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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技术治理的理论建构与时代意蕴
发布时间:2024-04-18     来源:自然辩证法研究     作者:刘永谋,李尉博

有限技术治理的理论建构与时代意蕴

刘永谋,李尉博

摘要:技术治理在当今社会中无处不在,智能革命更是将之推进到智能治理的新阶段。 在基本理念层面,有限技术治理信奉科技谦逊主义,坚持有限工具原则,主张渐进工程方法,赞同开放包容的价值观。 在主要措施层面,有限技术治理防范伪技术治理,控制反治理现象,完善再治理制度。 有限技术治理理论遵循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努力结合中国传统与国情,服务于国家治理现代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伟大事业,具有很强的时代意蕴。

关键词:技术治理;有限技术治理;国家治理现代化;智能治理

所谓技术治理,是指在社会运行尤其是政治、经济领域中,以提高社会运行效率为目标,系统地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成果(包括科学原理、技术方法和科技知识)的治理活动。 20 世纪 70 年代以来,技术治理成为全球公共治理的基本趋势,当代社会因而逐渐成为技治社会。 如今智能革命方兴未艾,加之全球公共卫生事件的推动,技术治理渗透到社会运行的方方面面,并迅速向智能治理阶段演化。

主要由于如下三个原因,既有技术治理研究相当薄弱:(1)技治实践家不少,但技治理论家很少;(2)反科学思潮在西方盛极一时,诸多批评导致公众对技术治理偏见甚深;(3)对待技术治理“即学即用、活学活用”的态度,妨碍深入理论探讨。[1]17 - 18反技治主义者往往认为,只要推行技术治理,社会最终将成为“机器乌托邦”,即整个社会沦为一架严丝合缝的大机器,而个体将成为社会大机器上随时可以替换的零件。 然而,不同时期、不同地区和不同文化的技治实践史表明:技术治理并非只有机器乌托邦一种模式,而是可以与具体社会现实结合为不同实施模式,因而存在对技治系统进行模式选择的可能性。

对技术治理的一味否定,并未阻止技治社会的崛起。 更重要的是,技术治理并非一无是处,否则不会数十年来在全球范围内稳步推进。 既然在思想上无法弃绝技治主义,在操作上无法根除技术治理,就应该以建设性态度对当代技术治理活动进行系统的理论反思。 有限技术治理理论并非简单地支持或反对技术治理,而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具体国情中审度新科技的治理应用,试图在理解技术治理的基础上对技治实践进行选择、调整和控制,将之引导到有利于社会福祉的方向上去。

一、有限技术治理的基本理念

有限技术治理坚持对现代科技进行谨慎、历史和具体的审度。 所谓“谨慎”,强调反思技术要摒弃先入为主的成见,全面看待问题。 所谓“历史”,避免反思技术时对技术问题下一劳永逸的断语,主张随着时代变迁不断调整对某一技术问题的认识。所谓“具体”,主张在具体的语境中审视技术问题,区别对待不同领域、地区、民族和对象的具体技术问题。

1. 信奉科技谦逊主义不同的技治模式均遵循“技治二原则”:科学运行原则,即运用系统的科学原理和技术方法来治理或运转社会;专家治理原则,即由接受系统的现代自然科学技术教育的专家更多地掌握治理权力。针对何为科学原理、如何运用技术方法,不同的科技观答案不同,最后导向不同的技治模式。 比如,对技术治理极端辩护或批判的观点,大多数受机械论科技观的影响。 有限技术治理理论坚持科技谦逊主义,推崇又不迷信科技知识,相信科技力量又警惕技术风险。 此种有限主义的科技审度观,基本立场可粗略表述为:“科学第一,但不唯一”。 当中国人遇到问题,绝对大多数人首先求助于科技手段;如果没有奏效或效果不理想,也不排斥其他非科学方法。 换言之,作为某种温和“亲科技”立场,科技谦逊主义在中国非常普遍,既强调科技资源的首要作用,也重视其他文化资源与新科技手段的融合和互补。

