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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党的廉政思想的政治蕴含和实践要求
发布时间:2023-10-25     来源:理论视野     作者:

新时代党的廉政思想的政治蕴含和实践要求

汤 希

【摘 要】党的廉政观的核心是廉洁用权,为民执政。坚持和维护党的领导是廉政建设的政治前提;厚植党的执政根基是廉政建设的根本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廉政建设的价值追求;解决大党独有难题是廉政建设的内在逻辑。在新时代廉政实践中,党中央坚持正风肃纪反腐,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涵养廉洁政治生态,构建集中统一领导的中国特色廉政体系,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廉政建设。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廉政思想、政治蕴含、实践要求


廉政建设是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也是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逻辑结果。对中国共产党而言,决定其前途命运的不仅有政治权威的确立与权力结构的重构,还有执政党与人民之间政治权力关系的耦合效果与呈现方式。正因如此,秉公用权、廉洁为民成为自党成立以来一贯的政治要求。习近平强调,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来认识”[1]。有鉴于此,本文在分析党的廉政思想政治逻辑、演进理路的基础上,剖析了新时代廉政思想的实践要求,以期能对新时代新征程的廉政建设有所借鉴和裨益。

  • 一、党的廉政思想的政治逻辑

廉洁作为一种高尚的品格,是政治生活中道德行为的具体表现,廉政理念亦被历朝历代视为治国安邦的基本要求。中国共产党廉政思想不仅继承了传统政治中这一治国安邦的基本理念,而且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基本特征。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中国共产党的鲜明政治立场,重视廉政、推行廉政是党执政理念的具体表达。(一)坚持和维护党的领导是廉政建设的政治前提马克思主义政党与生俱来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特征,从根本上决定了中国共产党要以破除贪污腐朽的旧体制、建立清正廉洁的新体制为己任。因此,党不仅没有以革命胜利者的姿态自居,也没有像资产阶级专政国家那样用“虚伪的责任制”代替“真正的责任制”,而是依据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和无产阶级专政的原则来塑造一个只关心人民利益、不为任何少数官僚或特权阶层服务的全新政治体系。这种塑造的价值取向在于对各种贪腐问题的坚决反对,从而使党在艰苦的条件下涵养出勤俭朴素、崇廉拒腐的良好风尚,锻造出我们党独特的廉政能力,并由此使之成为党在局部执政期间的一大特点。全面执政后,这一特点遂向国家政权和社会生活领域延伸扩展,从而创造出一个上下一心、政通人和、欣欣向荣的华章盛景。这说明,在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逻辑中“党风”与“廉政”结合在一起有其内在的必然性,其中前者着眼于政党建设,是建设廉洁政治的逻辑前提;后者着眼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合法性问题,是建设廉洁政治的现实前提。(二)厚植党的执政根基是廉政建设的根本目标习近平强调:“国有四维,礼义廉耻,‘四维不张,国乃灭亡’。”[2]在我国政治传统中不仅将“廉”作为一种道德追求,还将廉政思想与治国治吏、政权稳定联系在一起,成为传统政治思想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古代政治思想家们极力主张推行这一理念,如晏子的“廉者,政之本也”、班固的“吏不廉平,则治道衰”。我们党深谙廉洁执政的重要性,始终注重加强廉政建设筑牢党的执政根基。为此,党中央不仅通过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和廉政教育培育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廉政意识,以廉洁执政赢得民心,还通过建立和完善廉政制度,规范、制约和监督权力的运行,增强廉洁执政能力,维护党的廉洁形象,以此提升廉政建设的有效性和针对性,继而增进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向心力、影响力和组织力,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和政治基础。(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廉政建设的价值追求中国共产党廉政观的核心是廉洁用权,为民执政。这既由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所决定,也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所要求的。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人民立场,这就决定了廉政工作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也决定了党中央推行廉政旨在以服务人民、凝聚民心作为基本方向,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和需要作为奋斗目标。换言之,要站稳这一立场就“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3]。人民群众所反对和痛恨的,就是我们要坚决防范和纠正的,人民群众最痛恨的是腐败。这就是说,无产阶级专政本质上要求党的政治实践要以廉政建设为出发点,通过解决可能的腐化问题,确保朝着无产阶级政党所要求的方向来建设人民当家作主的廉洁政权。(四)解决大党独有难题是廉政建设的内在逻辑我们党在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实践和探索中总结出,自觉判断党内存在的问题,确保党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始终保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跳出历史周期率不容回避的重大课题,也是在不同历史坐标下审视“大党独有难题”的重要内容。因此,发挥大党优势解决大党难题,尤其对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顽固性、多发性问题保持清醒和坚定,是中国共产党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革命战争时期,全党面临敌人封锁、物资匮乏、战争破坏的局面,党中央号召“在一切党政军机关中讲究节省,反对浪费,禁止贪污”[4]。新中国成立后,防止党员干部腐化变质成为党的一件大事,为此党中央通过各种政治运动确保了广大成员的廉洁和党与国家的性质。改革开放以来,随着西方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渗透和腐败现象的增多,党中央意识到反腐败将是长期的斗争,“要贯穿于整个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5]。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在充分研判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基础上,把廉政问题与政治立场、民心得失、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联系起来,强调“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6],提出通过“不断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效能”[7]来打赢反腐败斗争这场攻坚战持久战。这不仅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为民执政的初衷,也体现了新形势下党中央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决心。

