准度包括两个定义要素,一是对智慧公共品的性质识别是否充分,二是对服务对象类型的考虑是否恰当。
1.对供给侧识别:智慧公共品性质的考虑
现有的技术治理中投放的智慧项目可以通过代际性的强弱和进入门槛的高低分为五大类。A类具有较强的代际性,进入门槛比较高,如末端配送、智慧驿站、智慧停车及充电项目;B类项目代际性较强但是相对进入门槛比较低,如智慧早餐项目;C类项目代际性较弱但是进入门槛高,如智慧养老、智慧健康项目;D类和E类项目的代际性较弱并且进入门槛也比较低,智慧电梯项目因自身协调上较为复杂被归为E类。目前所有的社区治理数字化项目均可以根据这一分类依据找到其类别。
2.对需求侧识别:投放对象性质的考虑
需求侧通过采用吴旭红等对社区类型的分类,将社区分为“传统单位式”社区、“复杂流动式”社区、“后单位制”社区和“发展成熟型”社区四类,这四类社区的性质、特点各不相同。笔者认为采用这种分类方式可以基本涵盖现阶段的社区,这四大类社区在年龄层次、文化水平、住房性质、社区特点方面有着明显的差异,这种差异决定了每类社区有不同的需求和投放重点。“传统单位式”社区一般居住的是退休干部及其家属,素质比较高,有特有的权力体系;“复杂流动式”社区的外来人口比较多,大多是务工人员短租为主,人口结构复杂,安全隐患也比较多;“后单位制”社区是依托原单位的集资房,居民大多来自于同一单位,科层制特点比较明显;“发展成熟型”社区大多是近年来新建的商品房小区,社区配套设施比较健全,居住结构比较合理。
3.开端偏差:供给方与需求方的匹配不当
不同类型的社区有各自适合的智慧项目,治理过程要做到供给侧与需求侧的匹配,不应一刀切、盲目投放,再好的项目若是没有遇到适合发展的土壤也难以结果。“传统单位式”与“后单位制”社区的老龄化程度都比较高,面对代际性强的项目,老年人在项目运作过程中一时之间不会受利,所以更喜欢即时性受益的项目,如Y区K街道的访谈资料中提到:“老人不愿意花那个钱,而且好多老人他年纪特别大,80多岁90多岁他不愿意去。”且这两类社区都是单位统一分配的非商品房,智慧加梯的呼声和推广接受度比较强,基于同一单位的共同生活纽带,沟通阻力相对较小,因此E类项目也容易推广。但区别是,“后单位制”社区的文化程度一般、经济水平一般,对于有一定进入门槛的项目接受度较低,因此对于C类项目的接受度没有“传统单位式”高,如X区L街道人员谈到:“社群的注册门槛稍微有一点点复杂,说实话居民会觉得很麻烦。”针对“复杂流动式”社区和“发展成熟型”社区来讲年龄层次相对较低,因此对于该类社区来讲,回报周期的限制相对较少。出于对未来生活、建设后房价等要素的考虑,他们对于代际性的接受度更高。但两者的区别是,“复杂流动式”社区的结构较为混乱,外来人口多,并且素质相对较低。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这类社区的居民并不需要更高层次或者更技术性的服务,适合投放门槛较低且需求层次较低的项目,满足他们的生理和安全需求,D类智慧安防项目能够有效解决该类社区的居住安全隐患,应作为发展重点;对于“发展成熟型”社区,他们的基本生理需求大多可以得到满足,所以他们的需求重点会转移到更高层次上,进入门槛较高的智慧项目更容易在这类社区得到推广,比如智慧驿站、智慧健康等,如H区B街道主任介绍:“住这种高档商品房小区的老人,他的需求又不一样了。他因为其实家里面本身居住环境都好,有保姆的。他们说他们需要私人医生,能够随叫随到,像国外一样,我有需要你就把医生给我叫来。”在具体技术治理实践中仍存在着政府以完成政绩要求为目标,千篇一律地进行投放,治理过程中过分注入技术外衣的情况。这种供需不匹配的投放行为会导致大量资源被浪费,技术治理在后期的运营中难以延续,供给方和需求方利益都未达到预期,价值的共同损坏随之产生。
(三)技术治理的运作系统乱象:各主体行动逻辑矛盾
技术治理系统是流动的、相互影响的动态系统,其中各要素发生变化都会影响整个生态的变化,系统内流动的要素矛盾激化造成系统内耗,对最后的治理结果产生负面影响。整个技术治理的系统可以利用主体行动逻辑进行解释,治理主体的行动逻辑不仅与个体自身的需求、所处的社会结构有关,而且也与主体所在场域和历史时期有关。因此,个体、系统、时间、空间构成了治理主体行动逻辑的本质和内核。
1.动力失效:个体行动矛盾
