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企业家”如何促进中国数字公共服务创新?
——基于三省十四市的实证研究
徐雅倩 宋锴业
【摘 要】作为数字经济、社会和数字政府发展中至关重要的角色,数字企业家被既有研究普遍视为数字经济繁荣的关键力量,但是其在国家治理和政府创新中的行为逻辑、创新策略及其潜在作用鲜有关注和探讨。本文通过对全国三个省份十四个市、县区政府官员的深入访谈与参与式观察,探讨他们作为关键行动者如何与上下级政府、数字平台企业和公众等合作互动来创新数字公共服务。研究发现:数字企业家通过三种战略促进制度创新:“制造数字叙事”、“构建数字联盟”和“操纵数字框架”。这些策略分别对应数字企业家蕴含的核心特征。研究认为:数字企业家完全可以通过新的策略机制来促进政府、数字平台企业、公众等多主体围绕数字公共服务的创新与合作。本研究从理论上质疑了西方社会科学研究对数字企业家的狭义市场界定,发展了面向中国国家治理场景的数字企业家理论。对注重依托数字企业家开展中国数字创新、改进数字型领导的策略和完善国家数字治理方略有着重要的实践启示。
【关键词】数字企业家;数字公共服务;创新数字生态;数字平台企业;数字型领导
02
正 文
1 问题提出:数字企业家的兴起
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和数字政府“三数共时代”的发展愈演愈烈,由此促进了“数字企业家”(Digital Entrepreneur)的兴起。作为跨越政府、数字平台企业、社会公众等多主体,基于数字技术合作达成创新目标的关键行动者,数字企业家在中国国家治理场景中无处不在———从数字经济繁荣到数字政府建设,从政策决策到制定推行,从平台企业运营到数字平台创新。这一新兴现象不仅在中国数字化进程中存在,数字技术的普遍性赋予数字企业家在全球经济、社会活动中近乎“基础设施”一般的存在。他们基于数字技术的可生成性进行价值生产,为各个领域的生产、创造和服务提供新的可能[1],先后成为经济学、管理学、信息系统等社会科学关注的新兴议题。在中国政府治理场景中,数字企业家同样扮演着关键角色。近年来,他们作为数字创新的推动者站在最前沿,致力于发现、评估和利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虚拟增强现实、云计算等不断发展的数字技术带来的新机遇和新挑战,有着广泛的自由裁量权和较强的政策再制定能力,一定程度上控制与管理着资源,从而全面推进数字创新。他们作为数字创新的推手,将国家对数字化的抽象规则予以落地,最终通过提供创新的公共产品、创造新的竞争环境,提高了地方和国家层面的整体繁荣和福祉。诸如政务服务或数据管理部门负责人(DIR)、政府首席信息官(CIO)或首席数据官(CDO)等符合一定条件特质的均是潜在可能成为数字企业家的例子。基于此,本文的核心问题是,在中国政府数字创新过程中,数字企业家如何开展数字创新?他们采取了哪些独特的行为策略?这些策略如何有效地促进数字公共服务取得积极成效?
在研究层面,作为一种新兴现象,数字企业家的兴起产生了一个在文献中很少有系统探讨的关键问题:当政府推行数字(公共服务)创新时,数字企业家如何实现这些目标?尽管有文献指出数字企业家在数字时代各个领域和不同行业创新活动中的重要性,但已有文献泛泛讨论数字企业家,并没有详细区分不同领域数字企业家的不同类型及各自的特性,以至于把某一类行业(经济领域)数字企业家的特点和行为视为所有行动者的特点。实际上,数字企业家的一些“经济性”的实践在数字经济发展中虽然起着结构性的作用,但这一现象很常见,并不是一个新发现。相反,我们在中国的经验场景中强烈意识到,从较低数字化水平向较高数字化水平转变中(图1A~图1B),数字企业家与国家治理和政府部门运作有着越来越复杂的联系,其重塑政府与其他主体的互动模式和创新策略,譬如,改变政府部门运作流程[2],与平台企业的合作创新[3]。因此,数字企业家不仅植根于数字经济,而且植根于经济、社会和政府的各领域。数字企业家不仅描述现有的数字经济,更是将数字经济带入了现实;数字企业家不仅执行政府活动,还带来了一系列新的现象。由此,现有研究仅仅强调经济领域的这一现象远远不够。我们的研究定位于数字技术与政府领域企业家研究的交叉点,解释最近兴起的数字企业家的行为和创新策略,特别是他们作为关键行动者如何促进国家数字公共服务创新。

图1 中国数字化场景的深化:数字企业家的关键角色
注:G表示政府部门,C表示公众,E表示大型科技企业,箭头指代数字企业家在整个创新数字生态体系中的活动。
这一研究蕴含着两个核心的理论关切:一方面,从政策实践来看,作为数字时代的关键行动者,数字企业家的主要概念、特征以及相较于传统企业家理论的重要区别,已为不少研究所讨论。但当前研究的分析场景要么是数字金融经济发达的地区,要么是拥有大量创新产品需求的数字平台企业[4]。相比而言,已有研究对政府治理场景中数字企业家的具体实践鲜有关注。这其中的例外是Beliaeva等研究者的反思,他们从创新数字生态的视角着重地强调了数字企业家对政府与多主体的互动可能产生深远影响[5]。然而,数字企业家在政府数字创新以及政府与多主体互动中扮演着何种角色,有何种创新行为策略,已有研究均缺乏详细论述,相关经验作品也比较匮乏。本文的理论关切就是深入观察数字企业家如何利用各种契机/危机触发改革机会,积极推进数字公共服务创新。
另一方面,本文也想说明,面对全球范围内的数字化革命,我们不仅需要从实践上探索政府领域推进数字创新的具体方案,更需要将这一观察再推进一步,即从理论上发掘和探寻究竟谁来推进数字创新,以及他们是如何推进数字创新的。在中国数字公共服务场景下,对数字企业家的深度梳理将帮助我们更好地把握数字企业家的理论意涵及其在多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内涵“变种”———原先旨在推动数字经济繁荣的数字企业家[6],在中国国家治理和政府运行过程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发挥与其发源时不同的作用和功能。也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数字企业家在中国数字化浪潮中获得何种独特的理论位置,相较于西方数字企业家理论有哪些不同,这也是本研究试图回应的问题和提供的可能贡献。
