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社会:中西国力现代化路径的不同
黄宗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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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国家与社会、国家与市场的关系问题上,现代西方需要从其双重性来认识和理解。区分西方的英美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与其历史实际的不同,才能够跳出凭借其建构的理想化理论来认识现当代中国的陷阱,才可能理解现代西方和中国在建立现代国力,以及国家和市场、国家和社会之间关系的不同历史路径。如此,才能够建立一个具有中国主体性的社会科学,想象一个超出西方现有主流理论范围的未来。那既是认识中国实际的关键,也是设想一个不同于西方现代化的长远道路的关键。是认识中国实际的关键,也是设想一个不同于西方现代化的长远道路的关键。关键词:新自由主义;国家能力;现代化路径;社会动员;第三领域
在国家与社会、国家与市场的关系问题上,现代西方需要我们从其双重性来认识和理解。一方面,如英美主流自由主义的理论表达那样,它带有崇高的自由民主理念,也有令人羡慕的先进的经济发展;但另一方面,它也有贪得无厌的一面,可以具体地见于其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的历史实际,也可以见于其全球化主义。
社会科学的两大主要理论和意识形态——自由主义与马克思主义,似乎主要仅强调其单一面。西方理论的影响是如此之强大,即便是在受害于现代西方的“第三世界”国家中,也同样似乎只能偏重某一面。中国便是一个例子,在其近现代史中,一再从一端转向另一端,似乎不可能同时考虑到其双重性。先是清政府对其的(逐层)拒绝,后是国民党执政时期对其的模仿 ;再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计划经济时期的再度拒绝,再到如今的改革时期的再度试图借鉴。而现代西方的实际区别于其本身主流和反主流的表达,理论和意识形态,从来都是双重性的。
区分西方的英美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与其历史实际,我们才可能跳出凭借其建构的理想化理论的陷阱来认识现当代中国,也才可能通过对比现代西方和中国的历史实践来认识两者在建立现代国力,以及国家和市场、国家和社会关系之间的不同路径。如此,才能够建立一个具有中国主体性的社会科学,想象一个超出现有西方主流理论范围的未来。那既是认识中国实际的关键,也是设想一个不同于西方现代化的长远道路的关键。
现代西方的双重历史事实
与中国不同的现代化路径
(一)现代西方的双重历史事实
我们可以先从国家与市场的关系进入讨论。亚当·斯密在1776 年针对其前17、18世纪的“重商主义”提出,没有国家干预的自由贸易,包括城乡和不同地区、不同国家之间的贸易,是对双方都有利的。抽象地说,甲地能够较便宜地生产某产品 A(后人将其更精准地表述为,由于其“资源禀赋”方面的“比较优势”),而乙地则需要花较高的成本,但在产品B方面则正好相反,两地交换无疑对双方都有利,可以使两地都降低其产品A和B的总成本和价格,促进经济整体中的分工、效率和增长。据此,斯密主张自由市场经济乃是推动经济发展的关键动力。重商主义理论则认为,贸易逆差的国家会受损,而顺差的国家受益(由于获得更多金银,能够建立强大的军队),因此必须凭借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来促使贸易逆差最小化、顺差最大化,亦即如今反全球化的新重商主义的核心观点。这无疑是失之片面的。
亚当·斯密的目的是要为市场经济争得其自由发展的空间,认为它会导致全球经济体的广泛增长。当然,他没有可能预见到后来的帝国主义-殖民主义侵略全球的实际,更不可能预见到如今的全球化经济实际。全球化固然有推进贸易双方经济发展的一面,也有主要由发达国家特别是巨型跨国公司凭借使用发展中国家的廉价劳动力来获得更高利润,并在不平等国力(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双方国际交易之中占据交易利益的大头的一面。
如今,跨国公司的贪婪行为已经不仅来自于一小撮人或公司,而是全球化的金融市场整体的运作逻辑。一个(上市)公司在金融市场的股值,才是主宰公司管理人员行为的真正“老板”。一个公司的股价和股值主要取决于其营业的利润率:一般来说,公司的利润率越高,其股价对收益的比率也越高。这是因为,股票评估专业人士一般都会根据一个公司近年的利润率来预测其前景,由此直接影响到购买股票者的抉择,进而影响到公司的股价和股值。苹果公司作为目前全球股值第一大上市公司,便是至为“典型”的例子。它通过中国台湾地区的富士康公司来雇佣超过百万的廉价劳动力,为其在中国特别是在郑州和深圳进行手机零件的生产和装配。如今,仅郑州35万员工的富士康厂便生产苹果公司iPhone总数的一半。如此,苹果公司可以凭借富士康公司所能接受的较低利润率——一般约7% 来降低其产品的劳动成本,而中国地方政府则为了属地的发展为其提供各种各样的激励,包括免税或减税、基础设施、贷款、低成本劳动力等。苹果公司自身主要集中于利润率最高的设计和销售两端——不止 30%。因此,苹果公司占据了全球智能手机行 业 90% 的利润(即便在手机销售的总数量上仅占12%),凭此获得了令几乎所有上市公司羡慕的高利润率、股价和股值。
正因为如此,它被绝大多数的股票分析专家们评为最好的股票,能够让购买者获得较高额的回报,由此成为众多基金组织和千千万万私人投资者最想拥有的股票之一,转而促使股价及其股价相对利润的比例持续上升。股价和股值进而成为对公司管理人员表现评估至为关键的一个标准。如今,这样的逻辑已不简单是任何个人或一小撮人或公司恶意为之的后果,而是一个被人们视作超巨型金融市场无可辩驳的制度化基本运作逻辑。在那样的制度中,追求利润最大化(和尽可能压低劳动力成本)乃是理所当然的事。2019 年8月19日,由192位美国大公司执行总裁组成的“商业圆桌”(Business Roundtable)组织发表了具有其181 位总裁署名的声明,一反其1997年以来明文定下的总原则,即公司应该“以其(股票)拥有者的回报为主要目的”(简称“股东至上”),指出公司还应该考虑到客户、员工、供货商、社区等利益。毋庸说,真正的改革尚待将来。
正是“股东至上”的运作宗旨,促使跨国公司执行许多不顾劳动者利益的举措,包括雇佣外国廉价劳动(“外包”)而威胁到本国人民的就业机会的后果 ;跨国农业公司会不顾其产品的可能毒性而尽力推销;跨国制药公司会无视患者(尤其是贫穷国家的患者)的生死而尽量提高其所发明的药品的价格。此类行为是同一逻辑所导致的后果,也是许多人之所以反对全球化的原因。