在科技论方面,谦逊主义强调科学知识和技术方法的有限性。 科学哲学百年来的讨论,早已从认识论上证明科学知识并非绝对真理,而是可错和有限的。 首先,任何科学原理和公式都是有条件的,只是在有限的条件和范围中才正确,离开这些条件和范围便可能走向谬误。 这些约束参数往往是理想化的,很多时候在现实世界中很难实现。 同样,技术方法也是有限的,尤其运用于人类社会环境中,更是受到太多约束。 比如,问卷调查方法看起来很量化,实际却漏洞百出。 进一步而言,整个人类科技认识活动的作用有限,目标是帮助人类更好地在地球上生存下去。 当然,科技有限性并不能否定:现代科学知识,是人类迄今为止所获致形式上最为完美和严密的知识形式。

在自然观方面,谦逊主义强调科技力量在自然面前的有限性。 人类凭借现代科技力量,极大地改变了地球的自然景观,以至于保罗·克鲁岑(PaulCrutzen)将工业革命之后的地质时代称为“人类世”。[2]但一些学者指出,人类世理论强化了“人类例外论”,“将人类描绘成一个正在崛起并掌控地球系统其他部分的物种”[3],气候变化应对方案如碳捕捉气候工程加剧技术解决主义的流行[4]。 唯科学主义自认为掌握自然的全部秘密,可以随意征服和改造自然。 这种自然观并不科学。 全球性公共卫生事件以及自然灾害与极端天气频发,说明人类文明的脆弱性和不稳定性,自然界的伟力远比文明力量要强大。 因此,有限技术治理反对简单粗暴地对待自然界,主张客观看待科技力量,从“征服自然”彻底转向“敬畏自然”,通过保护环境保证人类文明的可持续发展。

在治理问题上,谦逊主义强调新科技用于治理的有限性。 首先,当代社会的繁荣与生活水平的提高,离不开技术治理的普遍运用,但作为效率工具,技术治理并不完美,同样存在过时或失效的情况。其次,技术治理存在潜在的社会风险,对技治系统既要有效利用,又要能有效控制。 希拉·贾萨诺夫(Sheila Jasanoff)指出,技术治理可能存在三个问题:(1)对预测风险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过度自信;(2)将政策结论自我标榜为“真理”阻碍公众参与;(3)难以灵活应对评估框架未能考虑到的意外情况。[5] 最后,新科技并非当代社会和公共治理唯一的决定性因素。 科技与社会之间相互建构,社会制度中存在着科技因素,科技活动中存在着制度因素。 谦逊主义反对将治理活动视为被技术决定的,而是将新科技视为提高效率的有限工具,为更高的治理目标服务。

2. 坚持有限工具原则

机器乌托邦观念带有强烈的技术实体论预设和宿命论色彩,即新科技内含的自主性决定了它用于治理情境中必然走向机器奴役人的悲惨结果。按照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科学技术属于生产工具或劳动工具的范畴,必须将科学技术与其应用区分开来。 有限技术治理反对技术自主的立场,将技术治理视为一种有限的治理工具。 首先,作为有限工具,技术治理可以与不同的制度、文化、传统相结合,通过提高社会运行效率为更高的社会目标服务。 其次,在中国,有限技术治理是服务于更高目标比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手段。 如果具体的技治实践与更高目标相冲突,就必须调整、改造或者取消。 再次,技术治理的作用和功能有限。 如果要扩大其作用、增强其功能,必须对技治系统进行精心调试,但技术治理的作用和功能始终受到具体语境的限制。 最后,按照有限工具原则,现实的技术治理方案不应该是覆盖全社会的总体化乌托邦。 切实可行的技治制总是局限在一定范围、领域、层次和时空中,如既有的技治实践大多集中于经济、政治、社会和环境四大领域。

有限技术治理认为,技术哲学中的工具论与实体论的争论,在实践中直接指向的是技术能不能被控制的问题,该问题的答案不应该从技术中寻找,而在于人类的技术选择:第一,我们有没有决心和勇气控制技术的发展;第二,更重要的是,为达成对技术的控制,我们愿意做出何种付出甚至牺牲。 此种对技术自主性问题的理解,可以称之为“技术控制的选择论”。[6]具体到技术治理问题,这意味着在利用技治工具的同时主动对它进行制度化的再治理。