2 概念厘定与理论缘起
2.1 数字企业家的概念内涵
数字时代对社会学、政治学和公共管理最具挑战性的理论之一是社会学者波尔斯托夫对数字时代的断言。波尔斯托夫写道,“企业家是数字时代范式的核心”[7]。由于数字时代对各个领域的复杂影响,数字企业家的定义相当模糊[8]。在概念缺乏统一性的基础下,如何准确界定数字企业家的内涵,成为保证经验事实描述精准性的重要基础。Ngoasong指出,厘清时间、空间、机构、行业和组织等环境背景对界定数字企业家的概念很重要,不同背景决定着数字企业家性质的根本差异[9]。在数字经济背景下,数字企业家的早期定义是指通过沟通、互动、新产品/服务开发等实践推动平台企业成长的关键推动者[10]。随着数字平台在经济、社会和政府领域的快速扩散,在政府或大型科技企业中,从事数字技术有关的风险活动的代理人也被称为数字企业家[11]。特别是随着创新数字生态理论的兴起,数字企业家逐渐变成一个广义概念,指代的是跨越政府、数字平台企业、社会公众等多主体,基于数字技术合作达成创新目标的关键个体[12]。而本文立足于政府治理场景,对这一概念进行更明晰的界定,所谓数字企业家指的是政府内部,主动发现机会和承担创新风险,推动和引入政府数字创新,并取得了显著数字创新成效的关键行动者。上述定义从组织边界、数量边界、过程边界和结果边界四个维度构成本文对数字企业家概念的基本内涵界定。
2.2 数字企业家的理论嬗变
在对概念进行了明确界定后,我们将系统梳理数字企业家研究的兴起与发展。从理论起源来看,数字企业家的概念早在20世纪90年代产生,但真正形成学术概念则源于Hull在2007年的开创性研究[13]———由于数字技术带来的要素重组、功能组装、扩展和再分配的能力,这种可生成性塑造了新的机会,促进产品/服务提供的范围、特征和价值甚至实施理念的转变[14],数字企业家基于这种新的机会改变生产和服务过程,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在这一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以数字企业家为中心的新的实践需求和理论诉求,并先后形成了两种竞争性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是数字企业家研究的主流范式,自Hull在数字经济领域提出这一新的概念以后,早期研究将数字企业家诞生的根源定位于企业在面对全球数字经济和数字金融市场活动时维护自身声誉和发展市场地位的努力。Hull的里程碑式的文献引发后续的探索性研究,Davidson和Vaast开始界定数字企业家与其他不同类型的企业家概念的区别和联系[15]。Hair指出,数字企业家之可以能够被定义为企业家,是因为其部分或全部的活动是以数字方式进行,而不是以更传统的形式进行[16]。这种基于市场的方法在数字企业家参与数字创新创业活动的文献中非常突出,大多数研究同意数字企业家是数字经济活动的主导[17],对数字经济、社会的繁荣起重要作用。作为数字经济市场边界内的活跃要素,他们创建新企业并实施生产资料的新组合。这种新的行动者显著区别于经典的企业家概念[18]。Nambisan延续并拓展了Hull的概念,将数字技术的概念与企业家理论相结合,解释了数字技术如何塑造了经济领域数字企业家的行动,继续发展了这一概念[19]。然而,他的继任者Hanna和Beliaeva已经对Nambisan发展的数字企业家理论提出了挑战,并讨论了一种嵌入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创新生态系统形式[20]。在后继研究看来,数字时代的政府、企业的活动已经陷入高度互动的场景中,仅仅以企业为场景对数字企业家展开思考是不够的[21]。
在这一背景下,第二种观点对数字企业家采取了更政治的视角,最近的研究将数字企业家的兴起视为数字全球化背景下政府、市场和社会基于数字技术特质来生产和创造服务的更广泛合作的结果。Hanna指出,政府与数字平台企业合作,在促进数字生态系统的建设、创建高度网络化的系统中发挥了关键作用,而合作的中心便是数字企业家作为关键代理人[22]。受Hanna的数字生态观念的影响,研究者们逐渐意识到,由于数字创新跨越空间和时间的流程,网络化程度更高,因此必须考虑跨越多个层面的问题,如个体的企业家及其背后的整个数字生态系统。由此我们认为,数字企业家并不能仅仅被视为数字经济活动的主导者,他们的活动并不能简化为企业层面的战略和行为,而是深刻反映了国家、数字平台企业、公众、社区和其他非市场参与者围绕产品和服务创新时产生的协商解决方案。数字企业家行动的背后是在不同行动要素之间建立一个相互依存的创新生态系统[23],为有效植入数字创新成果创造良好环境,以此有效地满足公众的期望和需求。政府的数字创新举措也促进了数字企业家精神的培育,帮助振兴地方行政机构在数字化场景中的价值创造[24]。
不过,既有研究的分析就到此为止,通过研究视角的转向,对数字企业家创新场景的转变简单地变成了他们的新解释。研究不足在于:首先,数字企业家作为新兴概念少有得到研究者的系统关注,已有的研究往往从数字金融与平台经济发展的场景中展开研究,忽视了政府部门数字企业家的兴起,鲜有以公共部门为分析单元。但是,现实的复杂性使我们无法回避数字企业家在政府部门的关键作用与角色。其次,与上述不足紧密相关的是,个别研究虽然注意到数字企业家在政府、科技企业等多主体互动创新中的重要作用,但相关文献还停留在概念阐释层面。数字企业家在政府、大型科技企业、社会公众等多主体的生态性的活动虽然进入研究者的视野,但是其具体行为方式和创新策略并没有得到学界的关注和聚焦,更遑论从数字公共服务创新的实证视角对数字企业家的创新逻辑展开深度分析。但是,上述工作提供了重要见解,为本文的理论创建提供了启发。