斯密的后人,从古典自由主义到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和新保守主义,将斯密的自由市场理论建构为适用于一切经济发展的意识形态。他们论证经济发展也可以说成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全过程是出于“理性经济人”在市场经济竞争中所做的最优化抉择 ;在市场竞争的交易、定价大环境中,他们的抉择将会导致“资源的最佳配置”,推进螺旋式的发展,带来最大多数人的幸福(“水涨船高”)。他们借助斯密反对重商主义的论述而特别强调,如此逻辑唯有在没有国家对经济“干预”的“放任”条件下,才能够让自律的市场、“看不见的手”充分发挥作用。他们将如此的理念建构为所有现代经济发展的经济“科学”。
那样的建构无疑是言过其实、失之片面的概括。它不符合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实际历史。我们已经看到,在早期的17、18世纪重商主义时期,发展是由新兴民族国家大力推进的:国家为了在国际战争中争夺国力,大力支持(能为其提供财政收入的)贸易公司的扩展。大英帝国赋予东印度公司垄断权力便是很好的例子,该公司甚至一度拥有相当规模(25 万人)的军队,更成为统治印度殖民地的政府机构,最后由大英帝国直接接管。也就是说,国家实际上直接护卫和推动了重商主义下的国际贸易和资本主义发展。但斯密以来兴起的主流自由主义经济学理论,却将资本主义的经济发展建构为完全是由“放任”国家的市场经济来推动的,将即便是资本主义前两个世纪中的发展历史都重构为放任政府和市场看不见的手的运作结果。至于其后的19 世纪,亦即古典自由主义经济学的极盛时期,也使用了同样的建构逻辑来论述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国家的实际,从而成为其侵略的借口。再其后,即便是在1929—1933年资本主义经济大萧条之后兴起的福利国家,通过社会保障和劳动立法而给予资本主义经济重兴的生命力,也将那样的历史建构为 基本是自由主义市场机制的历史。再其后,更将发达国家及其巨型跨国公司推动的全球化,建构为同样的放任主义市场经济。
新自由主义经济理论的影响是如此强大,以至于有些带有批评观点的论者虽然强调新自由主义理论并不适用于所有国家,论证它被一些后发展国家的实际经验所证伪,但仍然将主要西方现代国家特别是英国和美国的历史经验基本全归结于新自由主义理论,仅将其批评意见限定于某些后发展的国家。
笔者这里特别想强调的是,即便是从主要的新自由主义的英国和美国的历史实际来回顾,新自由主义理论建构也是片面的话语/ 理论,绝对不该被认作历史的真实写照。资本主义国家的实际历史显然是一个双重性的历史。总体来说,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历史一直是和国家密不可分的,和新兴西方现代民族国家及其国际竞争和频繁战争密不可分,和对欠发展地区的帝国主义侵略密不可分,更和之后的资本全球逐利历史密不可分。从这样的角度来考虑,放任市场经济无疑是一种单一面向的、理想化了的虚构,遮蔽了另一面向的实际。当然,这也绝对不仅仅是为大多数人带来最大幸福的道路。在这一点上,马克思、列宁关于资本主义-帝国主义的论析相对比较明晰, 与(新)自由主义的建构截然不同。
也就是说,我们需要认识到现代西方的实际双重性格:一方面,是比较崇高的民主自由理念与治理制度以及蓬勃的现代化工业经济发展,也包括其所建构的自由市场主义和近几十年的全球化主义。另一方面,则是重商主义时期民族国家的军事竞争和战争,其后对后发展国家/地区的侵略以及大英帝国的海上霸权,以及再其后(尤其是美国)的全球霸权的追逐(美国在其境外拥有约 800 个军事基地便是最具体的例证,根据 Johnson 2007 年的扎实专著研究,在 2006 年共 737 个),包括其跨国公司制度化的无穷逐利,不顾劳动者的利益。面对如此的双重历史实际,我们绝对不可完全依赖任何单一的理论来理解。
但是,不仅在现代西方的自我表述中,也在近现代发展中国家的历史之中,充满对现代西方偏重单一面向的认识和理解 :一是简单追随西方建构的自由民主主义的一面,二是拒绝资本主义和市场经济的马克思主义的一面。中国本身便经历过截然不同的认识和追求:一是国民党政府试图模仿现代西方资本主义的“中华民国”;二是拒绝现代西方资本主义的共产主义革命政权与计划经济时期的人民共和国;三是改革时期借鉴西方市场经济发展的当代中国。
伴随单一面向的认识而来的,是对现代化路径的截然对立的认识。在西化和追求民主自由理念的时期,中国的改良思想错误地以为民主和自由的政治经济体系乃是现代化和现代国力的关键,中国的戊戌变法和五四运动时期的治国思想都显示其深层的影响。而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时期,则相反地将自由民主和市场经济视为完全系“资产阶级”的虚构,将其认作遮蔽阶级剥削和帝国主义侵略实际的虚构。在前一阶段,中国没有认识到西方现代国家能力建设的双面实际;在后一阶段,则没有认识到市场经济所推动的经济发展。因此,我们需要将现代西方主流理论置于一旁,聚焦中西实践历史的不同,才有可能认识到其历史实际,设想一个不同于西方主流的社会科学以及不同于西方的现代化路径。
(二)中国不同的现代化路径
乍看起来,现代西方自由民主政府的权力似乎要远低于高度中央集权的中国古代国家,更不用说当代共产党政党-国家体系下的国家。但那仅仅是单一面向的乃至于错误的认识,正如历史社会学家麦科尔·曼(Michael Mann)所说,现代西方自由民主国家虽然是个低度中央集权的国家,但却是个高度基层渗透力的国家。相比较来说,中国古代的国家虽然是个高度中央集权的国家,但却是个仅具低度社会基层渗透力的国家。在过去的论析中,有过错误地将政府的“中央集权” 度简单等同于强大国力的论析,忽视了其基层政府运作机制与西方的不同,也就是说,混淆了中 央政府(相对地方政府)的集权度和国家能力两个不同概念。实际上,正如曼所论析,基层渗透力才是现代西方国力真正的特征,不是中央政府的集权度。
如前所述,这和资本主义工业经济以及市场经济密不可分,更和民族国家间的竞争和战争密不可分。正是现代工业经济发展,赋予了现代西方国家机器和国家军队不可或缺的、远远超过农耕社会经济的财政收入。它也和现代西方(韦伯型的)专业化、条条化和高渗透力的科层制体系密不可分,与其财政收入紧密相关,这是决定西方现代民族国家基层渗透力的关键条件。它更和自由民主政治体系的建立紧密相关,这是商人和企业家们从贵族和王权争得权利和权力的一个历史过程。“资本主义工业+ 市场经济+ 现代科层制国家+ 自由民主体系”乃是现代西方国力缺一不可的来源,是现代西方国家能力这个多因素化合物的关键组成因素。
回顾现代中国革命,它的国家现代能力建构历史路径和西方截然不同。首先,它的历史背景不是侵略他地的帝国主义-殖民主义国家,而是被侵略的“半殖民地”国家 ;而且在其革命过程中,主要依据的绝对不是一个资本主义工业经济,而是中国农村的小农经济,与现代西方民族国家兴起的过程截然不同。中国革命面对的最艰难问题是 :怎样才能从那样的社会经济基础中,建立一个能够与现代工业经济国力和军力抗衡的政治经济体系?