二、党的廉政思想的演进理路

廉政从来就不是凭空出现的政治现象,廉政思想也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与中国共产党在不同时期进行廉政建设的历史逻辑相呼应,贯穿于党领导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阶段,从而构成中国共产党廉政思想的演进理路。(一)以建设廉洁政党为前提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随着党的规模逐步扩大,少数投机分子趁机混入革命队伍,对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造成冲击和考验。这就决定了党的廉政理念首先要为捍卫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而高度关注党内腐化问题。这就构成这一时期党的廉政思想的主线。第一,坚持思想建党原则,通过廉政教育抵制非无产阶级思想的侵蚀和强化初心使命的信念。无产阶级革命的根本问题是推翻旧政权、建立无产阶级新政权,这就要求无产阶级政党是一个有战斗力的整体。具体而言,不仅要做到足够团结,还要“使民众相信本党确能为他们在实际上谋利益”[8]。这就意味着,我们党首先要克服非无产阶级思想。基于此,毛泽东确定了掌握思想教育是“团结全党进行伟大政治斗争的中心环节”[9],提出以“教育为主,预防为主”的廉政工作方针。例如,通过在《红色中华》这类自办刊物上经常刊登关于廉政理论和领导人的讲话,及时报道所查处的各类贪污案件,公开表扬清正廉洁、克己奉公的典型事例等方式,展开系统的廉政教育,极大提升了苏区干部的政治觉悟,为不断巩固苏维埃政权和扩大红色区域筑牢了思想根基。第二,通过不断清除混入党内的贪腐分子,确保党的纯洁性、战斗力和革命事业的健康发展。随着革命形势高涨,革命队伍迅猛发展,也不可避免地会有一些投机分子混入党内,“吞款、揩油”等现象时有发生,若任由这些贪污行为留存于党中,必定会“使党腐化,且败坏党在群众中的威望”[10]。对此,党中央不仅在理念上提出了依法治腐的原则,还在贪污浪费检举办法、惩处贪污腐败行为的标准等问题上作出了明确规定。如苏区政府先后颁布了《关于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怎样检举贪污浪费》等文件,从而使反腐败斗争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对贪腐分子形成了巨大威慑。再如,延安时期创新监督监察方式,通过开展整风运动、建立“三三制”政权等,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确保了革命事业的健康发展。第三,通过加强廉洁建设,来不断推进人民政权的巩固和革命事业的发展。我们党在革命早期就注意到廉洁建设与政权建设和革命事业之间的因果关系,所以在局部执政时期,党就始终坚持以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的理念来进行廉洁建设。如中央苏区时期,成立了工农检察部来具体负责廉政工作;建立了反对贪污浪费、反对官僚主义、开展节俭运动和加强政权建设的廉政建设体制。再如延安时期,党公开提出建设廉洁政府的施政纲领,广大党员干部通过勤政廉洁、艰苦奋斗,使抗日民主政府成为中国有史以来最民主、最廉洁的政府。其结果不仅巩固了人民政权,还在此基础上推进了革命事业的发展。这一时期,我们党在革命实践中将廉政建设与夺取政权、团结民众紧密联系起来,在解决由谁来执政这一革命的根本问题上,通过清正廉明的行动和建立民主廉洁政府的政治理想感召民众、赢得民心,取得革命胜利,成功夺取政权。正因如此,党中央在新中国成立前夕反复敲响反腐警钟,并从战略高度将廉政理念融入新政权建设。(二)以建设廉洁政府为基础新中国成立后,党确立了一套改造中国、发展生产力的治国方略,逐步形成了由党和政府管理调配社会资源的政治权力结构。在此背景下,广大党员干部能否廉洁执政、秉公用权,当好新中国事务的管理者和人民利益的捍卫者,是全党上下必须面对的一场大考。为此,党中央积极应对并作出了科学的政治设计。第一,基于勤俭建国的方针,党中央按照建党逻辑设计国家廉政制度。为实现“改造旧政权,建立廉洁政府”这一目标,新中国临时宪法第18条明确写道:“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国家机关,必须厉行廉洁的、朴素的、为人民服务的革命工作作风。”