本文的理论分析过程立足于中国国家治理实践,以中国经验来构建事实和组织对象,寻求在当前创新经济学、管理学和政治学、公共管理之间不同研究视角的平衡:致力于为数字企业家理论建构提供基于中国场景的知识积累和案例———本文的“反常识”在于,将数字企业家与政府内部及其与不同主体之间服务和创新过程紧密联系起来,以期找到更有效的为公众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价值和服务的方式。在这个意义上,对数字企业家在政府领域所起到的作用的关注与西方学界基于数字经济和数字金融市场的分析有很大不同(见表1)。首先,本文讨论的数字企业家,其创新目的和行为主要是围绕数字公共服务创新的政治性实践展开。而西方数字企业家理论更多的是沿着数字企业家如何推动数字经济繁荣的市场性实践展开讨论。我们认为,政府领域数字企业家的重要目的是推动数字技术的产品创新和数字公共服务提供,是为解决公共问题而被各级政府共同创造和产生价值的。也即,数字企业家在政府治理场景下会被赋予不同的角色行为。其次,本文讨论的数字企业家行为主体涉及政府、大型科技企业、公众、地方社区和其他非市场参与者。强调数字企业家实现的生产和服务的创新功能,是不同参与者共同行为的结果,这显著区别于西方学界对数字企业家的分析主要突出单个的企业维度。最后,数字企业家具有战略眼光、灵巧的组织和沟通技能、经验直觉、数字创新经验。他们始终关注用户的需求。在政府治理场景下,数字企业家的行为策略有着明显独特性。上述维度对政府领域数字企业家的理论认识,也构成后文分析的基本维度。
表1 数字企业家的理论视角

3 方法与数据
3.1 实证背景与田野观察
本文的目标是探索数字企业家的行为逻辑和创新策略。这一研究目前缺乏既定的理论模型与实证研究。因此,本文的探索性研究将采用定性方法,使用的实证案例是中国政府部门围绕着数字公共服务进行的一系列改革举措。首先,本文所讨论的数字企业家的最重要的特征是在政府部门、上级政府、公众、合作企业等参与者之间的协调互动,以及在处理这些关系中所呈现的不同行为逻辑。数字公共服务创新就是建立在政府与不同参与者关系的基础上。因此,针对中国数字公共服务领域的研究将有助于观察和揭示创新生态系统中合作关系的建立和维系,以及数字企业家的行为逻辑。这一研究场景契合本文对数字企业家的理论建构。其次,将研究范围限于数字公共服务改革,是因为这是快速变化,产生了大量制度创新的政策领域,能够很好地帮助我们发掘数字企业家在塑造选择和制度创新中的作用。2016年以后,中国公共服务领域的数字创新和密集的政策调整带来了政府组织结构和政府治理形态的重要变化[25],数字公共服务创新上升为国家的重要日程,一系列创新和服务的新成果亟需我们观察数字企业家在其中的创新行为策略。
围绕着中国数字公共服务创新场景,作者在我国S省、M省和N省14个市、县(区)进行持续性的田野调研。选择这三个省份的主要依据是两个方面:即数字公共服务发展阶段与地域分布。S省、M省和N省分别在我国南部、中部和北部,有一定的地域差异,是不同地域的代表性的省份。更重要的是,S省、M省和N省的省级政府政务服务能力分别呈现非常高(标杆典范)-高(创新发展)-中(稳步推进)的阶段性差异1,能够比较好地观察数字公共服务推进的不同阶段,数字企业家形成的差异化,但有共性的创新策略,进而有利于三角验证。对各个省份具体案例地区选择的主要依据是数字创新优秀案例或创新示范地区:第一,所调研的地区部门是否拥有代表性的数字公共服务创新案例,尤其是获得国家或省级层面数字创新优秀案例的地区;第二,所调研地区是否是国家级或省级数字(公共服务)创新的示范区或试点地区。这些地区围绕着数字公共服务创新形成丰富的经验实践,蕴含丰富的理论建构空间,有助于本文的探索性研究。
3.2 数据收集与处理
数据收集的第一阶段于2019年3月开始,作者在我国中部M省J市,对该市的大数据局、行政审批局、公安部门等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实地调研和参与式观察。第二阶段从2020年11月开始,我们在南部S省的Y区、J市、D区、X县、H县、P市、R区的不同市、县(区)进行了共计三个多月的实地调研和参与式观察。其中,S省Y区拥有国家级和省级数字创新优秀案例,也是该省首个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示范区,我们在该区的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部门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实地调研。在此期间,还对承担数字创新项目的省级数字平台企业进行了为期8周的调研。与多个政府部门和数字平台企业的负责人进行面对面的深度访谈,同时收集了档案文件等二手资料1万余份,并对该地区代表性的数字项目进行了实地调查和参观。第三阶段从2021年7月开始,我们分别在北部N省的W市、L县、C县、Y市、G区、K区的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部门、大数据中心进行多次座谈与深度访谈,收集了一手访谈数据和二手文档。在长时段田野调研中,共计有百余位受访者。
在介绍了本文的数据收集过程后,图2清晰地呈现了作者的数据处理过程。我们按如下顺序进行数据处理。(1)过滤掉访谈时间过短和访谈质量较差的,获取了共81人次的有效访谈数据。(2)对81位原始访谈数据进行梳理,其中具备某一类或某几类数字企业家特质的受访者共计有69位,这些受访者形成73小时51分钟的深度访谈录音。作者对这部分访谈者的录音文件进行了转录和整理,访谈资料的描述统计见表2。(3)作者对这些深度访谈数据进一步数据过滤,筛选的原则符合政府场景下的数字企业家应当具备的四个基础要素,即组织、数量、过程和结果边界,经梳理发现了有28位代表性的数字企业家同时具备这四个要素。这些数字企业家的大致情况见表3。

图2 本文针对数字企业家的数据收集与过滤过程
表2 数据筛选后访谈资料的描述统计

表3 实地访谈代表性数字企业家情况概览

4 数字企业家的行为策略和创新过程
4.1 制造数字叙事
制造数字叙事是数字企业家活动的基础策略———即数字企业家会花费大量的时间洞察和塑造数字化的观点和机会,插入新的价值和方法,并将他们的想法“斡旋”给不同层级的政府部门和数字平台企业等。数字叙事的制造能从情感上激发政府及其相关利益主体对数字化的认同,从而促进数字创新的有效展开。一方面,数字企业家会依托专业部门建构数字叙事;另一方面,通过对契机的敏感和抓取扩大数字化叙事,此外,还会在环境中扫描建构数字化叙事的可能性,将难以解决的行政难题转化为技术议题。
4.1.1 依托组织建构有效的数字叙事