众所周知,中国革命所发明的是,凭借共产党的组织力量来动员小农社会中的民众(“群众路线”),凭借高度依赖民众支持和情报的游击战和运动战来与现代工业化的国家军力抗衡。靠的不是国民党(和日本侵略者)所依赖的高度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城市中心地带与运输枢纽,而是在偏僻的省际交界的交通不便的落后地区所建立的革命根据地。采用的不是阵地战,而是游击战和运动战。凭此,逐步赢得了抗战和内战中的优势和最终胜利。这些因素虽然在过去的学术中被关注到,但并没有从中西现代国力建设路径不同的角度来论析,也没有真正认识到中国革命建立的国家能力的基础是多么不同于一般现代工业化国家。
这正是中国革命的真正独特之处。它居然能够在小农经济的基础上凭借革命政党的组织和动员民众的力量来对抗现代工业国家的国力,取得了相对掌控中国城市现代工业的国民党及其美式装备的军队的优势和最终胜利,有效抵御了高度现代工业化的日本侵略者。由此传统而来的国力和军力,后来更出人意料地在朝鲜战争中争得了与当时全球现代工业和军事能力最先进和最强大的美国打成平手的拉锯局面。这些经验和成绩展示了一种迥异于现代西方的国力和军力的模式,乃是出乎一般预料的历史实际。
其后,中国革命更是凭借共产党领导的国家的组织能力和决心而争得“两弹一星”的成功。在仍然是以农业为主的薄弱工业经济基础上,取得能够面对原子弹和氢弹威胁,以及庞大的现代西方资本主义工业国家的敌视或者说“遏制并孤立”(containment and isolation),而确立国家安全的成绩。这也是迥异于一般关乎现代化和现代民族国家能力的论析的历史实际。
这里,我们不妨借助制度经济学所常用的“路径依赖”这个概念来讨论中国现代的政治经济体系。显然,它不可能像西方那样凭借“资本主义工业化+ 市场经济+ 现代科层制国家+ 自由民主体系”来进行“现代国家建设”,因为那些条件在中国都缺乏历史基础,其现实与现代西方相隔距离实在太远。它必须沿着已经走出的革命历史路径来进行现代国家的建设。
正因为其特殊的、深深扎根于社会和革命历史的国力建设路径,中国后来也不会像苏联和东欧大部分国家在“转型”过程中那样简单接纳“休克治疗”的方案而全盘采纳西方的模式,试图浓缩西方历时多个世纪的(从重商到“放任”,到帝国主义-殖民主义,再到全球化中的霸权)的发展路径。对中国来说,这是一个完全不可思议的选择。中国的选择是要沿着已经开辟的历史路径来建立与西方截然不同的现代化,包括其国力的现代化。
今天,我们无论是在关于中国古代还是现当代的政治经济体系的思考中,都需要从中国本身的历史路径、古代和革命经历出发来思考,而不是试图模仿实际上在中国不可能的西方现代化历史路径,更不用说片面化的不符实际的新自由主义理论所建构的路径。这是中国近现代历史所指向的、也是其必然的方向。它是在革命(以及受到古代影响)的原有路径上,后来添加借鉴模仿西方的进路,而不是简单地全盘模仿西方的进路。这正是中国发展道路与西方的不同,以及其之所以相当成功的关键。
中华帝国的治理传统
与当代中国的国家体系
(一)中华帝国的治理传统
这样的选择背后不仅是中国革命的传统,也是中华帝国的一些关键传统,包括被革命传统所承继与改造的古代传统。
1.集权的简约治理传统
这首先是笔者称作“集权的简约治理”的传统。在中央政府层面,中华帝国固然是一个高度集权的体系,皇帝具有远大于西方民族国家国王的生杀大权。但是,正如历史社会学家曼所指出,它不具有西方现代民族国家的基层渗透力。后者既伴随资本主义发展,尤其是工业经济发展而来的几何级数的国家财政收入增长,也伴随现代深入基层社会的韦伯式科层制的条条式的专业化公务员体系——无论是在基层公共服务还是控制能力上,都远超过基于农耕经济的中华帝国。
与其不同的是,中华帝国则有意识地采用了尽可能简约的治理方式。那既是出于卫护中央集权的有意选择——集权的体系高度依赖官员个人对皇朝/皇帝的忠诚,每多隔一层便会多一层的离心威胁,也是出于农耕社会的有限财政收入的考虑。由此而形成的制度,是在基层层面高度简约的治理体系;县令乃是中华帝国最低一层的直接由中央委任的官员,在19 世纪每位县令要管理平均约25万人口。
在县衙门内部,相当广泛采用(可以称作)“行政发包”的制度来委托某当地人作为各房体系中的主要(承包)负责人,由其出资来“承包”该房的责任及其附带的收入,转而房内的其他职位也进一步分别由房主“发包”给各房内部的任职者。这个做法在收入最多的刑房和户房两房尤其明显。而县令在执政中一般都会让各房自行其是,不会直接干预各房的运作,要胥吏们在执行任务中遇到纠纷或者需要更替人员时方才介入。这些都是已经被详细的经验研究所证实的。县 政府各房的运作乃是“简约”治理的一个简单明了的实例。它是中华帝国集权的简约治理行政 体系“特色”的具体形象,与高度渗透基层的带薪酬的现代科层制公务员体系十分不同。
2.分块的集权体系
它也是一个笔者称作“分块的集权体系”,是中华帝国行政体系与韦伯型科层制的一个基本不同。中华帝国时期逐步形成的国家体系治理的一个基本原则是,地方政府都是模仿中央的小规模复制体,县令乃是皇帝和中央政府的地方代表。正因为如此,其权力结构也与中央相似,高度集中于县令一人(“父母官”)。也就是说,其权力组织主要是块块型的,而不是现代科层制中的各部门高度条条化的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地方政府本身也是个集权的简约治理体系,是中央政府的小型复制品。这也是其仅具有低度渗透基层权力的一个原因,和高度条条化、专业化、具有巨大基层渗透力的现代西方政府截然不同。
3.第三领域的体系