有限技术治理认为,技治制并不必然与民主制相冲突,因为民主制并不反对效率;技治制可以为民主制所利用,民主制也应该利用技治制提升社会福祉。 对有限技术治理进行制度控制,最重要的是保证社会主义民主制对技治制有效而适度的指导和约束。 民主制控制技术治理的主要目标在于:防止技术治理走向少数人对多数人的技术统治;将有限技术治理控制在必要的范围内;在技治系统运行中融入更多民主程序,比如公众参与技术决策、人民监督技治实践等。

努力控制技术工具和技治系统,尤其重视用制度 - 技术的方法来解决。 之所以强调制度性、技术性的努力,主要考虑在中国道德说教过于流行,研究者思考解决某个问题的方案很容易想到道德调节方式。 而 21 世纪的今天,社会价值观日趋多元化,道德批评的力量变弱。 相比而言,制度 - 技术的调节方式更能“落地”:制度建设往往重视技术性的方式,技术解决往往可以固化为长效机制。 比如,“科技伦理治理”的观念最近在国内受到重视,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通过治理方法将科技伦理的诉求落实到制度 - 技术的可操作层面。

3. 主张渐进工程方法

激进的技术统治论者认为,技治社会可以进行自上而下的总体规划和控制,因而技术治理的终极目标是探索社会运行的普遍规律。 既有的技治史表明:总体主义的社会工程既存在走向极权主义的危险,在现实中也难以操作和落实。 从欧文、傅里叶等人的空想社会主义社区、苏联控制论运动到智利“赛博协同工程(Project Cybersyn)”,至多推动了局部或具体的技治措施,从未实现各个技治子系统完全统一协作。

有限技术治理反对对现实社会进行按图索骥式的总体化重构,主张审视、调整和改进具体的、局部的社会建构,渐次朝着更高目标前进,以渐进社会工程促进经济 - 政治 - 社会的发展,逐步地改善人民生活。 首先,渐进社会工程没有统一的理想社会蓝图,目标不是步入某种“理想国”,而是通过“除恶”即消除明显的社会问题如饥饿、疾病和战争等,增进社会福祉。 其次,渐进社会工程聚焦于技术治理的具体方法、步骤和措施,悬置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等宏大问题。 针对既有社会的不完善之处,有限技术治理进行具体、局部、可操作而非普遍性的社会预测,然后研究、制定和实施具体的解决方案。 再次,渐进社会工程强调不断反馈、调整和进化,不断地与时俱进。 使用大数据算法及时获取民众对政策服务的反馈意见从而实时调整,是当前许多国家政府组建“学习型政府”的一般思路。[7] 最后,渐进社会工程尊重技治系统所处的社会传统和历史习惯。 要顺利运转局部社会工程,必须考虑治理者和被治理者的行为方式,采取更适应治理语境的技治策略,无视既有传统和历史,必然要在现实中受挫。

渐进主义的社会工程,在当代社会中随时可见,主要包括 7 种实施战略,即社会测量、计划体系、智库体系、科学行政、科学管理、科学城市以及综合性大工程。[1]36 - 37这些有限技治战略的实施,需要社会科学“解释我们的企图和活动怎么会引起不希望的结果,以及如果人们在某种社会环境中干各种各样的事,那么会产生什么样的结果”[8],所以非常重视社会科学的作用,直接促成社会科学近几十年来的繁荣。 并且,这些有限技治战略的实施,必须精确地把握治理对象的即时信息,知悉技治方案的实际效果。 因此,智能革命兴起之后,技术治理将逐渐以信息技术和智能技术为基础,这总体上改变渐进社会工程的形式,提升渐进社会工程的水平至智能化的新阶段。