依托组织制造数字叙事是数字企业家行动的基本内容。在蕴含内部张力和层级差异的政府组织中,围绕数字公共服务的制度创新涉及广泛的复杂社会需求的协调,迫切需要科层组织部门之间建立共识。在复杂的公共服务需求下运作,需要协调“离散”的国家机构,这些部门有时相互合作,有时相互竞争。数字企业家会通过明确组织的定位,不断培养组织声誉来建构数字化叙事,以获得更高级别的自主权、物质和象征性资源,使其行为合法化并实现创新目标,并将自己与其他政府利益相关者区分开来。尤其是在竞争激烈的政策领域(如本文观察的数字公共服务领域)。一方面,数字企业家迫切需要对数据管理部门予以“恰当定义”,推动不同的组织/部门就数字化专业部门的定位达成共识。譬如在X先生看来,“数字共享是由我们部门负责的,要让他们所有部门都认可这个观点,把这个目标给竖起来才好做后面的事”(访谈记录:S-Y-201210-XX)2。“数据管理部门是做盘子的,各部门把口袋里的零食和好吃的放盘子里”(访谈编码:N-K-210729-MJ)。另一方面,数字企业家会推动数据管理部门的声誉,培育其他职能部门对数字化专业部门的信任。考虑到部门之间对安全、质量等敏感数据问题的重视,数字企业家在与其他部门协调时敢于承担责任和提供便利。Y先生表示“应该是我们的责任,必须扛起来”(访谈记录:S-J-210719-YFJ),这对建立起基于信任的部门间关系很重要。
“我觉得统一(各个部门的)认识是很重要的,让他们知道我们是为你们考虑,不是出于我们自己的利益。按照我的经验,这样做他们自己就会靠过来。经过两年多的磨合,现在对我们很信任。”(访谈记录:N-G-210730-ZZR)
这种策略为数字公共服务创新提供了较为扎实的情感和信任基础,可以作为一种强大的应对不合作的战略,培育围绕着数字公共服务创新的意愿。正如一位工作人员所言:
“部门之间合作的时候很难信任。比如说如果投入了很长时间来做一个事,但对方给的数据质量是没法用的,就产出不了什么好的结果。”(田野材料:YX20201213)
因此,需要各种举措来提高合作信任,同时与其他政策中的创新努力区分开。
4.1.2 寻求外部契机促进数字叙事扩大
数字企业家会敏锐地捕捉着那些可能作为变化、推动力或本质情况的契机,以此扩大数字化叙事。例如,在某区政数局局长L先生看来,做试点就是一个很好契机。L先生发现省级的政数局有设立示范区来进行数字创新试验和推广的想法后,便积极奔走于省政数局说服相关领导,在持续的努力下最终顺利成为该省的首个“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示范区”。示范区试点这一身份为Y区政数局的数字创新提供了来自省级层面的便利资源,诸多问题和环节也能够跟省领导直接对接并获得更多支持,这一策略L先生称其为“站在省的肩膀上做我们的文章”(访谈记录:S-Y-201215-LYQ)。在省里数字化资源的基础上,L先生进一步探索创新E网治理的地区综合性的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示范区试点这一名头吸引了更多优秀的科技企业参与Y区的数字创新项目中。在L先生看来,抓住数字化改革试点这个重要的契机,其隐蔽的优势在于,既可以“花更少的钱做更多的事”,又可以为“政数局在政企合作中提供更大的议价权”(访谈记录:S-Y-201215-LYQ)。
数字企业家还普遍关注到突发公共事件给数字化叙事建构带来的可能———突发公共事件促使数字资源在短时间内有了聚集的可能,技术支持、政治支持和组织配合源源不断注入数字创新过程中,数字技术创新产品的研发时间也得到了大幅缩短。上级领导的强力支持也缓解了数据共享中的部门不配合,诸多部门的数据资源以此为契机汇集到了数据管理部门手中。
“2003年的非典疫情,当时推动了电子政务外网的数据报送。”(访谈记录:S-D-210720-CCL)
“美国‘9·11’事件当时的关注也推动了对政府上网意识的重视。”(访谈记录:N-W-20210728-HJ)。
“每一次公共危机都可能会促进信息化数字化的发展。”(访谈记录:N-L-210730-LY)
突发公共事件也在一定程度上“敲醒了意识的警钟”,Y先生表示:
“抗疫也推动了我们的数字化建设,现在县里在这方面也开始‘觉醒’了,意识到我们必须好好地利用数字化……做一些实事。”(访谈记录:N-K-210729-MJ)
在突发公共事件影响下,政府部门的领导干部和基层工作人员对数字创新、数据共享的态度普遍有所转变———调研中发现,他们对统筹、集约型的数字化发展理念和数据资源管理部门的定位也有了更清晰的认识。正如N省某地市大数据局M主任指出,这些事件表面上推动着政府内部的合作匹配度的提升,深层次上则推动着数字叙事的构建与深化,最终反哺于数字公共服务创新。
“我们很多部门在开展自己工作的时候,都会存在这个痛点、那个难点。防控指挥部建立的时候,领导和各部门的负责人都坐一起讨论,很快地推出了小程序。特别是数据共享,当时我们拿到了许多数据。在这种应急事件面前,原来要考虑这考虑那的那些阻碍的环节都没有了……所以我们当时也把以前不太好解决的问题给解决了一部分。”(访谈记录:N-K-210729-MJ)
4.1.3 扫描组织内的数字叙事可能
数字企业家也会积极地“扫描环境”,选择可以转换的模型、模式、数据和项目等以构建数字叙事,促进公共服务创新。对数字技术的偏好是数字企业家建构数字化叙事的鲜明体现。面对国家实现数字集约化管理的要求,不同于官僚对科层手段的习惯性依赖,数字企业家更倾向于通过数据“抓取”的方式,借助技术机器直接抓取平台的数据来实现数据资源的获取和整合。数据有可复制性,通过技术机器抓取的方式并不会影响原来的使用,也避免了由部门来上报数据存在的真实性和费时费力难以坚持等问题。Z先生将其比喻为“雁过不拔毛”(访谈记录:S-Y-201221-ZZR)。基于此,Z先生开发了“钩子”3小程序,统一安装在部门前台的电脑上,程序会记录工作人员的操作痕迹,对操作中使用的数据会自动存储到数据后台。这能在短时间内抓取到大量数据资源,但有较高的安全风险。最终,Z先生选择通过部门分配的查询账号登陆,再通过外接机器人自动抓取完成数据采集。并与多部门沟通游说,实现从“暗着抓”到“明着抓”的转变(访谈记录:S-Y-201221-ZZR)。各部门对账号可查询数据的范围和权限进行框定,设置“限制大批量下载”、“下载最多200条”等规则。这些数字化的思维和方式是数字企业家创新数字公共服务的重要技巧。这一策略的巧妙在于,可以将传统科层组织难以解决的行政难题转化为数字技术议题,促进创新服务。