更有甚者,在集权的简约治理体系与相对被简约治理的基层社会之间的互动过程中,还逐步形成了一个相当庞大的笔者称作“第三领域”的体系。在第三领域中,又形成了“半正式”——既非纯国家也非纯社会的组织和治理形式。一个具体的例子是19世纪宝坻县处于国家和基层社会交接点上的关键性“乡保”——这是个不带薪酬的、由社会威望人士推荐的、县衙委任的半正式官员,平均每人管辖20个村庄。原来是基层治理蓝图中的治安的保甲,征税的里甲,以及主管社会道德教育的乡约,现在简约化为单一的半正式职位的关键性基层治理人员。相对乡村社会, “乡保”一方面代表县衙的官方威权,包括执行县衙下派的任务和传达县衙饬令;另一方面代表民意(包括处理民间纠纷)和协调地方显要向县衙举荐人员等,既是相对乡村的政府代表,也是相对政府的乡村代表,即较为典型的第三领域人员。
一如县衙内部各房的运行模式,19 世纪的相关地方档案资料显示,县令一般都会让乡保们自行其是,当乡保执行任务中引起纠纷或委任新乡保的时候方才介入。其所采纳的同样是简约的治理方法,在正常运作中基本任由乡保像承包“行政外包”的人员那样来执行其职权,对乡保滥用权力问题的处理,更多的时候是因其辞职或“退休”而必须重新选人的时候方才介入。
第三领域另一具体的例子是,非正式的民间调解和正式的县衙办案两者间的互动所形成的第三领域纠纷解决机制。一旦(民间细事)纠纷一方提起诉讼,村庄社区便会重新启动或加紧进行村庄内部的非正式纠纷调解。同时,通过县衙榜示或衙役传达,纠纷双方或调解人士会获知县令对案件中的双方逐步呈禀的批复内容,而那样的批复会直接影响到村内的调解,促使一方或双方让步,由此达成协议,终止纠纷。然后,会由纠纷一方或调解人士具呈县衙,说明纠纷双方已经达成协议并已“见面赔礼”,借此恳请县衙销案,县衙则会几乎没有例外地批准。这样的纠纷解决过程是由民间非正式的调解和县衙间的互动而达成的——笔者称之为典型的“第三领域”运作,乃是整个正义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档案中有这样纪录的纠纷占到所有县衙处理细事纠纷案件的三分之一;如果纳入没有结案的纪录,很可能是因为双方不再配合案件审理的进程,但又没有具呈销案,因此使案件纪录中止,比例可能高达三分之二。这也是集权的简约治理体系中的 一个关键组成部分。
(二)当代中国的国家体系
以上三大古代治理传统的特色,一定程度上仍然可见于今天的治理体系,与中国革命传统一样,赋予其显著的迥异于西方现代治理体系的“特色”。
1.通过革命政党组织动员社会的现代国家能力
以上我们已经看到,由于客观历史情况,现当代中国别无选择地只能“发明”迥异于现代西方的途径来建设足以与高渗透能力的现代西方国家(以及日本)抗衡的国家体系:通过社会动员来克服物资和财政资源的贫缺;通过高度组织化的民主集中制的庞大革命党组织来动员众多民众;通过特殊的战略,尤其是基于民众支持和情报优势的游击战和运动战来克服相对落后的军火方面的不足,与高度工业化、机械化的现代装备国民党和日本军队抗衡;通过偏僻地区的根据地,而不是城市中心地带的运输能力来与国民党和日本军队基于城市和运输枢纽的现代化驻点抗衡。最后凭此传统而来的国力和军力(虽然没有在国内战争那样的民众支持的维度和游击战维度),在朝鲜与当时世界上最强盛和现代化的美国机械化军队抗衡,并且争得了僵持拉锯的平衡局面。
以上这一切尚未被西方主流经济学、社会学和政治学充分重视,但应该被视作强有力的对一般现代化理论的挑战并促使对其修改,开阔我们对国家能力的根据的重新认识,包括国家与社会、国家与市场的关系,成为对一般的西方现代化理论和理念的强有力的挑战。
2.当代的简约治理以及分割了的集权体系
在国家治理方面,现代中国也摸索出了与西方十分不同的行政体系,其形成过程再次是与西方现代化迥然不同的历史背景。先是凭借共产党政党组织来推进国家机器现代化的尝试,其间,走到了全盘计划经济的极端,结果造成一个臃肿低效和高度官僚化的庞大的行政体系——虽然在有些方面如重工业发展和“两弹一星”工程上,仍展示了可观的功效。总体来说,这是一个举步艰难和相对低效的治理体系,尽管有其成功高效的一面。它形成了一个高度“官僚主义化”的、 僵硬的、妨碍社会创新力的体系,缺乏市场经济的创新性、激励性和高效性,成为未来改革的严重障碍和沉重负担。
曾经一段时期,中国试图依赖革命时期的社会动员能量来改进这个臃肿的体系,但最终导致了混乱,包括弄虚作假以及脱离实际的极端“革命”暴力行为,不仅没有激活建设性的动力, 还严重伤害了国家的经济发展,虽然在基层卫生和民众教育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经验表明,共产党政党-国家的社会动员能力必须配合真正符合民众的愿望和能够得到民众持续拥护的目标——如之前的抗战、内战和革命,以及基层卫生和教育方面,才会释放强大和可持续的能量;反之,不符实际或民众利益的政策则会导致混乱,乃至造成严重的后果。
痛定思痛之后,中国采纳了建设市场经济,以及凭借中央放权和激发社会与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来激活沉重低效的官僚和计划经济体系。其中,至为突出的改革,不是简单来自西方的现代化模式,而是通过承继和改组革命以及古代传统中的特殊机制,来激发整个政治经济体系的活力和渗透力。一方面,凭借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和个人创新与逐利的激励,来推动在市场化中兴起的私有企业的发展 ;另一方面,又借助地方政府分割成块块的高度集中的权力,来克服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官僚体制障碍,凭借地方政府的强大自主权力来克服官僚体系本身所形成的保守、臃 肿、低效等政治体制性毛病。更具体地说,在沉重的官僚体系的压制下,要创办一个民营企业,必须办好几十个不同部门的程序和图章,要花费极大的精力和成本,但在块块化的地方政府的集权权力的积极支持下,那些体制性障碍可以被轻而易举地克服。