4. 开放包容的价值观

现时代已然成为技术时代,新科技的影响必然会深入到政治活动和公共治理领域。 有限技术治理认为,问题不在于科学指导治理活动,而在于科学不能是惟一的指导原则。 如果把治理科学化视为社会治理唯一正确的方向,肯定会导致反技治主义者所批评的各种问题,如哈耶克担心的专制风险。 在科技谦逊主义的基础上,有限技术治理聚焦社会运行效率的同时,并不排斥与其他社会目标和社会资源的融合与互补。

可以说,过去半个世纪科学技术哲学的发展,在价值观上不断趋向多元平衡的开放包容状况。在技术哲学领域,自 20 世纪 80 年代开启的“经验转向”,不再执着于构建宏大的技术批判理论,越来越多地将技术视为“待确定的(undetermined)”而不是决定论的,试图通过“价值敏感设计”“负责任创新”等理论使技术哲学“走向行动”,使技术专家充分意识到技术在设计、研发、使用的全生命周期中可能蕴含的价值预设以及可能产生的伦理后果。[9]有限技术治理借鉴“走向行动”和技术待确定的新观点,对各种科技观、自然观保持开放包容的态度,主张悬置与各种技术相关的形而上学争论,承认多种技治实践和技治主义的存在,认为当前最根本的任务是使用具体的制度设计与行动框架来规范或修正科学技术在社会运行中产生的各种问题。

有限技术治理认为,在技治过程中,存在不同的目标诉求、知识体系和利益相关者,必须以开放包容的心态处理治理者与被治理者、专家与民众、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尤其要避免传统技术统治中的家长制作风。 首先,容忍不同的声音,尽可能听取各种建议。 技治系统的效率与被治理者的接受程度正相关,充分沟通和适度容忍有利于效率提高。 其次,平衡专家权力,重视民众的意见。 目前,“中国之治”正在迈向政府主导、多元共治的新格局,加之人民受教育水平普遍提高,专家不能也不应该搞“一言堂”。 最后,努力建设多元化社会,壮大社会主义民主化的力量。 在多元化社会中,专家权力和政治权力不再一支独大,而是与其他权力如经济权力、法律权力、宗教权力等并存并荣,相互制衡,能有效地避免技术治理沦为专制统治。

二、有限技术治理的主要措施

有限技术治理的基本理念落实到治理实践过程中,意味着若干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警惕伪技术治理,(2)平衡反技术治理,(3)完善再治理制度。

1. 防范伪技术治理

并非所有打着科技名义的治理方式,都是技术治理,而可能是伪技术治理,即自称为技术治理的非技术治理方式。 伪技术治理目标并非科学运行社会,而是打着科学和技术的旗帜,实际贯彻的是其他目标,尤其是某种利益和权力目标。

伪技术治理现象主要可以归纳为两种类型。其一是伪科学治理术。 伪科学的治理术以自称为科学的伪科学为基础。 所谓伪科学是指那些本不是科学却自称为科学,以谋取不当利益为目的的非科学。 比如圣西门的“新基督教”、孔德的“人道教”以及科幻作家创立的山达基教(Scientology)等披着“科学外衣”的科学宗教,通过谎称自身信仰具有科学基础来招纳信众。 其二是非科学的专家政治。细究“技治二原则”,专家治理社会并不等于科学运行社会,专家按照科学原理和技术方法治理社会才属于技术治理。 专家掌握了政治权力后,有可能将科学技术作为欺骗性的意识形态工具,掩盖非科学治理的真相,为专家集团谋求私利,从而走向专家极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假智库”或者“伪智库”等伪技术治理模式。