为此,党中央一方面通过严明纪律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设立了专门的廉政建设机关,以往党的有关反腐败机制和廉政措施也成为国家建设的一部分得以逐渐建立并完善起来;另一方面,通过调整国家机关的干部管理体系正式确立了党管干部的基本体制,实现了党委统一领导下的干部自我教育和改造。第二,为保持党政机关的廉洁,将维护国家权力的纯洁性作为党的重大任务。随着“一化三改”的推进,一些骄傲自满情绪、特权思想和官僚主义作风开始在各级党政机关滋长起来,维护国家权力的纯洁性遂成为党的重大任务。为此,党中央通过开展一系列群众运动,反对和防范各级党政机关、公有经济中的各种腐败问题。与此同时,党中央还提出随时撤换贪污的干部、对干部实行以群众监督为主的上下监督等若干具有积极意义的廉政设想。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按照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内核要求重塑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结构和政治秩序,勾勒了政治文明的理想蓝图。党的优良作风和廉洁立国理念使廉政价值观深入人心,政府廉洁建设亦取得了古今中外所罕见的重大成就。不足的是,这一阶段政治权力在公共生活领域具有凌驾于其他权力之上的一面,社会动乱常与权力活动的失范、失控有着直接关系。所以从长远来看,搞好廉政建设的关键在于调节好权力与责任的关系,以防权力与权利之间产生可能的紧张与对立,而这就需要依靠组织和制度的力量来完成。(三)以构建党和国家廉政体系为依托进入改革开放后,我国社会关系发生深刻变化,反腐倡廉工作逐渐走上制度化、法治化、正规化道路。针对市场化改革进程中出现的腐败蔓延势头,邓小平强调既要抓改革,也要抓惩治腐败。在这一思想指导下,党中央提出“多管齐下”的策略,初步构建起党和国家的廉政体系,形成中国特色的廉政工作格局。一方面,营造适合我国廉政模式运行的政治制度环境。内嵌于我国制度中的廉政模式,需要适合的政治条件和制度环境来促使其生成和发展。在我国社会发展进程中,公共权力始终占据着主导地位,且须依托一定的组织和个人才能发挥作用,而以往的政治实践表明“低效和松散的公共权力是无法有效促进廉政的”。[11]正因如此,改革开放后党中央一再强调发展以民主集中制为组织原则的社会主义民主,实现公共权力的正确集中与高效运行,以确保党和国家、干部和个人不变质,从根本上保证廉洁高效目标的实现。另一方面,构建廉政法治体系,规范和监督权力运行。法治是实现廉政的重要制度保障。这主要在于廉政和法治之间具有内在关联性,前者是指权力使用者能清正廉洁、为民谋利,后者是通过国家权力建立维护人民意志的法律和制度,两者共同指向权力,旨在规范权力运行、防止权力滥用、预防权力腐败,这是构建廉政法治体系的根本所在。具体而言,构建党和国家廉政法治体系,是通过对现有法规的修订完善和制订新的法规,以加快立规立法进程,解决廉政核心规则的缺失问题。1995年中纪委发布《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成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原则和行为标准。2005年党中央颁布《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开始系统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组织、制度、工作与人员体系及其长效机制。2006年开始实施的《公务员法》,将廉政道德标准引入党政机关公职人员的录用、培训、考核、奖惩等环节。这一系列法规的确立、制度的生成和机制的运行,为推进廉政工作提供了强大的工具和动力。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廉洁、公正、文明的现代性要求愈来愈紧迫。反腐倡廉要体现兼顾效率与公平的价值旨归,不仅依赖于党员干部为政清廉的自我意识、自我约束和基本的价值共识,更依赖于体现这些认识和价值的制度体系。因而,廉政体系的构建不是目的,而是通过打击和祛除人为造成的不公平与低效率来重塑社会公平与效率的手段。党的廉政思想演变历程,实际上就是一方面强化反腐倡廉的公共性和人民性;另一方面以构建廉政体系为主要手段,实现人民利益最大化和最优化。至此,中国特色廉政体系的构建框架基本成型,反腐倡廉工作开始朝着廉政治理效能提升的目标迈进。