实地调研发现,数字企业家制造数字叙事有着隐蔽的逻辑驱动(见图3)。虽然进入数字时代后,政府的整体治理过程越来越精细化、精准化并取得了显著治理效果。但数字公共服务创新在组织内还是一个受到有限关注的议题。作者在某地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部门调研时,一位科室负责人指出:
“无论部门地位还是协调力度,相比于发改局、府办来说还是差一些的,发文要人家报一个什么东西回来,府办发的文基本上不用催,发改局的话大概回了六七成,我们单位可能一半都不到,而且还要打电话催。”(访谈记录:S-Y-201223-LN)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会利用各种机会提高部门声誉,寻求机会打通数字创新面临的诸多阻碍。

图3 数字企业家制造数字叙事的多重策略
4.2 构建数字联盟
进入数字时代以后,决定社会经济和政府运行的数据资源并非是按比例分布在所有的政府部门中[26],而是涉及多方主体的资源。政府、数字平台企业、客户之间的多元安排改变了关系中权力和控制的“几何结构”。数字企业家最关键的创新策略是构建数字联盟———即政府、大型科技企业、公众以及其他市场、社会主体形成的多主体的复杂网络,以此促进数字公共服务的分布式供给与制度创新[27]。
4.2.1 面向上下级政府组织间的联盟建构
数字技术应用在政府部门呈现“遍地开花”的局面,大量功能各异的数字平台以及数据资源分布在不同层级的不同部门,协调成为数字企业家的关键基础性工作。在涉及国家垂直管理,省、市级政府垂直管理系统时,数字企业家需要花费高成本越级协调。X先生反复强调“现在协调成为了主角”(访谈记录:S-Y-201210-XX)。围绕协调的努力逐渐演化为构建政府内部的数字联盟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数字企业家也会使用比较普遍的人情策略。为了获取卫健委的人口数据,Y区Z先生就通过卫健委工作的同事牵线搭桥,拿到了字段数据,建立了比较良好的关系渠道。W市C先生也认为:
“如果能帮其他部门的尽量帮,人家也会记得,以后换他们配合我们。”(访谈记录:N-W-210727-CJ)
除此之外,数字企业家构建数字联盟往往会采取两个独特的创新策略。
(1)资金钳制的强制数字联盟。数字企业家将项目审批权作为抓手,制定“不共享一律不批”“不统筹一律不批”的立项规则,将数据共享、预留统筹接口作为项目通过的前置条件,以解决数据共享问题。
“我让他们把以后要无偿接入共享平台写在合同中。我们现在‘无权无势’,就只能想办法这么搞。”(访谈编号:S-J-210723-YKZ)
作为S省某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干部的Z先生也提到了这一方法:
“把资金统筹到我们局,就是说全市不再额外给其他部门拨付数字化建设这部分的资金。抓住了资金,就抓住了命脉……只要他们申报的信息化项目,没有去做这个共享方面的考虑,所有项目一律不批。批完之后,项目验收的一个规则就是当时承诺的数据共享有没有做到,能做到就考虑通过验收。”(访谈记录:S-Y-201214-ZYH)
(2)利诱交换的共赢型数字联盟。数字企业家通过数据交换以及基于收益的说服,从而与部门联盟。当其他部门申请使用数据资源时,数字企业家会以部门数据共享到数据中心为条件,本质上是一种数据的交换。同时,数字企业家也积极运用技术手段进行工作交换来建构与政府的合作联盟。Z先生开发了算法程序帮助部门完成数据录入任务,并以此劝说部门接入到一体化平台。他们也会“投部门所好”,通过成本收益计算说服一些部门,如“开发平台不止十万,而对接一体化平台只需十万”,“网络费、安全问题都由上边负责”。正如某政数局主任Z先生形象地解释了交换作为一种策略的具体内涵:
“我们把区政数局的数据拿出来给计生局,他们拿去作为他们人口库的底册,然后挨家挨户去核实变动情况,最后计生再把更新后的数据给回到我们。这就叫交换。其实仔细看各个部门,他们自己也有数据需求,就有这种类似的交易。”(访谈记录:S-Y-201221-ZZR)
4.2.2 面向科技企业(数字平台企业)联盟的审慎选择
资源配置格局的转变和技术知识门槛的存在,使得在推动数字公共服务创新的过程中,数字企业家往往会建构与各类科技企业的数字联盟,以寻求来自企业和市场的数字技术和专业知识资源的支持,规避政府自身的技术短板。
数字企业家在科技企业的选择上持有很高的审慎态度。他们更倾向于选择对政府业务熟悉的科技企业,特别是那些拥有可信服的成功案例的科技企业。田野访谈中,L先生就明确指出,数字赋能公共服务遵循的架构应该区别于市场本身,要求“企业有能够针对社会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的经验”(访谈记录:S-Y-201215-LYQ)。同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数字企业家会找寻专业性靠前,甚至在全国范围颇具影响力的科技企业。L先生之所以热衷于与ZH公司合作,正是因为该公司凭借其强大的专业能力和企业实力,参与到国家标准的制定中,S省某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的局长就提到类似观点:
“选择合作企业的时候可能考虑的并不一定是实力。因为,现在很多公司技术开发能力都差不多,很难说差距有多大。最核心的能力不在于编程代码,而是对业务的研究得比较擅长,得深耕在社会治理这块时间足够长。”(访谈记录:S-Y-201215-LYQ)
数字企业家还探索了与科技企业合作创新的新模式。常用的技术外包形式由政府把握建设思路,科技企业负责开发和运维。企业常会派驻专业技术人员驻扎在政府部门,提供全时段的技术支持。G先生也会号召给驻场技术人员介绍配偶,“争取让他们安家落户,这样可以长期待在这里,为我们提供技术支持”(访谈记录:M-J-190305-GZR)。但作者在N省某高新区调研时,区大数据中心主任A先生推动建设数字运维公司,由国有投资公司与辖区内的技术公司,组建政府参股的本地专业公司,积极探索创新运营模式。政府与数字平台企业两种组织文化产生了越来越多地碰撞(见图4)。

图4 面向数字平台企业构建数字联盟
“最近几年做了一个大胆的改革,牵头云中心和财政局合作成立公司,好配合我们。云中心占49%;财政局有两家公司出资,占51%。这样我可以决定投资方向,……合作起来会很顺手。”(访谈记录:N-G-210730-ZZR)