伪技术治理的成因主要有三点:(1)当代科技活动进入了约翰·齐曼(John Ziman)所谓的“后学院科学”时代,后学院科学遵循的不是默顿规范而是 PLACE 规范,即所有者的(proprietary)、局部的(local)、权 威 的(authoritarian)、定 向 的(commis⁃sioned)和专门的(expert)规范。[10] 此种科技活动越来越受到政治、经济和利益团体等社会因素影响,而技术专家在担任决策职务后也更有可能被利益驱使走向伪技术治理。(2)治理转译出现问题,沦为治理误译。 自然科学以自然界为研究对象,其结论并不能直接用于社会治理,从科学知识派生出治理结论需要经过治理转译的过程。 从科技成果的“是”转化为社会治理的“应当”非常复杂,并非如自然科学一般严格遵循某种逻辑规则,很容易出现偏差、错误和混乱,甚至走到非科学、非理性的一端,完全与科学运行原则相悖,成为有意或无意的治理误译。(3)超出治理与操控之间的界限。 许多伪技术治理现象与某种根深蒂固的总体主义乌托邦情节有关,过于狂妄地滥用人类理性,试图对整个社会的人、财、物进行全面的控制与改造。 此时,技术治理实际成为技术操控,权力失去监督,随意的治理误译无法被有效纠错。

随着技术治理越来越流行,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重视,伪技术治理现象也越来越普遍,必须加以认真地厘清,尤其要注意伪技术治理的危害。 一个非常明显的危害是:伪技术治理产生的负面效应,常常被算到技术治理头上,引起普通公众对技术治理的抵触情绪。 因此,有限技术治理主张对伪技术治理进行治理,尤其在树立正确科技观、制衡专家权力、约束政府行为以及保证人民参与等方面进行努力。

2. 控制反治理现象

有限技术治理承认,反治理现象与治理相伴而生。 在技术时代,以科技的名义实施技术治理,遭遇到的阻力也许小一些,但反抗仍然是非常普遍的现象。 以智能治理为例,常见的反治理现象包括智能低效、技术怠工、智能破坏、官僚主义智能化以及过度治理等。[11]在某些特殊的情景之下,针对技术控制的反治理行动可能激化矛盾,甚至严重影响技治系统的效率。

有限技术治理认为,技术治理不等于技术统治,不是统治者对被统治者发号施令,有限技治系统必须在一定限度容忍反治理的存在。 正确认识反治理现象,需要注意两点:(1)技术治理不可能消灭反治理。 有限技术治理认为,权力运作必然伴随着反作用力,反治理与治理一样,是技治系统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治理不可能没有反治理,技治系统完全抹杀反治理结果只能是导致崩溃。(2)反治理是技术治理有限性的突出体现。 传统技术治理将治理过程简单视为专家意志自上而下的贯彻,有限技术治理认为技治系统同样受到反治理的塑造,是参与技术治理的各方多元共治的实践过程。 因此,技术治理对效率的提升是有限的,并非某些人臆想的完美利器。 尤其当技术治理超出必要的限度,很容易遭到被治理者的反抗。 在当前基层治理中,各种台账、报表、考核、留痕等技治手段层出不穷,而为了完成考核、避免担责,不少行政人员不得不应付了事,难免催生智能低效和技术怠工等反治理现象。

面对诸种反治理现象,有限技术治理并非听之任之,而是主张将之控制在某个合适的阈值中,使得治理与反治理之间达到动态的平衡。 在个体层面,在“待治理的个体”与“被操控的个体”之间寻找平衡。 有限技术治理尤其是反对精确到个体的控制行为,主张治理行为面对的是统计学意义上的群体。 西奥多·波特(Theodore Porter)认为,统计学治理能够预测并提高整个群体的福祉,同时保证个体的自由。[12]将治理的颗粒度精细到个体层面,很有可能导致过度治理,侵犯个体的自由、隐私、自主权等基本权利。 在社会层面,需要在效率“工具”与技术“座架”之间寻找平衡。 有限技术治理将新科技视为效率工具,注意到它可能限制决策视野,压抑社会的活力。 比如,算法工具使得治理者更加重视可数据化、可计算化,将多样复杂的被治理对象“夷平”为统一的算法“脸谱”,结果“只见数字不见人”。 在国家层面,需要在国家集权与社会分权之间寻找平衡。 在很大程度上,如果反治理现象泛滥,说明技治系统未能很好处理国家与社会之间的权力张力。 过分强调国家集权难免压制社会自主活动,过分强调社会分权则难以保证技术治理有序实施。 对于技治系统的权力配置问题,在不同的国家、地区、文化以及不同的语境下,都可能得出不同答案,因此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存在统一不变的原则。