三、新时代党的廉政思想的实践要求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在完成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后,为确保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顺利实现,党中央提出必须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这就要求廉政建设在时代内涵、基本原则、工作方向、改革重点上要有新的发展和创新。(一)通过正风肃纪反腐彰显人民立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人民立场的应有之义。习近平强调:“人民把权力交给我们,我们就必须以身许党许国、报党报国,该做的事就要做,该得罪的人就得得罪。”[12]这就要求我们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善始善终、善做善成,防止虎头蛇尾,让全党全体人民来监督,让人民群众不断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13]。对新时代党的廉政实践来说,具体体现为:一是,在树立新风正气方面,党中央通过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廉洁家风建设,以家教家风涵养党风政风,共同推进民风社风持续向好。二是,在严肃纪律方面,党中央按照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原则统筹推进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以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来约束党员干部的行为。三是,在反腐败方面,党中央一方面在高压态势下坚持无禁区“打虎”、零容忍“拍蝇”、撒天网“猎狐”,实现反腐“上无禁区、下无死角”,做到“凡腐必反,除恶务尽”;另一方面,治标与治本同向发力,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为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和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持续发挥不敢腐的强大震慑效能、不能腐的刚性制度约束和不想腐的思想教育优势。正风肃纪反腐是党的人民立场之彰显、行动力之体现,“既是严肃严格的执纪执法工作,也是艰苦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14]。党中央将工作的重点焦点聚焦于人民群众关心的痛点堵点,把相应的成果进一步传递到群众身边,这既是对传统廉政理念的传承,也是对廉政时代内涵的创新和发展。(二)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涵养廉洁政治生态廉洁政治生态,是一种有廉洁意识的社会有机体,可以自觉地通过廉洁文化教育等,引导、规范和调整人们在政治生活中的行为方式和交往关系,从而使政治系统成为廉洁的整体存在。涵养廉洁政治生态重在通过文化倡廉、教育导廉来培育廉洁意识。廉洁文化既是廉洁意识的载体,也是构建廉洁价值理念的源泉,为建设廉洁政治立根铸魂。党中央高度重视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提出以良好政治文化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督促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和廉洁操守,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在全社会培育清正廉洁的价值观念,使清风正气得到弘扬”[15],呈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和社会清朗的价值维度。这就要求全党全社会必须坚决反对和抵制“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和“官本位”等腐朽思想,弘扬和践行党所倡导的以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的优良传统和价值理念。弘扬和践行廉洁的优良传统和价值理念,关键在于运用好我国丰富的廉洁文化资源。具体而言,应做到充分挖掘中国传统廉洁文化,汲取持廉守正的文化养分,宣介古圣先贤、清官廉吏的廉洁思想,涵养克己奉公、清廉自守的精神境界;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精神谱系,传承党的廉洁基因,强化公仆意识,淬炼公而忘私、敢于奉献的高尚品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为政清廉、秉公用权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土壤培育廉荣贪耻、向上向善的社会风尚。