一定程度上这也是与革命经验直接相关的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传统的延续。当时,在抗战和内战的客观环境中,中央根据地和偏远地区的根据地缺乏(电报和收音机之外的)电子信息网络。在敌人一再的“围剿”之下,只可能高度依赖各个地方的自主性来建设和护卫全国19个不同革命根据地的发展和治理,由此形成了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传统,进而影响到后来的发展模式。
这一切是通过也是源自古代第三领域/ 集权的简约治理传统的“行政发包”制度来执行的,即中央在设定了“经济发展是硬道理”的大目标下,一方面放权给地方,一方面又通过中央高度集权化的组织体系,在设定的“目标责任制”下,凭借官员晋升的激励机制来激发地方官员(关键的省、市、县级的领导干部,如党委书记和省、市、县长)的积极性。在以GDP 增长为主要指标的机制下,激发了地方政府和当地企业之间的合作,促使地方政府向企业伸出“帮助的手”,而不是“无为”(放任)或“掠夺的手”,由此激发了地方政府和企业携手推进经济发展,克服了极其昂贵的创业的体制性障碍成本问题。
当然,这样的做法也难免会引发一定程度的“官商勾结”的贪污腐败现象;与此同时,市场竞争的机制又对政府和企业形成了一种有力的“优胜劣汰”选择,既加强了动力,又抑制了地方政府官员们可能的不经济行为,一定程度上还约束了不符合当地资源禀赋或不过是形象工程等缺乏市场竞争力的官僚主义型的不经济决策。
正是这样的“第三领域”的政府+ 企业、国家+ 市场的携手并进机制,大力推动了各地的快速经济发展,在中国官员和企业之中选择了最能干的经济人才,造就了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几十年中9%~10%的年增长率。换言之,每七到八年翻一番的经济增长率,在1979年到2017年取得了 “举世瞩目”的GDP增长到之前34.5倍的成绩,成为世界上仅逊于美国的第二大经济体。(虽然我们必须同时认识到,以人均生产总值来计算的话,中国还只是美国的 1/6.7——根据一般的国际 衡量标准,中国仍然只是一个“中等收入”而不是“发达”国家。)
当然,以上的成绩是有代价的。地方政府和私营企业的发展成绩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是, 廉价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正是长期潜在于农村的剩余劳动力,构成了改革期间国内外新兴企业的大多数的劳动力。他们几乎全被当作“非正规工人”来使用,没有或缺少法律保护和福利保障,被置于非正规的、理论上是“临时性、暂时性、替代性”的“劳务关系”下,而非具有法律保护和社会保障的“劳动关系”中的正规工人。他们是全球资本之所以能够在中国获得高达20%甚至更高的年回报率的一个关键因素,也是中国之所以能够成为全球资本的第一理想去处的关键原因。如今,这些农民工、下岗工人、劳务派遣工人已经占到城市就业人员的75%以上,加上较显著的城乡差别,这也是中国今天出现一定程度的社会不公问题的主要来源。
这一问题直接影响到中国国内市场后续发展动能的不足,也是如今中国社会经济的头号问题。中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都非常明确地将为民服务、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全民 “共同致富” 等一再设定为理念,其背后毋庸说具有深厚社会主义的革命传统,也是和古代的“仁政”理念带有一定关联的道德价值。因此,中国应尽快对改革开放数十年以来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权宜措施下的劳动去正规化和非正规化决策,作出相应的改变。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涵
要真正完成这一转向,必须抑制一些具有强势权力人员的既得利益,也一定不如纸上谈兵那么容易贯彻。历史上的既得利益者罕有自愿放弃自身的利益来造福全民的先例,这就更要依靠中国特殊政党国家体系的组织和动员的贯彻能力。社会公平理念无疑是中国共产党的一个称得上根深蒂固的理念,也是中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所一再明确表达的核心道德价值,更是其治理正当性的最终来源。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市场经济将会被再次废弃,而主要是在目前已经被认定 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框架中来实施。
同时,这并不意味着中国不需要采纳西方的许多经验。譬如,西方市场经济的活力及激励和竞争机制 ;又譬如,具有相当高渗透力的科层制体系,如今可见于中国不少国家部门之中,特别是必须具备高度专业化知识或新设立的部门,像财政、外交、卫生、食物安全、医药、工业、信息部等。这些是需要相对高度条条化的部门,也是直接关乎渗透社会基层的国家能力的部门。
这也不意味着中国将和西方完全趋同,而放弃原有的许多截然不同的方面。譬如,党政机构中相对特殊的、革命的或传统的部门,像组织、军事、宣传、纪律、文化、农业、公安等各个部门。中国的治理体系一如其政党-国家各部门,必定会不可避免地具有迥异于西方的“特色”,必定会同时拥有来自中国(古代、革命和现代西方的)三大传统。其中,至为突出的是既来自古代传统、也来自现代革命传统的,通过国家和社会二元互动的、源自“第三领域”中政府与社会、市场互补的国家能力。