3. 完善再治理制度

技术治理可能导致诸多社会风险,比如智能治理可能导致“信息孤岛”、“无人困境”、“大数据崇拜”、行政干预过度、数据专家权力越界以及个人隐私政治滥用等社会风险。[13] 因此,必须用制度 - 技术的方法来加以规避风险,这实际上是如何控制技治系统和技术工具的问题,即有限技术治理的再治理。 再治理的基本目标是使技治系统的设计与运行符合更高社会制度和主流伦理价值观的规范要求。

有限技治理论认为,民主制与技治制并存,必须以民主制对技治制的有效控制为基础。 民主制如何约束技术治理呢? 有限技治理论认为,技术治理的再治理应该同时从技治系统的外部和内部两个方面来考虑。 从外部来看,制度 - 技术设计的重点在于处理限制技治制的权力问题,防范技治系统权力过大,使之服从民主制度更高目标,做到效率为人民服务。 其核心问题包括:技治系统权力范围的制度划定;技治权力越界的侦测和纠错制度。 从内部来看,制度 - 技术设计的关键在于平衡技治系统内技术力量,主动融合技术民主化的各种措施,防范技术权力对多元化民主声音的忽视。 其核心问题至少包括:技治系统的民主参与;技术知识与治理知识的融合。 总之,以民主制约束技术治理,既是社会主义民主制的要求,也是技治系统有效运转的前提。 当技术目标与民主目标相冲突,技治系统应该放弃内部效率目标,服从社会主义民主制的更高决策目标。

有限技术治理最受人关注的政治风险在于:专家权力过大,威胁民主和自由,极端情况下可能导致机器乌托邦。 在很多人看来,算法专家通过算法平台控制其他人,权力之大可能已经失控。 因此,限制专家权力和警惕专家权力越界,是有限技术治理再治理的重要任务。 首先,参与技术治理的专家圈子内存在相互平衡的力量,必须要制度性地利用专家之间的分化与抗衡带来的张力,防止专家权力过于集中。 一是不能将专家学科背景局限于自然科学领域,而是要扩展到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即对专家要泛化理解;二是重视科学争论和不确定性导致的专家意见冲突,不掩盖专家意见的不一致性。其次,划定技治专家的权力范围和决策角色,在专家与政治家之间进行分权和制衡,如此可以平衡技治专家的权力。 唐·普赖斯(Don Krasher Price)指出:“技术治理的危险更可能由特殊的国会委员会和专业人士利益在某个机构或部门中结盟而造成。”[14] 因此,有限技术治理强调专家与政治家的分权制衡,主张专家主要以建议者和监督者发挥作用,而不是立法者、决策者和执行者。 社会治理活动最终仍需政治家主要负责,但对于专家的建议权与监督权,仍要落实为具体的制度加以保证,否则很容易沦为“橡皮图章”。

三、有限技术治理的时代意蕴

在现阶段,适时、适度、适合的有限技术治理措施,对于中国发展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积极作用。 当然,有限技术治理必须要与当代中国的具体国情和语境相结合,努力形成中国特色的技术治理模式,接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的领导,服务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体目标。

1. 遵循马克思主义原理

有限技术治理接受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指导,尤其是运用马克思科技观来分析技术治理问题。 刘大椿指出,马克思科技审度有三个焦点:第一,科学技术对于生产力发展具有决定性作用;第二,资本主义绑架并异化了科学技术;第三,科学技术对于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15]马克思的科技论鲜明地体现唯物史观的根本特色,启发我们运用辩证法认识技术治理,将有限技术治理视为中国语境中社会治理的历史实践。 首先,要辩证认识技术治理的作用,既看到它在当代社会运行中的巨大价值,又要防范它可能导致的社会风险。其次,认识到技治手段与不同的制度、传统、文化相结合,可能形成不同的技治模式,达到不同的治理效果。 最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可以利用有限技治工具,为提高社会运行效率服务,而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指导可以减少或避免技术治理中的异化问题。 从某种意义上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之所以取得了巨大成就,科教兴国战略下的社会科学运行和专家治理社会功不可没。