在技术治理过程中个体是技术治理的需求方,即各居民主体会因自身经济利益的考虑而接受或反对相关技术进入公共服务提供中,比如技术应用过程中的隐私安全问题、改造过程的噪音和公共用地问题都是较为常见的矛盾点。如C区X街道的访谈资料中提到:“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实际是不太可行的,因为小区空间有限,汽车充电桩可能会占用普通汽车停车位。”如果不能解决这些个人诉求问题而强行推行项目,那么居民在整个治理过程中会大大感受到个人利益的减损,产生价值的共损。受传统观念、长期养成的习惯等方面影响,居民常常不能或者不愿适应新技术的应用,如X区C街道的张书记所说:“因为有些居民可能会觉得搞人脸识别,你就要登记我的人脸照片,这涉及到一个私人信息的问题。”Y区C街道访谈中也有提到:“可能某些技术的话,就像是最简单的人脸识别,老百姓出于隐私考虑,他直接提出了质疑。”而智慧公共品较低的使用频率,也会造成一种极大的资源浪费,如C区X街道中的一位居民所说:“其实去得比较少嘛,自由的时间不是很多。”此外,居民自身的能力及素质、人际关系、信息接受程度都会对技术治理产生影响,如X区J街道的访谈资料提到的:“我感觉跟我们纯粹的新S市人搬到商品房小区还是不一样,我们那里面完全是陌生人。”不良的人际关系会在治理的协调过程中增添不少阻力,彼此的信任机制更难被构建起来,诸如此类的矛盾如果不能被妥善处理,治理也会达不到预期效果,产生价值损失。
2.动力失效:系统内在矛盾
在技术治理中的系统就是各供给主体行为、能力、特点及其关系的整合。首先,供给主体的氛围、资源、实力会对供给结果产生一定作用,实力不足的社区无法达到相应的建设要求,如X区J街道陈主任说的:“我们街道其实欠日托建设的指标还挺多的,因为我们确实也没有地方。”在系统信息处理上,系统信息不对称使政府、供给方相对于普通居民处于信息的优势地位,而居民仅仅是信息的被动接收者,会使得技术治理中的质量与效率、结果与承诺吻合度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如X区L街道人员说的:“数据壁垒这个问题其实好多地方都在反映,而且这个问题说实话也只能从市级层面往下才有机会解决。”打破这种存在于主体之间的信息壁垒有很大难度,若信息优势方利用优势地位谋取私利,会使得居民实际满意度降低,造成价值的共损。在系统中政绩也是重要一环,恰当、科学的政绩要求会激励政府推进治理中的技术赋能,提升居民的获得感。但是如果过于要求政绩而忽视实际情况,则会导致资源浪费、面子工程繁多,居民的实际受益甚微,如H区B街道主任说的:“我觉得类似这种建设指标类的能够少下一点,这也是我们一直在呼吁的,我们这边其实根本也没有他所谓户籍上面那么多的老人。”还比如Y区C街道接受采访时说到:“区里会来打分的,都是第三方来打分,分数低的话不是很好,对绩效有影响。”大量的资源和精力为了迎合政绩指标要求而被消耗,居民未能因此而受益,服务提供者耗费大量人力与物力,造成价值的共同损失。系统中各行动者的参与程度会对技术治理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如果各主体的参与积极性很低,就容易出现冷漠态度,单纯依靠政府一股力量进行治理,难以全方面解决问题,容易丧失更多的创造性和可能性,如H区B街道访谈资料中显示的:“现在有点感觉我们政府托底管得太多了,真的忙不过来。”Y区C街道也提到:“我们就要发布一些消息,要用起来,如果不互动,或者不发布消息,技术也荒废了。”
3.动力失效:空间对比差异
空间维度对于整个技术治理来说,更多是同一时期内不同供给方的发展特点不同,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和各自不同的文化会因此而形成各自不同的技术治理重点,如J区X街道社区居委主任说的:“他这边跟我们之前调研的老旧小区完全是两个性质。”政府不应以同一种模式和方式进行投放,忽视了系统间的差异,对资源不足的投放对象拔苗助长,未挖掘基础坚实的投放对象中更多的可能性,造成技术治理中的价值共损。
4.动力失效:时间变迁问题
时间维度对于技术治理来说是一种具有广度的追溯和期待。智慧项目的投放不仅会受到以往发展过程中的遗留问题影响,也会对未来的发展产生衍生性的影响。回报周期的长短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目标群体接受某类智慧项目的程度,遗留问题如果不能被很好地解决,就会对技术治理的运作工作产生阻力,如X区C街道资料中显示的:“由于地处南站周边,SL路沿街多为小旅馆、小餐饮、小商铺,环境脏乱不说,还存在黑中介、非法代购等违规经营现象。”而如果建设后期缺少对智慧服务项目的监管维护,会使得实际运行过程出现的问题不断被放大,进一步造成价值的共同损失。