目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框架已经有了比较明晰的内涵;首先表现为中国的经济结构。如今,相对民营企业60%的比重,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在非农国内生产总值中的占比大约是 40%,后者主要是大型企业。这是个接近两分天下的结构,与现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十分不同,也迥异于所谓的“发展型”“东亚”国家。中国国家相对较高度地介入经济运作,积极引导、扶持企业发展,采取各种各样的措施来推进经济发展,迥异于仅是“规制型”的现代西方国家 (regulatory state)。
相比自由主义的国家,东亚国家或地区政府固然更为积极地介入市场来推动经济发展,亦即所谓“发展型国家”(developmental state,主要是日本发展经验的研究),“国家指导的市场”(guided market,主要是韩国发展经验的研究),以及“政府治理的市场”(governed market,主要是关于中国台湾地区的研究)。他们的共同点是,国家或地区政府比新自由主义建构的放任国家更为积极地参与了经济发展,通过国家/政府设定发展战略、贷款和补助、价格调整,乃至介入企业管理等措施,取得了与纯市场机制很不一样的资源配置(特别是资本投入)的效果,由此挑战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主流理论,并在经济学和政治学界产生较广泛的影响。其中的关键是,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不是对立的,而是协作的——尤其可见于日本和韩国的政府与“财阀”(zaibatsu、 chaebol)间的紧密关系。
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中国与日本和韩国都不同,可见于主要生产资源尤其是土地仍然 是国有的,也可见于占生产总值较高比例的国有企业。显然,在中国现有的模式中,国家能够发 挥远大于西方自由民主主义国家的作用,也大于东亚发展型国家的作用。
未来,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具体形态仍有待探索,但我们已经可以看到一些清晰明了的初步设计和可能方案 :譬如,设定国有企业作为“全民所有制”的企业,将其利润的一定比例用于民生——这是一个已经具有实践经验且实际可行的模式,已经被证明为可以扩大国内市场,为经济整体提供长远可持续的动力。又譬如,部分国有企业所有权可以逐步转化为由各层人民代表大会所有,受到法律保护,借此进一步确保其被用于民生/民众福利。
此外,我们还看到一些清晰明了的建设性意见:譬如,将政府行为基本限于宏观经济的调控,将微观经济行为基本交给市场自律和法律保护。国家的宏观调控不仅可以通过货币供应调控,政府制定国家金融机构的利息率、税收政策等西方国家常用手段来进行,还可以凭借国家紧密管控的金融体系来收放融资贷款,通过国家所有的生产资料(特别是土地)的收放来进行,必要的时候还可以凭借政党-国家更为强大的管控权力来进行。与此同时,凭借法律来维护微观层面的私 营企业和市场经济机制的运作。(尽管必要的时候,国家仍然可以凭借行政手段将某种类型的纠 纷置于法院受理范围之外,譬如,企业“改制”中所引起的劳动纠纷。)
以上一切足以说明中国政治经济体制和现代西方的深层不同。也因此,我们绝对不可简单认为,中国的现代化只能全盘引进、完全依据西方自由民主国家的经验来执行,更不能仅仅依赖新自由主义理论单一面的意识形态建构来执行。
传统第三领域的现代化
与中国未来的国家-社会-市场图景
(一)传统第三领域的现代化
在以上众多因素所组成的近现代中国政治经济体系(即包括国家与市场、国家与社会的)化合物中,较少为一般社会科学研究所关注的是,正式国家和非正式社会之间互动所组成的“第三领域”。这和西方主流理论将国家与社会-市场建构为二元对立的思维直接相关。一个明显的对比是,现代西方社会没有像中国基于传统紧密聚居的社区组织和儒家道德理念所产生的非正式纠纷调解机制,因此也谈不上由其与正式国家体系互动所产生的第三领域的半正式纠纷处理,所 以,根本就想象不到中国古代和现代的正义体系中第三领域的庞大作用。同时,中国古今的治理体系中(源自集权的简约治理和分块的集权体系)的发包与承包的运作方式也一样,既不能通过“放任”国家的模式来认识,也不能通过“极权国家”的模式来理解,当然也不能仅通过韦伯型的科层制体系来认识和理解。它是中国治理思想和实践中的一个核心概念。“发包”和“承包” 如今已经成为中国治理体系中的一个主要关键词。
此外,还有在中国进入工业化进程之后所形成的一些崭新的第三领域体系的传统。在清末和中华民国时期,中国的中心城市相当广泛地兴起了新型第三领域的“商会”。它们既是政府领导设立的,也是社会自身生成的一种组织。它们既类似于传统基于地缘关系的“会馆”,又是新型的基于共同职业/专业(商业)的组织。它们相当广泛地执行半正式、半官方的职务,包括处理同业纠纷,传播国家法规,推进地方经济和公共服务等众多半正式职能。这样的商会尽管今天仍 然较少,但未来说不定会成为第三领域中的重要实例。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农产品加工和销售(“纵向一体化”)、农村公共服务等领域也许/应该也会展示类似的趋向。
在集体化时期,农村社区的大队长和党支部书记一定程度上也是第三领域的半正式人员——吃的是社区的“集体饭”而不是国家的薪俸,既代表社区的利益,也代表国家的政策,他们是发挥中国国家组织动员能力的一个关键。过去在城镇中的“单位”组织,同样是半官方、半民间的组织,也是一个关键性的组织。这些中国迄今仍然广泛存在的紧密聚居的村庄和城镇社区的实际现象,同样相对罕见于现代西方。如今的村两委和城镇的社区组织也同样如此。