为贯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指导,有限技术治理至少需要重点加强如下研究:(1)从马克思主义科技异化思想出发,研究如何将科技异化批评与有限技术治理联系起来。 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如马尔库塞、哈贝马斯,批评科学技术和技术治理已经成为维护统治的意识形态,导致人的异化问题。 国内马克思主义研究特别重视科技异化问题的研究,有限技术治理理论必须从科技审度的立场对各种技治批判进行深度回应。(2)从马克思主义阶级社会思想出发,研究如何避免技术治理形成新的阶级分化。 正如马克思指出的,科学技术从根本上是进步的力量,但在阶级社会被统治阶级所利用和控制。 如果技治社会中专家群体成为类似资产阶级的统治阶级,技术治理可能异化为技术统治,而避免这种命运就需要落实再治理的制度设计。(3)从马克思主义思想史出发,开展马克思主义技术治理思想发展史研究。 从早期空想社会主义者到马克思、恩格斯,再到列宁、斯大林等共产主义运动先驱,都对如何开展技术治理实践有所论述。 自毛泽东开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以来,历代国家领导人都强调了科学技术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因此,有必要总结马克思主义技术思想发展史的脉络,以此促进有限技术治理理论在中国特色马克思主义指导下不断传承并开拓创新。

2. 结合中国传统与国情

有限技术治理牢记当代中国的具体国情,认识到中国人对待技术治理的态度有自己的特色。 首先,技治主义与中国“尚贤”思想和精英政治传统相契合。“尚贤”是中国传统思想尤其是儒家思想的重要主张,如儒家的“举贤才”、墨家的“尚贤使能”等思想。 不过有必要指出,在中国古代影响最大的儒家尚贤思想,讲求对儒家经典的体认和个人道德修养的表率,而不是对科学技术的深入理解。 但是,尚贤思想与专家政治原则在基本精神上是一致的,即主张知识是获得权力的前提———贤人学习的是儒家经典,专家学习的是现代科技知识。 也正因技术治理与尚贤思想的相似,技术统治论运动在北美兴起并传入中国时,很容易就得到了主张贤人政治的中国人的支持。[16]其次,面对西方反科学思潮,中国人表现得更加亲近新科技。 一方面,这是因为自 1840 年以来中国高级知识分子普遍认可利用科学技术“富国强兵”的必要性。 另一方面,这也与中华文化中特有的中庸、辩证思想有关,使中国人不会武断认为技术治理必然会通往乌托邦或者敌托邦。 再次,大多数中国民众更多是将科学技术视为有用的工具,而不是排他性、唯一性的认识论真理,这有利于以多元主义态度看待技术治理。 这也是“科技第一,但不唯一”的科技观流行的深层原因,中国特色非常明显。 最后,务实主义的科技观决定中国人对技术治理的理解普遍很温和。 北美技术统治论运动中,技治主义者分为激进派和温和派,相对而言温和派更多。 自技治主义传入中国,中国技治主义者完全属于温和派,反对激进的暴力革命,赞同与既有政府合作,逐步实施社会改良措施,因而从来没有像在美国那样招致相当大的批评。中国人不关心乌托邦技治主义的观点,如价格系统和能量券问题,注意力主要集中于三个方面,即专家治理国家、公共管理技术化和行政系统技术化。

有限技术治理注重从中华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尤其是借鉴丰富的传统治国理政经验。 首先,“尚贤”思想形成一整套选拔人才的技术性和程序性方法,尤其是把“选能”与“崇德”结合起来的方法,值得有限技治主义者学习。 也就是说,有限技术治理必须与德治很好地配合和协调,才可能获得更大的施展空间。 尤其可以借鉴儒家的德治经验,加强针对专家的伦理教育,至少需要使之“(1)对自己的专业知识在塑造社会方面的强大作用敏感;(2)能够明智地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来建设繁荣的社会”[17],来降低专家做出有违伦理决策的概率。其次,在中国古代尚贤思想的影响下,中国人对于“专家”的理解更为宽泛,既包括自然科学专家,也包括人文科学专家、社会科学专家,甚至包括“国学大师”等传统文化的专家。 这符合有限技术治理中的“泛专家”立场,有利于有限技术治理形成多种专家群体相互制衡的多元民主格局。 最后,中国古代文化中存在一些具有技术治理色彩的文化要素,比如“藏礼于器”思想强调技术物发挥礼仪教化功能、“物勒工名”制度和传统工匠精神注重技术专家的责任伦理等,均值得有限技术治理借鉴吸收。 当然,中国古代并没有现代意义的专家政治,但这并不妨碍中国古代某些治理术被有限技术治理继承创新。