调研发现,政府与数字平台企业联盟最具吸引力的优势之一是,数字企业家将新的合作模式引入到数字公共服务创新领域,以此实现技术市场的灵活性和政府公共服务目标的高度结合,对数字联盟的建构以及数字创新实践均具有重要的参照意义:数字公共服务的创新产品更能够从政府的需求出发,以政府服务于公众需求的具体目标为准。以往存在的情况是“招标签合同时所设定的目标明确到100%,企业那边可能最终研发的产品只到95%”(访谈记录:S-Y-201221-ZZR)。但相比于直接由企业负责整体方案的方式,数字企业家更青睐于自己提需求和方案,而科技企业负责产品开发,这一方式可以更好地实现合作。同时,降低了数据风险和标准不一等深层次的问题,数据统筹难度降低,也可以避免科技企业开发系统后却不移交数据等行为,这种新的数字联盟已成为显著趋势。
4.2.3 内部的政治支持和信任联盟
数字创新实践离不开地方领导的政治支持。地方领导除了能够为数字创新提供资金、力量上的支持外,还能将部门的协调困境转变为高层之间的对话。政府内部的支持对数字创新至关重要。因而数字企业家常常要积极取得政治支持和信任,从而将地方领导人纳入整体数字联盟。在这一过程中,“修辞技巧”的运用格外重要。由于数字技术有其专门术语和知识体系,数字企业家总是用尽可能简单的方式,把数字创新举措的核心效果、优势直白呈现给领导。在调研中,X先生不时重复:
“要把领导当成一点不懂技术的来说服,不要执迷于讲复杂的、太技术的东西。”(访谈记录:S-Y-201210-XX)
面对技术基础薄弱的地方领导,数字企业家需要耗费更多的时间来完成对领导的说服。H女士会争取并沟通:
“为什么要做这个创新……不能一跟领导汇报没得到肯定,就自己主动放弃了。”(访谈记录:S-P-210721-CXH)
他们会不断塑造领导对数字创新的注意力。
为了吸引地方领导加入数字联盟,数字企业家运用大数据、算法分析已有数据资源,为地方治理提供一定的决策参考,满足决策需求。在数字企业家看来,静止的数据不能产生充分价值,因而一直致力于让数据跑起来和让应用做起来,争取领导支持。这种创新产生的正向反馈,也使地方领导逐渐建构对数字企业家的可信承诺。
“这么多数据,领导根本不知道。一堆数据放仓库里是没用的,还是需要根据领导的需求去做一些应用,开发数据,为领导作决策参考,这也是大数据努力的方向。随着实践有了好的效果,慢慢地一些观点就更值得信服了,后来我说的一些情况,领导也愿意考虑我的建议,反正是慢慢建立信任的过程。”(访谈记录:S-Y-201215-LYQ)
数字联盟还有一个重要主体是“用户”。在数字公共服务场景中的用户有更为广泛的外延,包含着公众、企业以及政府内部工作人员等。用户的偏好长期以来是公共服务的重要目标。在数字公共服务创新中,数字企业家以用户为优先,在技术开发内容的选择上往往基于广泛的调研,从用户需求高的事项着手,基于用户的使用反馈不断进行动态调整。秉持“用户怎么需求怎么设计”的思路而“不停地试错”,既保证了基于数字技术开发的过程和产品的有用性,也缓解了用户需求和技术产品之间的张力。随着数字技术与工作流程的交叉和融合,基于用户话语的数字化叙事也在政府部门逐渐扩散。
“我们现在都是公司、团队、用户代表直接在一个群里,边调研边提需求,边研发边做测试,在开发的过程中就频繁互动,有问题直接测试……避免了正式发布以后才发现这个东西根本不能用的问题,基层最大的问题是开发的产品不好用、不管用、不易用,因为没有做到用户优先。”(访谈记录:M-J-190315-WHX)
总结以上发现,上下级政府部门、大型科技企业和公众等通过共同的数字基础设施和相应的制度规则,形成了新的数字联盟。如图5所示,这里的数字联盟并不是围绕着工作任务的简单重组,而是一个持续且不确定的角色配置过程。数字联盟内部的诸多参与者抵抗时间和空间的制约,重新分配他们的责任和知识以实现共同的数字公共服务创新,而数字企业家是数字联盟开展创新活动的中心行动者,他们与数字联盟内已经存在的和新的进入者谈判联盟交易,促进他们在数字联盟内部实现分布式工作。

图5 数字企业家促进的数字联盟构建
4.3 操纵数字框架
如前文所示,数字联盟主体以及主体之间的关系是不稳定的、复杂的和多元的。几乎每个数字联盟聚落中,数字技术在调节这些不同主体之间的关系均起着基础性的作用。在这种情况下,数字企业家的另一个重要策略———操纵数字框架应运而生。所谓操纵数字框架强调的是数字企业家在达成数字创新目标过程中,对多个主体、技术、创新资源的转移、嵌套和重用。数字企业家会将各类资源(数据、算法和平台)扩展到他们所处的不同场景而取得数字创新的成功,这影响到他们数字创新的各个方面。
4.3.1“滚雪球”策略
“滚雪球”是数字企业家惯用的策略。通过以“接口化”和“主题化”的方式实现对数字平台的合并以及数据资源的互联互通。将数字创新成果嫁接在已有平台上,可以让来自部门和技术层面的压力大大降低,避免了历史投入成本的沉没。相比于以一体化平台完全替代地方数字公共服务平台的“一刀切”方式,是一种更优的选择。C先生表示“我们在沟通数据的时候不一定非得拿过来,通过接口把他们汇集过来,我这里也可以用就好了”(访谈记录:N-W-210727-CJ)。例如,从数据中心的建设到智慧城市综合运行指挥中心,再到智慧城市大脑的创新过程中,数据的作用逐渐扩散到医疗、交通、教育等不同领域,而城市大脑也仍然是以城市统一数据中心为基础,在公共服务创新过程中这些创新成果一脉相承。L先生在打造数字平台回应基层办事需求的过程中,选择与成熟的网格体系进行融合,积极利用网格员所搭建的以社区、村落为单位的群众微信群,关联并嵌入到统一的数字公共服务平台中,实现更好地针对社区公众需求的回应。“主题化”也是滚雪球策略的一种表现,在缺乏足够体量数据资源的情况下,数字企业家巧妙地通过数字主题化来衔接数据资源。以主题为线索来获取系列数据,而并非直接获取部门整体数据库资源,意味着来自部门的阻力会小很多。以主题为线索也意味着不受数据库边界的限制而能够进行跨库整合。主题式拿数据是数字企业家相对于协调部门整体数据的一种变通策略(访谈记录:S-Y-201230-DJW)。
访谈提供的经验证据表明,在集约化的数字公共服务体系中,通过接口化和主题化方法,将涉及中央和地方的不同公共服务创新成果链接起来,被证明是数字企业家进行数字公共服务创新的一种高效的策略。然而,并不是所有的创新项目都能够通过接口和主题联结起来。当中央面临着复杂的地方社会需求回应压力时,数字创新项目有一定的地区特色。实地调查中,我们常常会听到基层干部或群众对特色公共服务的需求。因此,我们也需要关注数字企业家如何重视本地区或邻近地区的数字公共服务项目,继而理解数字企业家在这种特色创新需求的压力下如何促进数字创新的多种模式。