而现代西方自由民主国家没有近似中国共产党那样的既深深嵌入社会,又高度组织化、集中化的组织。正是那样的国家与社会的关系,超出了西方新自由主义理论的认识范围。西方学术据其二元对立思维,将中国的政党国家合一的政治体系置于一个国家VS. 社会二元对立、非此即彼的框架中来理解,并由此将中国共产党简单认定为一种“极权”(totalitarian)组织,将其排除于社会之外;将中国简单纳入完全控制、压制社会的“极权国家”(totalitarian state)的范畴;还将国家与市场之间的关系也纳入同一概念,认为两者不可能二元合一,而必定是像其理论所建构的那样二元对立。也即,将中国的国家-社会想象为一个国家“极权”管控市场和社会的体系。当然,事实并非如此。
在中国的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处在敌人全力压制和打击的环境中。作为一个地下党组织,它只可能由最先进和积极的革命分子来组成,对待社会的态度也只可能是一个积极的精英团体对待要争取、动员、领导的相对落后的社会,并形成一种主要是自上而下的组织和动员的态度和作风。(虽然在稳固的根据地,展示了相对比较符合国家与社会二元合一理念的实际。)它执掌全国政权、 建立计划经济之后,一度也似乎颇像西方所想象的完全自上而下的“极权”管控体系 ;但是,西方新自由主义理论建构的“极权”模式所没有考虑到的是,中国共产党之所以取得革命胜利,更是因为它获得了广大民众的支持——绝对不像极权模式那样将共产党只想象为“魔鬼”似的组织, 完完全全地控制、摆布或迷惑了没有自身意愿的中国人民。
更何况,中国共产党如今的客观情况已经十分不同。党和社会间的关系不再简单是革命地下党相对其所动员的落后社会的关系,更多成为社会的代表性力量——当然,不是通过西方式的投票选举而选定,而是通过党组织按照其理念所选择。共产党的组织逻辑已经从一个代表占人口少数的“无产阶级”的革命地下政党,转化为一个多元结合、具有9 千万党员的巨大执政政党——相当于全球第16大国家的总人口,仅排在第15名的越南(9.6千万人口)之后。它已经容纳了社会的主要不同阶层 :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企业家等。同时,它也从仅尊奉马克思主义的革命理论转化为可以兼容不同理论的不同洞见的组织,从仅代表劳方到可以兼容劳方与资方的不同合理诉求的组织;而且,在其治理体系中纳入众多从西方移植的适当的形式主义法理和法律。新自由主义的非此即彼、二元对立的“极权”概念对此无法想象,今天的共产党组织竟然能够容纳多元的不同意见。
笔者认为,中国共产党不应该被简单视作一个“国家”或“政府”的统治管控组织,被设想为一个与社会对立的组织,更应该被认识为一个同时带有国家与社会互动性质的组织,未来更应如此;一方面,它相当高度“嵌入”于社会;另一方面,作为“执政党”,它当然也与非政府的社会不同。其中的关键也许是,它对自身的要求是作为全社会的最崇高和先进的理念与人士的组织,而不是像西方社会科学根据其习惯的二元对立思维而建构为管控、摆布全社会的“极权”组织。正因为中国共产党乃是一个深深嵌入于社会的组织,它才有可能发挥社会动员的强大能力。回顾改革开放40多年的演变,中国已经从命令型的计划经济改革,转变为指导/引导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将农地的经营权让渡给了农民;大规模地建立了“以法”和“依法” 的治理;并辅之以第三领域的治理和运作,大规模地维持来自社会的非正式民间调解以及半非正式半正式、半调解半判决性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消费者协会、公安调解等众多第三领域的组织方式和治理。而且,正如周黎安教授指出那样,在将国家与社会合作互补的“第三领域”扩延到基层社会“综合治理”的战略性大方针下,结合正式机构的“打击”“惩罚”和社会参与的“防范”“改造”“教育”等方法,包括对青少年的犯罪、改造和教育等措施,来进行尽可能高效和较低成本的“综合性”“社会治安”。这个体系在1990 年代便已形成,并被确认为具有中国“特色”的综合性社会治安方案;而且,在治理体系的整体中大规模地援用发包与承包的(经过现代化的)传统简约治理模式。
根据郁建兴教授对中共十九大关于振兴乡村思路的解读,其战略性的思路是“三治结合”,即“法治、自治、德治”的结合。其实施方案具有两个主要方面 :一是加强党的引导作用(包括要求未来村两委领导合于同一人——村书记);二是加强民众各种形式的参与,包括村合作组织,同时又辅之以“法治”和“德治”。这样的思路与本文提出的思路带有一定程度的趋同。笔者特别想指出的是,“法治+ 德治”的框架更应该被理解为一种源自中国长期以来基层治理中的“第三领域”做法,在“法治”方面不仅要包括成文正式法律,还包括民间非正式调解以及源自正式法治和非正式调解互动而产生的“第三领域”的组织和机构,譬如乡镇级的“法律服务所”,也即 “半正式”的法律服务和调解以及司法机构。而且,一旦考虑到非正式和半正式的基层治理,便不可避免地会采纳古代和革命传统中的“德治”维度——因为它是调解的根本,不会将“法治”简单认识为现代西方的高度形式主义化成文法律。
以上一切都和现代西方的发展路径形成鲜明的对照。中国无疑将会循着近百年来在实践中摸索出来的、明显不同于西方的道路前进。正因为其不同于乃至相反于西方的历史起源,其现代化的道路也必定会十分不同于西方。其中的重中之重在于,不同的国家与社会、国家与市场间的关系的历史实践。因此,我们不可一再坚持依据西方新自由主义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思维惯习所建构的理想类型化理论,来认识中国的过去、现在和未来。恰当和创新性地概括、总结、建构中国 的现代转型实际,才是学者应该努力去做的研究和理论建构。
(二)探寻中国未来的国家-社会-市场图景
我们要进一步问;根据以上从实践历史概括的思路,如何想象一个中国未来的、新颖的、长远的国家与社会、国家与市场的图景?