(三)构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中国特色廉政体系健全科学的廉政体系是维系和巩固政治体系的必要条件,其构建过程不可能独立于国家政治体系的建设和发展。中国共产党是廉政工作的领导者,掌握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绝对领导权和主动权。这就决定了党在构建新时代廉政体系中,要将领导权威转化为廉政治理效能。因此,新时代廉政体系的建构和成长与党的全面领导和直接推动是分不开的。这种领导和推动体现在廉政体系构建的目标和方式上。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主导推进廉政系统的资源整合,使廉政工作更好地融入国家治理体系。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在实际工作中关于反腐力量分散、监督范围过窄、职能交叉重叠、机制衔接不畅等问题凸显出来。这就需要党中央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在中国特色廉政体系战略框架下,激发和调动各个机构与要素的廉政功能。值得一提的是,党中央通过重构政治权力系统,以反腐败立法的形式使监察权正式从行政权中独立出来,并在国家机构顶层设计上作出了相应的重要调整,监察部和国家预防腐败局自此并入国家监察委员会,建立起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察体系。这一改革不仅整合了分散的反腐力量,而且将纪检监督和行政监察原本管不到、不便管的非党员村干部、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部纳入监察范围,实现了监督全覆盖。由此可见,作为国家廉政系统的领导力量,党的领导方式的调整和优化与廉政体系的构建和成长是相得益彰的,即我国廉政效能的提升依赖于党的领导智慧和经验,而廉政效能的提升也巩固了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四)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廉政建设在廉政实践中,世界各国都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问题,既有共性、也有个性。这些问题本质上并不具备政治体制的属性,但不同政治体制的廉洁性却不尽相同。这主要取决于两个要素,一是政治体制本身静态文本上的廉洁性状况,二是政治体制动态上的廉政实践效果。前者与执政党的廉政理念和廉政制度设计有关,后者与政治主体的廉洁能力有关。与其他西方国家不同的是,党中央作为国家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不仅全面负责廉政体制的顶层设计和整体推进,还能从长期执政的角度持续释放廉政决心,从根本上保证了廉政实践的稳定性和接续性。因此,党在引领廉政实践上形成了一套特有的行动逻辑。中国共产党在主导廉政实践的过程中,始终遵循的基本逻辑是既满足引领廉政实践的要求,又满足新的廉政实践对党的领导和权威重塑的要求。在这一过程中,党的使命在于全面构建廉政工作格局、培育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和调适政党自身的适应性。在这样的实践逻辑中,党通过不断的自我革命维持干部队伍的肌体健康,提升政治主体的廉洁力,让权力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因此,党的自我革命既是对廉政问题的良好反馈,也为开展廉政实践创造了基本前提。由上观之,党的自我革命在提升政治体制廉洁性和政治主体廉洁力的同时,也持续推进着廉政建设的进程,这一推动力源自高度的廉政自信和自觉。所谓廉政自信,是对自身的廉政理念、廉政制度设计等所持有的积极态度和坚定信念。廉政自觉则是中国共产党基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一根本出发点,在廉政实践进程中的自醒自律和主动作为。两者互为支撑、相互促进,并随着形势的变化以具体的方式呈现,全面从严管党治吏就是其在新时代的具象化表现。比如,党中央积极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深深植根于全党成员的思想和行动中,自觉把廉政标准嵌入选拔、任用、考核、监督、执纪、问责等环节,严把每一环节的政治关、廉洁关,守住干部队伍的“入口”和“出口”。这些举措与我党本身的廉政力相适应,同时也契合了时代和人民对建设廉洁政治的新期待。

为方便编辑,文中图表、注释与参考文献省略文献来源:汤希.新时代党的廉政思想的政治蕴含和实践要求[J].理论视野,2023(07):8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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