4.3.2“套娃”策略
数字企业家倾向于在“总框架中发挥一些自己的东西”(访谈记录:S-J-210722-LJ),基层政府是最靠近公众与复杂社会问题和需求的“直面者”。数字企业家根据基层的具体情况在总体架构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属于地区的特色数字创新(访谈记录:N-W-210727-CJ)。Y区L先生从服务内容的差别入手在省级平台上开发了区级子平台,服务于本地的公共服务创新。另一方面,数字企业家在思考“基层可以做哪些”的问题。在省级政府自上而下地协调一体化平台的同时,数字企业家也积极从基层自下而上地厘清部门的需求,梳理目前所有的结构性数据。对于国家和省级层面的数字公共服务平台中可能的不足保持敏感,并准备在这些不足之处开展地方的数字创新。H女士表示:
“在一体化平台上,智慧医疗、智慧交通都是我们探讨补充的问题。”(访谈记录:S-P-210721-CXH)
C先生也表示:
“有些地方就说,上边搞一体化那我就不做了吧,等着用上边的系统就行了。但不同的县区其实有不同的情况,连企业的情况也不同,服务的内容也不同,还是要在他们(上级一体化服务平台)的基础上,提供有特色的本地服务,才能更好地服务本地的治理。”(访谈记录:N-W-210727-CJ)
数字企业家对先进数字经验的理解,为他们的数字创新提供了可参考和定位的明确标尺。“套娃”策略的背后是数字企业家对数字化后发优势的肯定,后发可以针对性地避开先发创新过程中的弯路,减少试错成本,可能达到更好效果和更高颗粒度的数字创新,从而“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实现后来者居上。
4.3.3“减少噪音”策略
“减少噪音”策略是数字企业家的一种精细区分与取舍执行的数字创新行为。“减少噪音”强调的是数字企业家对特定事项注意力的调整,数字企业家会对数字创新进行优先级的选择。他们在数字创新中偏好从小处着手、从易到难,进行重要性的排位。就可共享、可开放的数据范围、过程数据和结果数据进行精细分类,选择从一些不敏感和方便获取的过程数据入手。数字企业家深知数字创新并非一蹴而就,需要循序渐进和从细微处着手。如L先生提出“先解决30个事项手机可办”(访谈记录:S-Y-201215-LYQ)。这一过程中是数字企业家基于事项重要性排位做出的选择,即将关乎民生的痛点问题、高频诉求事项等优先处理。数字企业家的减少噪音策略尤其适用于专业部门设立之初,有利地推动了数字创新。
“搞数字创新,先推动的一定是老百姓反映比较靠前的问题,比如针对冬季供暖、义务教育入学进行数字技术创新。当时房产过户这块的数据协调得很成功,平台整个打通理顺,不再是之前那样管买卖、管登记的、管收税的、管房屋测量的部门各做各的,老百姓叫苦不堪,现在两三天全部办好了。”(访谈记录:S-J-210719-YFJ)
由于数字技术的融合性,特别是可生成性等重要性能[28],数字企业家摆脱了以往企业家群体和政府行动者对资源利用时的瓶颈,可以对组织内外部不同的数字资源进行调整和充分利用,以创新数字公共服务的模式和水平。
4.4 小结:数字企业家创新的三种策略及其创新情境
前述案例表明,数字企业家通过三种主要的创新策略来推动数字公共服务创新,即制造数字叙事、构建数字联盟和操纵数字框架,这是数字企业家实现公共服务创新的战略“兵工厂”(Arsenal)。上述三种策略之间相互配合———制造数字叙事为数字企业家开展数字公共服务创新提供了重要的情感和符号支撑,为各方有效达成共识提供重要的基础。这种创新策略不仅有助于数字公共服务创新,也可以使部门或机构的数字创新产品获得更多注意力。对数字企业家而言,也有利于激发他们作为主体的创造性和积极性,为推动各个部门的数字创新举措打下了信念基础。这一策略也有利于数字企业家提高部门声誉,寻求各种机会打通数字创新面临的诸多阻碍。这是数字企业家采用的一种独特且突出的创新机制,在数字企业家驱动的任何创新情境下都可能出现。
构建数字联盟为数字企业家牵头多主体共同参与数字公共服务创新提供了可靠的主体、技术、资源来源。构建数字联盟可以促进政府与大型科技企业之间更深入的合作关系,并建立对整体战略目标的一致理解。正如Nambisan和Baron指出的那样,如果整个数字生态系统的目标战略与数字企业家的目标不兼容,后者将面临严重的角色冲突[29]。因此,数字企业家会基于各种策略有效地促成政府与大型科技企业等多主体建立共享的战略目标。除了形成统一的合作战略目标之外,数字联盟网络内在蕴含着数字相关资源的运作空间与参与者的网络效应,能为数字企业家带来规模更大、异质性更高的数字联盟,形成更为灵活的资源支持。这种数字联盟相对于传统企业家扩张联盟的关键区别在于,前者通常基于特定数字平台及其背后的整个数字生态系统。因此,构建数字联盟和获取资源的便利性、快捷性和反馈性都已大不相同。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构建数字联盟对政府与大型科技企业合作开发和业务分包过程发挥了更重要的作用。
操纵数字框架助力数字企业家将政府内部/外部的技术与资源整合、衔接形成相互依赖关系,并共同聚焦于数字公共服务创新,加强了大型科技企业、社区公众等多主体对整个创新数字生态体系参与的粘性。操纵数字框架为数字企业家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会,它们展现了基于数字技术创新的两个非常重要的特性———融合性和生成性。融合性指向的是数字技术内在的可能性,将分离的数字基础设施、服务和相关设备融合在一起。生成性则指向了数字技术进一步创新的可能性,强调数字企业家通常会对各种数字资源进行重组、塑造和编译成各种不同的组合,围绕着内容、服务、网络或设备层上的与产品无关的组件/模块创建(并使用这些组件/模块进行扩展)可以将特定产品(某类政务APP等数字公共服务产品)的边界极为便捷地扩展到当前类别之外,由此产生了新的功能。因此,操纵数字框架可以有效降低数字公共服务创新的成本,显著地降低数字公共服务创新的风险。