1.国家与社会-市场的二元合一而非二元对立
我们首先要认识到,西方19 世纪自由主义建构的放任国家和完全由市场“看不见的手”所主导的政经体系理想类型,即便对西方自身的经历来说,也是一个虚构多于实际的理论。西方资本主义经济发展从其早期开始便伴有积极的国家参与,在其后期更带有积极地通过福利国家来缓和资本主义的贪婪剥削性的特质,并且自始至终都与国家为了战争而建设现代军事能力紧密相关。自由主义经济学在建构来源上是为了争取市场经济不受国家干涉和限制的权力和权利而兴起的,随后被建构为普世真理,但绝对不可简单等同于全面实际。19 世纪的英国资本主义工业发展,如果没有国家法律、货币和财政体系方面所起的作用,如果没有国家将伦敦建设为一个国际财政中心,如果没有国家军力(海上霸权)作为经济扩张的先锋和后盾,如果没有国家和大型跨国公司的积极携手,是不会形成帝国主义的实际的。对中国知识界来说,由于经历过大英帝国在中国发起的鸦片战争和后来的“瓜分”中国,新自由主义的英美国家的这一面应该是比较容易认识到的。
我们还要认识到,在1929-1933年的经济大萧条危机中,如果没有国家的积极措施以及福利国家的兴起来缓和资本主义的无限逐利本质,它是不会获得新生命力的。之后,在全球化的过程之中,客观局势已经十分不同于19世纪的大英帝国工业那样几乎垄断国际贸易(和海上霸权)的程度。在当今众多国家的全球化的竞争过程中,更不可能仅凭虚构的“放任”国家来在全球化贸易中占稳地盘。今天,在全球化的竞争体系之中,强大的国力其实要比19世纪时期更加必要——正是那样的动力,导致并巩固了美国的全球军事和经济中的第一霸权建设(尤其可见于其遍布全球的 800 个军事基地)。在这样的历史实际下,“放任国家”的理想类型是一个更加远离历史实际的“理论”,更完全是一种将资本主义经济理想化的虚构,实际上还是为了扩大资本主义的政经体系的“软实力”的话语建构和意识形态。
面对如此的现实,更加需要构建中国自身的理论和发展途径/模式。我们已经看到,鉴于其历史背景,中国是不可能简单模仿现代西方的发展模式,不仅需要也不可避免地会形成十分不同于西方的发展道路。其中的关键,乃在于上述不同的国家与市场、国家与社会间的关系。中国的“国家”几乎必然会更加嵌入于而不是像新自由主义构建的那样二元对立于市场和社会。
问题是,我们能否想象一种迥异于西方、扎根于中国的(古代、革命、计划经济和改革)这些主要传统的图像?在笔者看来,中国的国家要比虚构、夸大了的“放任”国家具有更强大 的作用,这是必须的也是必然的,国家与社会和市场更紧密的结合也是必然的和必须的。
2.中国长远的“第三领域”VS. 英美短暂的“第三道路”
在此,有的读者也许会联想起,在西方近几十年的国家与社会和市场的关系历史中,以上论述的“第三领域”路径与世纪之交在英国和美国一度影响较大的“社会民主”(social democracy)、“第三道路”(The Third Way)思路是否有一定的重叠之处?那是一个处于保守的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和左派的社会主义之间的“进步”的“中靠左”(center-left)的意图和思路, 强调国家应沿着福利国家的进路起到更为积极和公平的社会福利方面的作用,拒绝放任无为的新保守主义(新自由主义)国家理论。其主要理论乃是英国的社会学理论家安东尼·吉登斯所强调的,国家应该更积极地推进社会公正、环境保护、教育、基础设施等方面,更积极地协调公共部门与社会组织的合作。但事实上,在世纪之交的短暂影响(主要是英国的托尼·布莱尔 首相和美国的克林顿总统执政时期)之后,“第三道路”思想便逐渐式微,主要是因为私有产权制度在英美根深蒂固,新自由主义的资本主义体系、全球化体系和意识形态占据几乎不可动摇的地位。“第三道路”实际上并没有能够对其经济体系形成真正的挑战,主要只局限于社会措施方面。
中国今天的实际很不一样,因为其起点不同:英美的“第三道路”尝试,是在稳固的私有产权制度、放任国家——全球化意识形态环境中推行的。而中国的改革环境则正好相反:它是在全盘公有化和计划经济化后的出发点上启动的,虽然如今已经进展到民营企业占据非农国内生产总值的大约60%,但大型国企仍然掌控40%,国家仍然拥有关键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包括至为关键的土地所有权。在农村,土地产权仍然属于国家,国家仅对农民出让了土地的经营权,并且保留 了按需征地的权力。这就给予了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同于英美 “第三道路”的经济基础。中国国家所可能起的作用和所能动员的资源,远比英美型第三道路要宽阔,具有更可能实施和持续的经济基础和制度空间。
同时,我们也要考虑到,历史经验已经告诉我们,国家与社会权力过度悬殊的话,可能会导致严重的历史性错误。如今中国应该摸索的方向是,怎样更好地结合国家与社会-市场。两者的二元合一无疑是国家能力和发展的关键,怎样将其做到最好乃是未来的关键问题。
笔者初步倡议的是,逐步走向两者间更加对等的权力关系,将社会积极参与作为重大公共决策中最主要的测验,让高度发达的社会力量来避免政策上可能出现的偏差。中国如果真能做到重大公共政策必须获得社会的积极和持续参与、结合自上而下的领导和自下而上的参与,才是能够发挥最大能量的国家与市场-社会间关系的政治经济体系和道路,更多的民众参与应该能够起到防御或缓解长期以来的官僚主义体制性问题的作用。而如此的治理当然会更加高度渗透社会基层,但其性质与现代西方国家渗透基层的科层制权力的模式迥然不同。它的国力主要源自政党-国家和市场-社会间更紧密的互补互动和携手共进,不简单是垂直条条型的韦伯科层制或新自由主义所建构的放任国家,而更多是第三领域型的组织。
进而言之,中华文明长期以来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德理念,既是古代的“仁治”、 现当代的“为人民服务”“共同致富”理念的依据,也是“不争霸”的全球国际关系理念的依据。中国以自身长期的道德理念为依据,而不是“纯竞争性自由市场”“理性经济人”等新自由主义经济“科学”的排他,以及唯我独尊的、单一面的和美化资本贪婪性的建构(并成为强加于 人的自我追逐最大利益、最大霸权的借口)。也因此,中国的理念应该会接纳、尊重其他文明的价值选择,不会以自身的选择强加于他人;会拥抱和共创一个更加和谐的世界、更加互补互助的社会,乃至于一个道义化的全球经济体系。这才是真正符合中国历史走向的道路。
我们作为社会科学研究者,应该努力根据过去的实践经验概括出中国与西方不同的现代化路径,并着力将其进一步理论化、系统化,使其成为不仅是能够适当概括中国历史经验的新颖全球化的社会科学,更是中国长远发展道路的初步概括。
为方便编辑,文中图表、注释与参考文献省略
文献来源:黄宗智.国家-市场-社会:中西国力现代化路径的不同[J].探索与争鸣,201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