(四)各路径关系作用:流动生效,环环相扣
使命、权威与合法性、运作能力、需求识别精准度、个人与社会相互作用五条路径除了独立对价值产生直接影响,还会通过互相作用对价值产生间接影响:首先,需求识别匹配之后才会进入建设系统,不匹配直接造成价值损失,且这一环节的不匹配会让个人与系统在建设中一直存在难以调节的矛盾,使得系统产生协调困境而间接造成价值共损。
其次,权威与合法性缺失不仅会对价值产生直接影响,如X区L街道访谈资料中的:“如果有文件,我们推动工作就是有依据的。我们在开展很多工作的时候,在协调上面就非常顺畅。”还会因对系统互动的不利影响而产生间接的削弱作用,如企业投资亏损,会使其减少对社区治理的资金支持,从而使得建设系统资源紧缺,H区B街道主任说到:“他们作为第三方的话,人力成本现在其实也挺高的。”而运作能力这一维度在对最终价值产生影响的同时也深受整个互动系统影响,系统的实力与环境影响着主体的各项能力,如J区L街道访谈资料中提到的:“L是很穷的一个街道,我们没有商务楼宇,纯居民区。我们是两区合并后的受益方,如果是在两区合并之前来看的话,硬件是很差的,就不太好参观,两区合并以后JA区的财力给我们托底了。”矛盾问题繁多的建设系统会削弱供给方的运作能力,导致技术治理的建设结果未能达到预期,产生价值的共损。
五、结 论
技术治理成为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技术治理过程中却出现了一定问题。在这一背景之下,笔者从“技术治理中价值共损缘何出现”这一关键问题入手,通过实地调研S市20个智慧社区建设现状,采用扎根理论的研究方法,引入“战略三角形”模型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优化,构建出符合中国技术治理中价值共损的解释框架。
本研究得出以下结论:第一,使命是技术治理的重要前提,权威与合法性是技术治理的基础条件,运作能力则是硬性指标,使命不明确、没有充足支持或运作能力缺失的社区会导致技术治理中价值共损的产生。第二,需求识别精准度是技术治理中价值共损与否的关键条件,供需不匹配的技术治理会造成价值的共同损坏。第三,个人与社会的相互作用是技术治理中价值共损产生的动力因素,个人与系统在时间和空间的互动中产生难以调和的矛盾会造成价值共损。第四,使命、权威与合法性、运作能力、需求识别精准度、个人与社会相互作用这五条路径之间相互影响。任何一条路径的缺失都会对技术赋能基层社区治理中的价值产生损坏,即多元主体合作在进行技术治理的过程中,各方主体都做出了利益牺牲而没有获得利益提升、主体利益不增反降,偏离预期治理效果。
本研究在理论上的贡献如下:其一,以“战略三角形”模型为逻辑起点,运用扎根理论对我国技术治理的价值共损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弥补了以往研究对价值共损问题关注视角的单一性与孤立性,形成了适用于中国实践的价值共损解释框架,并能与韩啸、汤志伟提出的“技术同化-能力建设-价值创造”逻辑进行理论呼应,进一步丰富解决我国技术治理中价值共损问题的方向;其二,通过调研S市20个典型智慧社区,创新性使用吴旭红对社区的分类,在其技术与场景适配的基础上,加入了对供给项目类型的定位,并进一步总结出各类社区不同的需求特征。从社区这一治理小切入点出发给大城市治理以启示,为后续技术治理中的供需匹配问题提供了指导性方法;其三,将主体行动逻辑引入新框架之中,解决技术治理的动力问题,两条路径的加入进一步丰富了“战略三角形”在中国情景中的解释效力。
首先,本文发现了供需匹配对于社区技术治理的关键作用,启示社区应重视治理技术与应用场景的适配,并进一步提供了明确社区定位、合理选择智慧项目的操作思路;其次,本文建议各主体在进行社区技术治理实践中要形成一致、清晰的行动目标,给予充分的组织支持,并不断提高自身的运作能力;最后,本研究指出了在技术治理中,社区要重视解决个人与系统在时空中的互动矛盾,警惕项目出现半途而废的现象。
为方便编辑,文中图表、注释与参考文献省略
文献来源:《治理研究》2024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