这三种策略的内核分别与数字企业家所处的整个创新数字生态系统的技术特质、多主体涌现以及组织资源网络优势等密切相关,这也成为中国国家治理场景下的数字企业家驱动中国公共服务领域制度创新的理论解释。尽管在特定治理场景下,某一种创新策略发挥着更为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多数治理情境下,三种创新策略常常糅合在一起。我们在调研中常常见到的一种数字公共服务创新是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公共服务平台(APP)。这往往需要政府以及具有技术优势的科技企业进行有效的合作创新,在这类数字公共服务平台的设计、开发、运行中,数字企业家既需要构建数字联盟寻找和识别潜在的创新参与者,还可以通过操纵数字框架来整合主体、技术、资源的互补创新,而无需产生太多冲突。同时,制造数字叙事也在这一阶段继续发挥作用,为创新寻找合适的契机和促进合作互信。不仅如此,在数字公共服务创新的规模扩大阶段,政府和大型科技企业需要联合推出新产品以保持平台的创新活力,同时避免补充者竞争(如不同的科技企业围绕接口或资源产生的竞争)之间面临着紧张关系,这都需要数字企业家通过数字联盟的构建形成更为灵活的主体间关系,并通过操纵数字框架解决问题。
5 结论与讨论:
中国场景下的数字企业家理论生产
5.1 研究结论与理论对话
虽然学者们开始了解数字企业家基于数字技术进行创新的经济实践,但我们对数字企业家在公共部门的经验和运作缺乏深入了解。本文根据数字企业家理论的不同研究传统和多学科文献的碰撞,通过深入了解中国场景下数字企业家创新数字公共服务的行为策略,填补当前有关数字时代数字企业家及其创新策略研究的空白之处———数字企业家在行动策略选择上呈现出鲜明的特点。他们通过制造数字叙事,构建数字联盟,操纵数字框架实现数字公共服务创新、凸显数字创新收益,他们的活动对所有参与者都是重要挑战和机遇[30]。
本文的讨论在三个层面上与既有理论对话。首先,本文将数字企业家研究从市场治理场景推进到政府治理场景中,构建和发展中国数字企业家的理论。我们的研究发现,中国数字企业家的创新行为区别于其他国家,或者说与西方理论的显著不同在于:他具有很强的潜在的治理和政策意蕴。在国家启动、设计和提供公共服务以及政策制定和政策决策等方面发挥着关键的作用。在西方的数字金融和经济影响下的理论场景中,数字企业家活动的最主要特点体现为促进数字经济的发展。然而在中国国家治理场景下,数字化浪潮同中国的现实条件纠葛于一体,对其概念的分析不能简单地套用西方理论,而必须在中国自身的实践中,确定问题意识。本文的研究结论极大地拓展数字企业家理论的边界及其在公共管理领域的适用性,详细地阐释了数字企业家如何在政府数字治理场景下组织和完成创新工作,从而发展了数字企业家的理论。
其次,本文通过实证发展了数字企业家的创新策略与行为逻辑,从而为正在兴起的政府部门、大型科技企业、公众等多方主体驱动的创新数字生态系统的研究提供一种新的解释视角。我们的研究印证了斯皮格尔(Spigel)的观点,即个体层面的行动赋予整个创新数字生态系统以“生命”[31]。所谓创新数字生态系统是由多方主体及其关系、资源所构成的复杂网络体系,涉及到数字技术和人两个基础支柱。这两个部分相互作用产生的动态和持续变化形成了生态系统的行为。已有研究大多关注了数字技术的层面,忽视了人在系统中扮演的关键角色。我们的研究表明,数字企业家具有广泛的政策含义———从预先定义的企业家转变为具有不同目标、动机和能力的持续发展的企业家集体,其活动涉及到政府、大型科技企业的协作,以实现令人满意的公共服务生产和合作创新,产生了大量独特的创新行为。
最后,为数字时代公共管理学科对关键行动者如何推进创新的研究提供了新的研究论域与切入视角,即数字企业家作为新的关键行动者在中国公共政策和数字公共服务创新中将起到重要的主导作用。在理论层面,社会科学领域从未停止对关键个体(群体)的探索,寻求了解个人和群体在国家政策和改革中的作用。这是公共管理领域最经典的理论议题之一,种种中层理论常常围绕这些关键行动者的行为逻辑展开。本文的研究发掘了数字企业家在数字时代政府及其与数字平台企业互动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其行为逻辑既关系到政府数字创新的具体过程,也关系到政府与市场、社会主体的合作创新过程,这对社会科学领域的关键行动者研究形成了理论增进。
5.2 政策启示与研究局限
在贡献中国场景的经验事实和理论创新的基础上,本文还希望能激起人们对数字企业家在“真实世界”的关注和思考,对中国数字创新实践和改进数字型领导策略产生一定启示:
(1)要高度重视数字企业家对中国政府数字创新的引领作用。数字企业家之所以逐渐引发学界的关注和讨论,是因为数字企业家的活动是数字经济社会转型与发展的关键环节。大量生长起来的数字企业家,无论他们在数字经济、社会和政府运行中怎么实现价值,均关系着我国走出一条怎样的数字化道路。这提醒我们,在轰轰烈烈的数字化进程中,改革不仅仅在于数字技术,更在于人。人的“数字化”(对数字企业家等关键行动者的关注)是强化制度创新的基础。政府需要有意识培育和发掘数字企业家,给予他们足够的数字创新空间,从而形成更好地围绕数字公共服务创新的政策环境[32]。
(2)要完善以数字企业家为关键主体的创新数字生态系统的建设。只有通过具有数字能力的政府,以及大型科技企业、公众的积极参与并形成良好的创新数字生态,才能取得更好的创新成果。这意味着有必要创造一个合作和信任的环境,以便在政-企-民等多层面建立紧密的关系,这在最近的实践中被称为至关重要的关系,也是我们在政府数字创新实践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的新议程。
本文的讨论也存在局限和进一步拓展的可能。尽管本文采用多个数据源以更好地揭示数字企业家的创新动态和行为逻辑。但是本文研究的场景限于正在快速发展的数字公共服务场景,由于环境和背景在塑造数字企业家的选择和决策中的重要作用,对其他环境和背景中的现象有待于进一步地观察,以扩展结果并揭示新的见解。后续还有一系列研究议题有待拓展和推进。例如,在数字强国战略布局下,数字企业家如何应对来自组织的广泛强制力?数字企业家推动数字创新的影响因素有哪些?这些问题的研究将有助于发掘更为细致的数字企业家的故事、深入理解政府数字化的微妙过程。
为方便编辑,文中图表、注释与参考文献省略文献来源:《公共管理学报》2023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