3. 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

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科学化、专业化和智能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 有限技术治理将新科技运用于治理情境中,必须服务于国家治理现代化,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 一方面,不断运用有限技术治理提升国家行政科学化水平,完善数字技术的治理应用。 另一方面,又要不断加强对新科技和技治系统的再治理,尤其是提高治理数字技术的水平。

当前,新的行政技术方法如信息化、智能化方法发展迅速,“数字政府”建设如火如荼。 在推广新科技方法时,应该注意技术治理的有限性,树立正确的科学技术观念,警惕伪科学、唯科学、机械论等落后或错误的科技观。 确保在技术治理过程中推崇却不迷信科学知识、相信科技力量的同时警惕技术风险。 并且,应根据不同地区实际情况开展技术治理,不搞“一刀切”和“一风吹”。 当前中国各地区发展还很不平衡,部分技术治理手段还无法在落后地区很有效施行,因此技术治理实施应带有地方性、地域性特征,因地制宜地推进。

在极大地推动治理效率提高的同时,将数字技术用于治理领域的智能治理的各种社会风险已经初步显现,受到全社会的关注。 比如,以 ChatGPT为代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GAI)一出现,就引发有关失业、教育和意识形态安全等方面的极大担忧。有限技术治理强调通过再治理来应对技治风险,可以重点考虑如下问题:(1)建立和完善科技伦理委员会,聚焦于应对数据隐私与数据安全等智能治理潜在社会风险;(2)推广和落实工程师教育,使专家意识到自身的社会伦理责任,在运用技治系统时进行自我约束;(3)鼓励公众参与技术决策与技治活动,通过社会主义民主手段监督和控制技治系统的运行;(4)更多地使用道德物化、设计伦理学和负责任创新等更为柔性的再治理方法,将治理情境中的技术调节与道德调节更好地结合起来。[1]571 - 577

中国目前的科技发展水平以及人民的科技素养,均不如西方发达国家发达,不能一味赶西方的“时髦”,一味跟风完全否定技术治理。 无论是用智能技术治理,还是再治理智能技术,都必须“咬定”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不放松。 首先,有限技术治理必须在于坚持党和国家的领导。 国外治理理论淡化政府的作用,并不符合中国的国情。“中国之治”以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根本特征,十九大报告明确社区治理中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多元治理方向。 因此,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当然也包括技术治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仍然不能离开政府主导 - 社会合作的治理模式。 其次,有限技术治理必须结合“中国之治”的群众路线。“枫桥经验”强调发动和依靠群众,值得有限技术治理理论认真学习和吸收。 用数字技术连接政府与群众,发挥群众的积极主动性,促进与科技相关问题的民主参与,将智能平台打造为沟通的桥梁,服务于中国特色的协商民主制。 最后,有限技术治理必须注重智能技术在治理情境中与人更好的融合,比如强调数字应用的适老化、适残化、适农化、简约化。 在技术治理活动中,技术与人结合得越好,治理效率越高。 加强智能治理活动中人与技术因素的融合,需要从各种数字技术的特点以及相关伦理、法律、心理、危机管理等诸多层面进行系统反思,推进制度建设、技术研发和人才储备,加强组织领导、专家咨询和实战演练,不断系统地提升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


为方便编辑,文中参考文献及注释省略。

文献来源:刘永谋,李尉博.有限技术治理的理论建构与时代意蕴[J].自然辩证法研究,2024,40(02):3-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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